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产业发展基金参与中小企业融资的模式研究
2019-06-11赵佳林
一、研究背景
政府产业发展基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收入,凝结了社会的财富成本,资金盘子虽然普遍偏小,但其社会作用却十分大,因此,它所投入的方向应该十分谨慎以避免对财政资金存在“浪费”现象,况且它的作用更应该聚焦于“ 杠杆性作用”,通过其天生含着的“金钥匙”-强大的增信功能来发挥功效至极致。产业发展基金作为一种宝贵的资源,为何要投向中小企业领域呢?笔者认为,首先要考虑到以下背景:一是中小企业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二是资本市场针对中小企业存在“市场失灵”现象;三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四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
潍坊产业发展基金在符合行业监管的前提下,以契约制基金为载体,创新基金运作模式,为中小企业有效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因此,从潍坊的初步实践来看,将产业发展基金投向中小企业发展领域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潍坊市政府产业发展基金设立的背景介绍
为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提升财政资金的运作效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从专项资金改革入手,主动向自已的权力开刀,将原来用行政手段分配的财政专项资金改为市场化运作,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勇担风险,以此为突破口,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政府引导基金三位一体的顶层设计:一是出资20 亿元成立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下称“金控集团”)。承担地方国有金融股权的管理平台、政府引导基金的运营平台、各类金融业态的培育平台、政策性资金的管理平台四大职能;二是设立潍坊市现代产业发展基金。在盘活财政资金存量的蓝色产业基金基础上,再从2014 年开始,每年集中4个亿,持续5年,总计形成40亿元规模的政府现代产业发展基金;三是确定现代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方向。运用现代产业发展基金支持“1669”现代产业体系:第一,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第二,加快培育戰略性新兴产业;第三,加快发展传统优势产业;第四,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而这些现代产业体系绝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
三、潍坊市政府产业发展基金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运作模式
潍坊市金控集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通过发起设立夹层基金、风险缓释基金、债务优化重组基金三类契约型基金,满足企业不同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下各类企业的资金需求,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的“系列”金融产品,很好的解决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1)夹层基金运作模式
以夹层基金为引导,结合股权及债权投资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第一,债转股模式。对于有股权投资需求但未达到股权投资标准的企业,金控集团通过与银行组建契约制夹层基金参与,先以债权的形式投放后,并设置相应的转股条款。债权到期时,若符合转股条件,金控集团提供的份额将直接转股,继续为企业提供上市运作、并购等投行服务。
第二,股转债模式。对于有债权融资需求但因资产负债率过高或经营制度不健全无法获得贷款的企业,金控集团以股转债的夹层基金参与,在优化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同时,帮助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第三,股权+债权模式。对同一企业,既有股权投资又有债权投资,在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的基础上为债权投资创造条件。
(2)风险缓释基金运作模式
风险缓释基金是为符合当地产业政策且发展前景良好但存在短期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的一类契约制基金。 该产品主要分为三方协议模式与经营权质押模式两种类型。
第一,三方协议模式。该模式是由金控集团与银行共同筛选有融资需求和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金控集团,银行,企业签署三方协议,企业对贷款提供担保,银行承诺向企业按时发放贷款,风险缓释基金向企业提供资金化解贷款到期后的短期融资需求,整个过程资金封闭运行。
第二,经营权质押模式。在三方协议模式运行良好的背景下,集团创新了经营权质押模式风险缓释基金,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银行账户及财务印鉴的全方位监控,掌控企业的“经营权”,以经营权质押代替担保和资产抵押,通过风险缓释基金解决企业短期融资需求。
(3)债务优化重组基金运作模式
以债务优化重组基金模式,腾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市政建设。金控集团参与设立的全国第一支专项用于优化重组债务的契约型基金——债务优化重组基金,以基金为载体,实现债务人和市场“握手”,对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城市建设、促进产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开拓性意义。
四、潍坊产业发展基金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运作模式分析
(1)创新性分析
以夹层基金为引导保等产品,通过成立各类基金与各金融业态成立股权债权联盟,以“金控+银行+投行”、“夹层基金+股权基金+债权基金”、“金融+实业+技术”等综合金融运作模式为实体经济提供多元化、一站式金融服务,实现了分业监管下的混业综合运作,形成了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覆盖全产业链条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创新运作夹层基金模式,在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债转股、股转债模式,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和融资成本,同时发挥政府产业发展基金的增信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一是首创了政府引导性夹层基金;二是衍生出了投贷联动机制;三是深化了综合金融运作。
风险缓释基金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下三个方面:一是建立了我市防范金融风险的长效管理机制。风险缓释基金是银行、企业、金控集团三方通过契约制形式成立的专项用于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周转难题的集合式基金。基金采用科学运作方式,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更加关注企业成长性和发展性,并通过综合金融手段支持企业全面发展。二是以三方协议或控制企业经营权融资,有效解决了企业担保抵押资源不足问题。风险缓释基金以三方协议为法律保障,金控集团、银行、企业就单笔业务签署三方协议,确认一条资金运作的封闭运行路径,确保资金投放后可以实现安全、快速的收回。同时,基金创新采用经营权质押代替担保和资产抵押,缓解因信用缺失导致的融资难题。三是维护了征信体系建设。既有利于抑制银行不良资产上升,提升贷款规模空间,又可避免中小企业因信用等级下降而面临融资通道断裂的困境。
债务优化重组基金运作中创新采用了契约型基金架构,运作效率大幅提升、降低通道费,避免重复纳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该基金与传统的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基金相比,创新点和优势在于:一是创新采用了契约型基金架构,运作效率大幅提升。由于契约型基金是由投资人通过签署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的基金合同形式而设立,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因此,无需办理工商,税务等行政手续,基金运作效率大大提升;二是进出机制和资本变动更加灵活。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和投资需要,灵活调整基金规模,无需召集股东会表决同意,基金份额的增减和对外转让程序大大简化。
(2)风险性分析
夹层基金在项目管理中采用双GP的模式,由金控集团与银行共同筛选项目,更好的从源头把控项目质量。在投资过程中严格按照双方内部流程在投前做好尽职调查,投中落实风控措施,投后做好风险监测。
风险缓释基金是金融控股集团与银行成立的专项用于缓释企业短期资金周转难题的集合式基金。基金由集团与银行共同筛选企业,并由银行与集团共同筛选企业,并由银行提供风险保障。三方协议模式解决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相互不信任的局面,设计出一条封闭运行的资金回款路径,由基金投放给企业专项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在企业归还贷款后银行及时发放续贷资金,放款银行与金控集团共同监督企业将该笔续贷资金归还风险缓释基金。
债务优化重组基金在项目筛选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人及银行的投资标准,由管理人监督资金投放及回款路径,确保资金专项用于企业存量债务置换。
(3)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潍坊金控集团以夹层基金为引导,综合运用股权、债权等产品,通过成立各类基金与各金融业态成立股权债权联盟,为实体经济提供多元化、一站式金融服务,实现了分业监管下的混业综合运作,形成了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覆盖全产业链条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缓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困难,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来源渠道。
风险缓释基金的运作不仅保障了中小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还避免了由于单个企业的资金断链引发的“多米诺”效应,维护了区域金融的稳定性;同时,对中小企业机制化、规模化的扶持,使得中小企业的征信评级由量变产生质变,有效提升了当地信用体系的建设。其经济社会效益重点体现在:一是有效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二是实现价值发现与价值创造;三是风险缓释基金创造以经营权为质押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四是风险缓释基金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通过成立债务优化重组基金,以基金为载体,实现债务人与市场“握手”,对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城市建设、促进产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开拓性意义。重点体现在:一是降低债务人融资成本,减轻还贷压力。二是增强债务人资金“造血”功能。基金期限长、利率低,特别是置换存量债务后,部分土地抵押物得以解冻和释放,腾挪出的资源和资金,一方面可以加大对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的投入,推动特大城市建设;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存量资产的杠杆效应,撬动更多社会资源,增强发展后劲,提高核心竞争力;三是有效降低金融机构债务风险,基金的设立有助于银行业资产质量的稳定;四是为创新财政资金投入形式成功探路,基金充分借助金融工具和市场化理念,使财政资金的支出方式和使用效率发生深刻变化;五是为充分发挥债务工具积极效应示范引领。由于具有较高的信用支撑,存量债务优化重组基金置换成本低,具有十分明显的比较优势。存量债务优化重组基金让债务“包袱”变发展财富的“转换器”,使债务工具的积极效应得以发挥到极致。
五、结语
政府产业发展基金可以通过“市场综合运作、降低投融资条件、完善保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等优势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首先,银行业是企业融资的基础来源,融资条件相对低,政府产业发展基金的介入参与,可通过劣后保护、担保、协助处置不良资产等进一步降低贷款条件。其次,投行业是高成长性、高科技企业的综合服务商,是帮助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力要素,助推企业上市、并购的主要力量,政府产业发展基金可以有效的将“做好高成长性、高科技企业上市、并购的引导”等目标与投行进行紧密衔接,实现政府与投行“双赢”。此外,政府产业发展基金利用合资、合伙、契约等方式实现银行与投行的联结,利用夹层运作等方式实现股权、债权的联结,能有效实现银行、投行的优势互补,让达不到投行服务条件的中小企业提前享受投行服务。总之,政府产业发展基金是实现上述目标的有效桥梁,是政府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着力点。
参考文献
[1]赵光明.推动LP的专业化、市场化和多元化的发展[J].中国市场,2011,15:151+155
[2]李建良:《企业有效成长阶梯—瓶颈剖析及解决之道》,企业管理出版社,2003。
[3][美]阿瑪尔·V.毕海德:《新企业的起源与演进》,魏如山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赵佳林(1990-),男,汉族,山西长治人,硕士研究生,北京工商大学,研究方向:区域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