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托伐他汀所致不良反应及临床合理用药分析
2019-06-04朱纪斌
朱纪斌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剂科,上海 200025
阿托伐他汀是一种新型肝脏3-羟基-3-甲基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由于具有显著调脂效果,药效持续时间长,还能够有效升高高密度脂蛋白,在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与治疗方面应用十分广泛,已成为2010年全球最畅销的药品[1-4]。但随着阿托伐他汀在临床上日益广泛的应用,为有效控制患者病症,往往接受大量且长期的阿托伐他汀口服治疗,还存在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情况,药物长期使用或者不同药物之间相互作用而引起的用药安全隐患情况日益增加,阿托伐他汀的用药安全性受到广泛关注[5]。为了在临床上更准确地使用阿托伐他汀,提高患者的治疗质量,本研究将本院2013年1月~2018年9月22 例因阿托伐他汀所致不良反应患者的临床资料,并对其临床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分析讨论,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2013年1月~2018年9月我院有关阿托伐他汀的不良反应案例22 例。此22 例患者均存活,无死亡病例,且所有患者及家属均对本研究知情同意,经我院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开展。
1.2 方法
对22 例案例患者的年龄、性别、基础疾病史等病理基本资料,阿托伐他汀药品用法用量,联合用药史情况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的主要临床表现、预后情况、药物不良反应类型等进行归纳并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22 例出现阿托伐他汀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中,包括男13 例(59.09%),女9 例(40.91%);年龄38~88 岁,平 均(66.8±12.4)岁;体 质 量40~78kg,平均(59.7±10.8)kg;见表1。另外,22例病例均为阿托伐他汀口服用药,用药剂量最高为40mg/d 者1 例,剂量为20mg/d 者17 例,其次均按照10mg/d 剂量用药,所有患者用药剂量均符合说明书内规定。
表1 患者性别、年龄、基础疾病等一般资料比较
2.2 患者临床表现类型
在22 例服用阿托伐他汀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案例中,不良反应主要累及患者消化系统、骨骼肌肉系统,见表2。
表2 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表现类型
2.3 患者预后情况
22 例出现阿托伐他汀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中,最早出现不良反应的时间为用药后1h(4 例),最晚出现不良反应的为服用后约1年(2 例),绝大多数患者(16 例)集中在用药后3 个月左右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平均时间为(3.95±2.89)个月。且所有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患者在停药并接受对症治疗数天后,不良反应症状明显减轻或者消失。
3 讨论
血脂异常是心脑血管疾病的重要危险因素,是动脉粥样硬化发生与发展的必备条件。阿托伐他汀作为一种新型降脂药物,可以有效抑制HMGCoA 还原酶,从而有效降低患者胆固醇与脂蛋白水平,在各种高胆固醇疾病治疗、冠心病的一级与二级预防等方面应用广泛[6-7]。但随着目前临床上阿托伐他汀应用日渐广泛,因阿托伐他汀联合用药、长期使用等原因引起的不良反应日益增加,阿托伐他汀用药安全受到医疗研究人员的高度关注。
3.1 阿托伐他汀药物不良反应与患者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关系分析
由结果2.1 可得,在22 例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中,男女比例相近(59.09% vs 40.91%),但本研究样本数相对较小,因此阿托伐他汀药物不良反应与患者性别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另外,22 例案例中,年龄61~80 岁占比高达63.63%,说明老年患者是阿托伐他汀药物不良反应的高发群体,在临床用药时,需给予重点关注。
由于老年患者常合并有多种基础疾病,因而在治疗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阿托伐他汀与其他心脑血管疾病药物、内分泌系统药物或者呼吸系统药物联合使用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患者各种药物相互反应而引起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8-10]。另外,阿托伐他汀在服用后,主要在机体内通过肝细胞CYP3A4 同工酶代谢,肝细胞CYP3A4 同工酶能够代谢机体内一半以上的药物,但老年患者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肝肾功能减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机体内药动力学改变,同样增加了患者药物相互作用或者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11-13]。因此,在给予老年患者阿托伐他汀治疗时,需尤其注意患者是否存在合并症,并在联合用药时,加强用药监测,以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保证患者治疗效果。
3.2 阿托伐他汀药物不良反应表现类型分析
阿托伐他汀药物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骼肌肉系统异常、消化系统异常。
3.2.1 消化系统异常 由表2可以看出,阿托伐他汀药物不良反应在累及消化系统时,患者主要表现出肝转移酶升高,药物学肝炎、肝损伤等肝-胆异常,并且在药物学肝炎与肝损伤在肝转移酶升高的同时,往往会伴随着肝肿大、胆汁淤积性黄疸、胆红素升高或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增加患者治疗风险[14]。因此,在给予患者阿托伐他汀治疗前,医师需首先对患者肝功能检查并叮嘱其定期复查,如若患者出现任何提示存在肝胆脏器损伤情况时,及时检测患者肝功能,对于转氨酶升高的患者,则对患者肝功能应加以实时检测,直至患者转氨酶水平恢复正常。但如果患者转氨酶水平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的3 倍及以上时,则需立即告知患者停药,并在必要时给予患者保肝药物治疗。因此,在给予患者阿托伐他汀治疗期间,监测患者转氨酶、胆红素、碱性磷酸酶等肝功能指标,并及时及早发现患者肝损伤情况是预防阿托伐他汀药物不良反应累及肝胆的关键[15]。另外,还有较少会表现出腹痛腹泻情况,但这类患者一般在停药后能自行恢复正常。
3.2.2 骼肌肉系统异常 阿托伐他汀药物不良反应累及骨骼肌肉系统异常症状主要包括肌痛、关节痛、乏力等肌病症状(4.55%),分析其原因,可能与多药物联合使用关系密切。因此,在给予患者阿托伐他汀治疗时,需尤其注意年龄较大(>80 岁),合并多系统疾病患者的用药安全;还需密切关注患者肌病症状等,一旦发现患者出现肌病症状,则应立即停药,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发展。
综上所述,在使用阿托伐他汀治疗时,应给予老年群体,存在合并症群体更多的关注,并尤其注意联合用药情况,关注药物的相互作用,尽最大可能降低阿托伐他汀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为患者治疗安全提供更大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