组织部门要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2019-06-11陈东昌
陈东昌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期待新气象,新时代更加召唤新担当新作为。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后,省委高度重视,以“确保青海化、力求操作性、注重系统性”的三个显著特点,制定出台了我省《指导意见》,将政治教育、思想引导、用人导向、考察考核、容错纠错、培养锻炼、关心关爱等各个环节贯通起来,进一步激励干部全面贯彻“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委州政府团结带领全州各族党员干部群众砥砺奋进、开拓创新,统筹推进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幸福“五个新海北”建设,实现新跨越,取得新进展,这与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人才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担当奉献是密不可分的。当然,也有少数干部存在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改革勇气锐气弱化。具体表现在:一是动力不强“不想为”。少数党员干部对州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缺乏深入研究思考、行动迟缓、敷衍了事、得过且过、不推不动。二是能力不足“不会为”。少数干部认知水平不高、学历层次不高、经验阅历不足,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学习,习惯于凭经验、凭老办法看问题、办事情。三是担当不足“不敢为”。有的领导干部怕决策失误,不敢大胆拍板,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导致该办的事办不成、打折扣,甚至拖延贻误良机。四是监督不畅“乱作为”。极个别党组织对干部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造成干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目标是前行的动力。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承担着为党选拔任用管理干部的重要职能,理应对标要求,结合实际,主动扛起政治责任,从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入手,旗帜鲜明地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近年来,在州委的精心指导下,州委组织部全面落实选人用人措施,先后从完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规范州管干部工作程序、乡镇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州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及贯彻党组工作条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等方面制定意见办法,进一步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全域旅游发展等重点工作修改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及结果运用细则,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切实保证选人用人质量,从严执行关键岗位干部集体约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四书三谈”、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实时提醒等硬性制度,有效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抓好“跑官要官”“三超两乱”“吃空饷”及纪律作风等专项治理,有力推动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等工作,重点解决干部能上能下、懒政怠政等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新态势。全面建立关爱激励措施,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三个之家”建设的“10+ 10”措施》,进一步激励干部履职担当、积极作为。2018年以来,集中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近600名,发放慰问金50余万元。开展以干部提任交流、生病住院等为内容的“五必访五必谈”活动。在州县两级党校开设干部身心健康培训课程,兑现200余名干部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建立并动态管理26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州级“人才库”,连续四年选派教育卫生、农牧环保等百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山东进修。全州干部队伍建设在州委的全面领导把关下,在各级党组织的全力推动下,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中央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进一步释放了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强烈信号,发出了勇于攻坚克难、积极奋发作为的动员令。作为组织部门,我们一定要更加积极地贯彻执行好《意见》,结合海北实际,调动和保护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首先,坚持用学习培训“凝神聚力”,让干部“想干”有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植我们的精神家园。一些干部担当作为动力不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思想认识不高,理论素养不深,工作本领不强。因此,组织部门要用好干部教育培训这个指南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坚持用新时代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提升综合素质,注重发挥原子城理想信念教育学院、尕布龙精神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坚持学思践悟,筑牢理论根基,提升履职能力。同时,注重不断拓宽干部视野和工作思路,按照增强“八种本领”的要求,继续实施好“千名干部能力提升”工程,积极举办精品班、示范班、高端班,有计划地开展各类干部交流轮岗,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到一线城市学习进修、挂职锻炼,通过不同层次的干部培养锻炼,久久为功地进行“精准滴灌”,帮助干部思维能力与新时代要求接轨,切实帮助广大干部消除“本领恐慌”的顾虑。
其次,坚持用实绩考核“端正导向”,让干部“会干”有冲劲。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作为组织部门,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思想,按照省、州委对干部工作的具体要求,把稳选人用人的“方向盘”,用好考核评价的“指挥棒”,抓紧制定《海北州好干部标准》《海北州县级领导班子专业化配备实施意见》《海北州县级非领导干部提任配备意见》等制度,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党委的领导把关作用,坚持依事择人、因岗选人,通过建立完善任前专项考察与无任用经常考察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比较、履职经历与工作业绩相分析等全方位的甄别办法,历史地、全面地、客观地、辩证地考察评价干部,保证人事相宜、人岗相适。同时,要把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及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拓宽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渠道,确保选出来、用起来的干部经得起来自各方面的考验。
第三,坚持用容错纠错“撑腰鼓劲”,让干部“敢干”有底气。面对新时代、新目标、新任务,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才能打开淤积在一些干部心中“多干多出事,少干少出事,不干不出事”的“心结”。因此,组织部门要拿捏好政策界限这把“天平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省委《指导意见》列出的7种情形及州委的有关要求,抓紧制定印发《海北州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海北州州管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处理意见》,确保容错纠错在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内进行。同时,对干部的错误进行综合分析,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挡箭牌”,并严惩诬告行为,消除干部思想顾虑,着力实现严管和厚爱相结合。
第四,坚持用关爱激励“排忧解难”,让干部“愿干”有保障。严管不能忘了厚爱,关心爱护干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组织部门要继续当好党员干部人才的“娘家人”,做关心关爱干部的“暖心人”,对待干部坚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在继续贯彻执行好《“三个之家”建设的“10+10”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指导意见>的分解任务》《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解》等制度机制。要保障干部正常福利和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好带薪年休假制度和干部定期体检制度,逐步探索实行疗养制度。要给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更多理解和支持,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要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提高幸福感,更好履职奉献。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全州组织部门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爱护激励干部的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具体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人才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人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为实现“五个新海北”奋斗目标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作者系海北州委副书记、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