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型开放推动营商环境国际化
2019-06-09袁小慧
袁小慧
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要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随后,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此再次重申。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则成为推动我国迈向制度型开放的关键一步,从制度层面对我国新时代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给予法律规定和制度保障。江苏作为外向型经济发达省份,推动制度型开放,是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制度型开放是相对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而言的,指在国际贸易中通过法律、规则等制度层面的开放,主动对接国际惯例和先进规则,减小不同国家之间的制度差异。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型,既是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规则、改善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
一是国内原有发展模式的局限性倒逼中国向制度型开放转变。一方面,要素资源禀赋条件变化倒逼制度型开放。在对外开放初期,土地、劳动力、环境等廉价要素和资源成为吸引国外要素和商品流入的主要因素,但是,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要素资源禀赋的变化,这些红利逐步消失。同时,由于门槛较低集聚的一般性生产要素降低了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阶段转变倒逼制度型开放。当前,中国经济已由追求数量规模增长向追求质量效益提升转变,土地、劳动力、资金等传统生产要素只有在制度的协同下才能实现最优配置。
二是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推动中国向制度型开放转变。一方面,国际贸易规则不断重塑调整。2008年全球性经济危机之后,世界经济格局深度调整,经济全球化、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体制面临新的挑战,负面清单、知识产权、环境、能源、税收等国际经贸规则不断调整和变革,这就要求中国的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在规则层面与国际标准接轨。另一方面,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政治环境变化,国际贸易中商品和要素流动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因素增多,亟需从制度层面来统筹开放与改革。
三是中国的国际责任要求向制度型开放转变。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主动参与国际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积极应对国际经济政治环境变化,是中国大国责任所需。这就要求中国在发展过程中不断顺应时代变化要求,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更要率先以国内更高层面的制度型开放推动国际经贸规则改革。
适应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的发展要求,严格规范现有规则制度中不公平、不合理的部分,加快清理与国际通行规则相矛盾的部分,积极顺应国际规则变化趋势加大改革力度,对江苏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江苏要抓住契机,在法律框架下突破现有规则限制,在大力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中,积极探索和补充更多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制度标准,打造江苏国际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不断放宽市场准入,营造更加开放、便利的贸易投资环境。一是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新确立的外商投资法为基础,对全省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废除影响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二是优化外商投资管理流程。优化和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和外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流程,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并联审批”的服务模式,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的,逐步将相关业务处理流程委托到地方政府和国家级开发区审批和管理。三是减少对外商投资准入限制。继续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规范社会资本准入规则,落实银行业、证券业、新能源汽车制造、保险业、铁路旅客运输、船舶设计等领域对外开放举措,并对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和重大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四是搭建开放新平台。对标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区先进经验,加强苏州工业园区、南京江北新区平台建设,打造服务贸易综合创新“试验田”。积极筹划自贸区的规划和设立,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积极对接上海自贸区,率先实现贸易投资管理制度上的先行先试。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的对接活动,通过境外贸易合作载体建设推动江苏开放型经济提档升级。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营造更加有效、协调的产业发展环境。一是对标国际优化调整产业政策。加快完善和规范江苏省内产业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方面的规则制度,并围绕国际科技发展和国际产业布局调整的新趋势,加快推进省内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引导产业区域差异化布局。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统筹规划引导省内产业差异化、特色化和协调化布局,提高产业空间资源配置效率。三是继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加快推进国际一流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大对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服务企业的引进力度,引导企业向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高端延伸,形成专业化、特色化的国际贸易供应链平台。四是推动制造业开放向服务业开放延伸。探索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的制度创新,将江苏对外开放优势进一步拓展到服务业,通过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服务理念和管理方式,逐步开放金融、教育、医疗、通信等领域。五是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全面落实中央出台的“营改增”、进口关税税率调整、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调整、社保政策调整等政策,并探索更多与国际接轨的税收管理与服务方式,切实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以及用地、用工等方面成本,提高企业运行效率。
制定国际化的人才引进政策,营造更加高端、有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一是优化国际专业人才审批程序。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属地办理,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优化审批流程,为国际专业人才来江苏工作、创业开辟“绿色通道”。二是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与部分国家社团组织、人才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设立江苏海外引才引智工作站,提高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引智与引资相结合。近年来江苏陆续出台了“人才26条”“人才10条”等政策,并制定了“双创计划”“外专百人计划”等,在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产引才、以才促产”的基本原则,重视高层次人才与江苏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合度。四是营造国际化生产生活环境。建设一批与国际接轨的学校、医院和社区,在人才住房、创新创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给予高端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更优质的服务和支持。
深化行政制度改革,营造更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一是继续落实已有制度的推进工作。近年来,江苏陆续出台了“不见面审批”、“3550”改革等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并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1+10”文件,成为江苏改革新名片。但是,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落实已有政策制度,加大政策宣傳,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监督管理,深化对行政管理、审批、监管、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改革,打好不同政策“组合拳”。二是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行一口受理、网上办理、限时办结、进度可查询,减少对企业的行政性干预,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并推动服务平台进一步向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开放。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机制完善。结合江苏实际,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审查、确权和维权服务效率。加大对江苏重点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机制完善,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与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金融创新等工作的融合,加快推进南京、苏州、无锡等地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四是鼓励各市依法出台引资优惠政策。聚焦主导产业和特色发展需求,按照法定权限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保证优惠政策公开化、公平化的同时,引导产业错位发展,避免恶性竞争。
(作者单位:江苏省委党校中特中心、决策咨询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