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乡村,留住乡愁
2019-06-08郑秀亮
郑秀亮
“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各地区各部门也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然而,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一些地区的农村污染防治设施“建得起、用不起”问题普遍存在,一些地区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推进缓慢,农村环境治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农村环境治理成为摆在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前的一道坎,如何爬坡越坎前行,值得深思探索。
政策出台、行动跟进
农村环境脏乱差一直以来饱受诟病,是我国诸多环境问题短板中的短板。对此,2018年、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两年都把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点内容,提出要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足见中央改善农村环境的决心和定力。
2018年2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方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步骤和加强考核验收督查等要求。根据方案,各省区市要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要把整治工作纳入本省区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它的出台意味着农村人居环境污染整治将具备明确的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将更具针对性和科学性,有利于加快解决农村生态环境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意味我国全面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开展攻坚。
“攻坚战聚焦重点目标任务,坚持优先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介绍,《行动计划》明确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等5方面的主要任务。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李波介绍,《行动计划》聚焦当前影响农业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保障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等内容作为攻坚任务,细化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的工作目标,提出了明确的整治措施。
号令发出,全国行动。走进广东省梅州市雁洋镇桥溪村,古树婆娑、溪流清澈,独特的客家民居建筑错落有致。优美整洁的乡村环境引来各地游客,带动村民日子越过越红火。从村容村貌一度“脏乱差”,到如今成为远近闻名的“桥溪古韵”乡村旅游景区,桥溪村面貌的焕然一新,是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改善的一个缩影。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在2018年进行的全国调研发现,随着国家对农村环境整治的日益重视,各地区纷纷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因地制宜、真抓实干。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也是当前推进乡村建设的主要抓手。”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说。未来,国家将继续下大力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打好打赢这场硬仗。
攻坚农村、补齐短板
“见缝插绿,完全体现自然美”“把拆除的旧物件都合理利用起来,既省钱又留住了乡愁”“旧墙翻新,街头巷尾的墙画,简洁明了,赏心悦目”……今年3月30日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在珠海召开,在参观完斗门区莲江村、南门村后,参会者纷纷发表感慨。
莲江村、南门村是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美丽宜居乡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广东省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过“打擂台”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全省从“动起来”“干起来”到整体“热起来”,面上开局良好。
截至目前,全省76.9%的自然村启动了农村环境基础整治,其中广州、珠海、佛山、汕头、惠州、东莞、中山、江门8市全面启动村庄环境整治;2277个省定贫困村有98.7%的自然村完成了基础整治任务,村庄脏乱差面貌得到有效遏止。
环境整治,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为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广东实行省补一点,县(市、区)出一点,帮扶市、帮扶单位支持一点,社会、村集体及群众筹措一点的办法,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2014~2018年省级财政累计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资金达430亿元。其中,2018年省级财政投入266亿元,较上年增长163亿元,各级财政投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总额达453亿元,较上年增长244亿元。
为进一步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今年3月份,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印发《广东省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农村污染治理的重点和难点进行详细规定。其中提出,每个自然村要设置不少于1个以上垃圾收集点、1个以上保洁员;逐步扩大珠三角地区劣V类水体禁养区范围,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视频监控设施。
“《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防治,优先整治水质改善型和水质维护型控制单元的村庄,提升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指出,《实施方案》同时遵循农村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立足农村环境质量、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確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因地制宜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和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