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犯罪
2019-06-1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人均GDP也逐年增长。然而在我国经济发展良好的同时,非法集资案件也逐年增加,应该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成为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当前专门就非法集资方面的条例仅有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但这个办法主要是针对金融领域的,而对现在更广泛存在于非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却缺乏认定,法律制定上的落后,无疑给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及处置带来了难度。因此,国家应尽快制定《企业集融资管理条例》《民间借贷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各类非银行渠道的融资行为,为有效监管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同时还应实行保证金、储备金制度,要求集资主体向银行或固定机构交纳保证金或储备金,作为偿还的保证。加强集资活动的阶段监督,在集资过程中采用多种监控手段,如公开集资阶段、进行业内通报、公布举报电话、电传等,做到防患于未然。
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
首先,国家应建立有效的非法集资监管联动机制,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应各司其职,相互协作:银监、工商部门对融资单位要采取严格的审查界定。对虚假注册、违规经营尚在初始阶段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取缔;对集资规模较大,有经营项目的违规企业,则予以监督整改,促使其良性发展;对涉嫌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的则坚决打击;宣传部门同时应积极配合行动,正确引导民间资本的合理流动,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其次,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向社会融资情况的监测和监督,及时沟通情况,多渠道收集信息,详细掌握非法募集资金公司的动态,对拟集资的公司法人代表、实际运作人员、财务人员的基本情况、行踪,公司的运营情况、资产状况、资金流向以及参与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定期进行跟踪监督,保证集资活动的过程规范。
加强对投资者投资风险意识和法律知识教育
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各大银行举办金融知识展览、通过电视台、网络举行投资理财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对群众的金融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引导投资者树立“稳健投资、科学理财”的理财观念,做到不贪心、不盲从,对于没有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评估、公证,仅仅以集资者信用担保却承诺给予高额回报的集资活动,都要不为所动,自觉抵制,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加強广告监管
很多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利用广告宣传高利润引诱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加强广告监管,可以从根源上杜绝非法集资,使得投资者得到的非法集资的消息变少,也可以控制这类犯罪滋生。
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
作为投资者面对高额利润能够理性的投资,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价值观,增强投资理财意识,合理投资。不盲目受高利润的驱使,从而做到认真识别,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