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研究
2019-06-11刘怀利
刘怀利
(安徽省·水利部淮委水利科学研究院 蚌埠 233000)
1 引言
安徽省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立足基础资料,以河长需求为指导,从推进河长制角度出发,在最大程度地共享和集成现有数据资料、应用系统以及软硬件资源的基础上开展系统建设,为全面推进河长制提供抓手和支撑。翔实准确的基础数据是开展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整编涉及范围广、内容多、工作量大、技术难度高,需要包含水利、环保、国土、林业、农业、交通等在内的多个责任单位有关基础数据,需要收集河道静态基础数据和动态业务数据,需要整编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办相关业务数据等。本文在分析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现有相关数据的基础上,结合河长制管理业务需求,对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需要整编的基础数据进行总结,对基础数据收集、审核、更新及建库的方法进行了研究。
2 数据整编内容及方法研究
2.1 数据整编内容探析
安徽省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重点整编数据内容包括空间数据、基础数据、业务动态数据等。具体整编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河(湖)长组织体系整合。组织体系按照安徽河(湖)长制的设定,整合范围应包括各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和河(湖)长约5.4 万名。
(2)基础地理信息整合。对安徽省基础地理信息矢量图层及其属性数据进行整合,进行规模以上河流校对、纠偏,开展规模以下河流补充、完善,并对所有河、湖按河(湖)长管理范围分段,开展现场勘对和校核,完成所有河道部件校正、纠偏,分析所有空间要素与河(湖)长体系的关系,形成权威、科学、全面的“河(湖)长制一张图”。在“水利一张图”的基础上,通过整合的国家基础空间数据、水利基础空间数据、水利专题空间数据,结合河(湖)长组织体系,对“水利一张图”进行河(湖)长管辖范围的圈定,确定“水利一张图”各个要素的河(湖)长归属。
(3)动态监测信息整合。对水利厅、环保厅的水质监测信息,住建厅、水利厅的饮用水水源地信息等多部门管辖的同类型的动态监测信息,包括用水户、水源地、水功能区、行政区界断面、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水文测站、水质测站等监测区域的数据,要求和河(湖)长数据体系关联,并划分到各级河(湖)长管辖范围,实现河(湖)长制动态监测信息的唯一化和标准化。
(4)遥感影像信息整合。卫星遥感数据进行数据分类和建档入库,按照统一的坐标系(CGCS2000,85 高程)进行裁切、几何纠正,形成安徽省河(湖)长制的遥感信息数据库。
(5)“一河(湖)一策”结构化。将现有安徽省省级河(湖)长“一河(湖)一策”和各市市级“一河(湖)一策”的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等,进行结构化处理,实现将文档的展现形式与数据分离,文档数据以结构化的方式存储在数据库中。形成标准的“一河(湖)一策”文档格式,系统根据相关内容自动生成“一河(湖)一策”标准文档。
(6)一河(湖)一档整编录入。将安徽省省级河(湖)长“一河(湖)一档”和各市市级“一河(湖)一档”的水资源动态台账、水域岸线动态台账、水环境动态台账、水生态动态台账进行结构化处理,整编录入系统,实现将“一河(湖)一档”的展现形式与数据分离,文档数据以结构化的方式存储在数据库中。
2.2 数据整编方法
安徽省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整编采用“自下而上”方式开展,省级河长制相关数据由省级负责收集整编与录入,市级及以下数据由各级河长办通过平台数据录入功能进行上报,分级负责审核汇总。数据更新按照“属地原则”,根据管理权限,逐级授权进行。由市县级河长办通过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填报、管理和更新,并逐级审核上报。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将相关数据与业务系统与省级平台进行集成共享,通过部署交换软件,实现系统间数据实时交换共享。
3 系统数据库建设
3.1 数据库建设技术路线
数据库建设是在数据整合的基础上,通过平台的数据管理功能模块或数据集成共享模块,进行数据的上报,在数据校核后,形成适应于该系统的数据资源体系,包括结构化数据库(空间、基础、动态、属性等数据库)和非结构化数据库(文本、遥感影像、音视频多媒体、GIS 相关数据库)。该系统的数据库建设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数据库设计与建设执行以下技术路线:(1)采用面向对象方法,贯穿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设计建设的全过程,实现河长制湖长制相关数据时间、空间、属性、关系和元数据的一体化管理;(2)采用统一对象代码编码规则,确保对象代码的唯一性和稳定性,为各级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共享提供规范、权威和高效的数据支撑;(3)采用统一的信息分类与代码标准,并针对每类对象及其相关属性,明确编码规则和具体代码;(4)按照河长制湖长制对象生命周期和属性有效时间设计全时空的数据库结构,保障各种信息历史记录的可追溯性。
3.2 数据库设计内容及标准
在数据整合和集成的基础上,建设安徽省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体系。由于河长制系统应用覆盖全省,数据来源相对广泛,包括全省各市县各个业务部门的数据、手机及终端设备的推送数据、社会公众提交的数据等,数据庞大杂乱,因此通过构建统一的数据入库标准对数据的进行标准化处理尤为重要。结合业务应用需求,安徽省河长制数据库主要涵盖基础数据库、动态数据库、属性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库,其中基础数据库、属性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库为静态数据库;巡河数据库、监测数据库以及业务数据库为动态数据库。
图1 安徽省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总体技术路线图
(1)基础数据库。河长制基础数据库主要包括以下信息:1)河湖(河段)信息、行政区数据、河长(总河长)数据、湖长数据、遥感影像数据、国家基础地理数据等基本信息;2)联席会议以及成员、河长湖长树结构、河长办树结构等组织体系信息;3)工作方案、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制度、激励制度等制度体系信息;4)“一河一档”的水资源动态台账、水域岸线动态台账、水环境动态台账、水生态动态台账等;5)“一河一策”的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以及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与参考值等。
(2)动态数据库。河长制湖长制动态数据库主要包括巡河管理、事件处理等工作过程信息;抽查督导的工作方案、抽查样本、工作过程、检查结果等信息;考核评估指标实测值、考核评估结果等信息;社会监督、卫星遥感、水政执法等监督信息;水文水资源、水政执法、工程管理、水事热线等水利业务应用系统推送的信息,以及环保等部门共享的信息。
(2)属性数据库。河长制湖长制属性数据库建设要求如下:1)河长制湖长制对象表:用来按类存储系统内对象代码及生命周期信息;2)河长制湖长制对象基础表:用来按类存储系统内对象基础信息,用于识别和区别不同对象;3)河长制湖长制主要业务表:用来按类和业务存储管理河长制管理业务信息;4)河长制湖长制对象关系表:用来存储河长制对象之间的关系;5)河长制湖长制元数据库表:用来存储元数据信息。
(4)空间数据库。河长制湖长制空间数据主要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基础地理数据、河长制湖长制对象空间数据、河长制湖长制专题图数据、业务共享数据等,主要内容与技术要求如下:1)遥感影像数据主要包括原始遥感影像、正射处理产品、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监测产品等;2)基础地理数据包括居民地及设施、交通、境界与政区、地名等内容;3)河长制湖长制对象空间数据主要包括行政区划、河流湖泊、河湖分级管理段、监督督察信息点等数据;4)河长制湖长制专题数据主要包括河长湖长公示牌、水域岸线范围等;5)业务共享数据主要包括水功能区、污染源、排污口、取水口、水文站(含水量水质监测)等。
数据库表结构的设计,主要执行以下技术标准:《全国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数据库表结构》《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 21139-2007)》《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SL 700-2015)》《河流湖泊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等。
4 小结
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是实现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应用和平台互联共享的基础和关键。为构建安徽省河长制系统相关的数据库,要对现有的数据进行整合,确保所整合和入库的数据达到业务应用需求。为避免库表的重复设计,保证一数一源,业务数据互联互通,河长制系统数据结构设计应综合考虑系统所产生的数据属性、应用性质、处理方式、使用范围、数据上报、数据共享等因素对数据库进行分类。建设中,汇集水利、环保、住建、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当前已有的各类数据,形成最完整的河湖数据资源体系;基于数据格式标准化规范化,实现跨部门、跨平台的河湖数据聚集、整合与共享;以方便查询展示各类数据,为各级河(湖)长和工作人员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