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
2019-06-03贾若萱
贾若萱
忘了和他第几次见面了,她在包里藏了一把匕首。
这把匕首是老钟给她的,没想过有天会用得上。老钟是她的未婚夫,在外地工作,周末坐高铁回来,两小时车程。他们租的房子在城郊,路灯被附近的小痞子砸碎了,没人管,晚上漆黑一片。老钟把匕首递给她,说,这个你随身带着,防狼。她扫一眼黑色保护套,说,用不到,出了事也反应不过来。老钟反驳她,带着吧,总是安全一点,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算了,她摇头,我下班早,路上人多。老钟不再勉强,她接着喃喃自语,我们什么时候从这里搬走就好了。快了快了,老钟的语气暴露他的心虚,等我把首付凑够,我们就在南三环买那套房子,再忍一忍,行吗?她望着老钟的脸,这几年他快速衰老,眼角的皱纹清晰可见,但仍然是好看的男人。他身高一米九,大学期间做过模特兼职,很容易引人注目。她享受老钟带给她的虚荣的愉悦,每个人都说,她和老钟身高般配。这是他们相恋的第十个年头,十年,她每次想到这个数字,总伴随着无法言喻的感觉。事实上,她觉得老钟有些不足,比如他不理解她喜欢的小说或电影,觉得那是没用的东西;比如他家是农村的,在市里买不起房,只能到处漂泊。
现在她把匕首藏到手提包內夹层,没有拉上拉链,如果一会儿他要做什么的话,她可以快速抽出来防身。他叫刘军,和老钟同岁,做房地产生意的。三十三岁的地产商,她洗澡的时候会想,世界上根本没有公平可言。也许大学时老钟多学点技能,或者她多获取些知识,结果还是会一样,依旧住在摇摇欲坠的房子里,每天计算怎样用最少的成本熬过这个冬季。她突然有些恼火。接着,她跑到卫生间,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头发没干透,贴在脸上,粉底液的痕迹明显,眼袋却遮不住,她不禁疑惑起来,又挤出一点,在眼眶周围轻轻涂抹。怎么老得这么快?她喷几下香水,慢腾腾晃到床边,六点四十五,距离他们约定的时间还有十五分钟。她突然很想给老钟打个电话,今天周二,上星期老钟没回来,加班。老钟说,加班费很高,不想错过这样的机会。是啊,人生还能有多少次机会?
老钟不知道她和刘军的约会,如果可能,她永远不会让他知道。她和刘军是三个月前认识的。刘军在杂志上读到她的小说,动用各种关系找到她的责编,甚至给杂志社捐了一笔钱,要到她的联系方式。很巧,竟然是同一个城市。第一次见面,他把车停在楼下等她,她戴上眼镜,躲在墨绿色窗帘后,小心观察他的车,车灯闪烁,与周围的黑暗破败格格不入。目光移动,她看到车里的他,脸小,皮肤白,头发短,蓝格子衬衫的领子看起来很硬。好年轻,她想,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他的年龄,她可能会猜测他二十五六岁。她套上大衣,犹豫不决,真的要和陌生男人一同吃晚饭吗?和老钟恋爱十年,她和其他异性的联系早已割断。她甚至害怕自己会出丑。她又跑到窗台望了望他,读者,她想,只是和自己的读者吃个晚饭,聊聊小说,其他没什么。临出门,在镜子前快速扫一眼,瞥到大衣袖口上的黑色毛球,她气恼地脱下衣服,换上一件针织衫,跑下楼,被冷风刺了一路。那次见面后,她发了三天高烧,老钟特意请假回来,带她去医院做全身体检。她最怕生病,不是怕死,是怕疼。她经常会想,假如她四十五岁前一直健康,却在生日当天无痛死掉,该是多么幸运的事。千万不要活太久,生命应该晚开始,早结束。
打开车门,她坐到副驾驶位置。刘军说,好久不见。上周不是刚见了吗?她关上车门,热气将冰冷的身体一点点舒展。没有你的日子我度日如年,刘军看着她的眼睛,手扶在方向盘上。开车吧,她把目光移开,手伸进包里,摸到那把匕首。这次去哪儿?她又问。不去酒店了,我保证,刘军认真地说,我预约了一个厨子来家里,去我家吃晚饭吧,然后就送你回来。说到做到?说到做到。好吧,她犹豫几秒钟,还是答应了。
她盯着脚上的高跟鞋,有些不安,也有些得意,由于一米七五的个子,她平时只穿平底鞋,一到正式场合,才把床底的高跟鞋找出来。她与刘军第一次见面时,脚上就踩着这双鞋。到达餐厅后,刘军下车,走在她前面,她不由自主瞥过去,十分惊讶,他的腿像是被锯掉一截,两个膝盖分得很开,走路时脚尖先着地,身体一摇一摆。他有多高?她不太清楚,反正她穿着高跟鞋,而他只到她耳朵处,她不得不低下头和他说话,她想,太逗了,像领着自己的孩子,但她又安慰自己,不是他太矮,是因为她穿了高跟鞋。她一直讨厌矮个子男人,甚至不能忍受和他们做朋友,她曾被一个矮个子男人追求过,两个人在商场约会,他拉着她的手,妄图把她扯到怀里,结果他的头发摩擦到她的耳朵,她愤怒地把他推开,脑子里突然冒出圣母玛利亚,很古怪,她并不是基督教徒。太糟糕了。她终于想起了老钟,他的外表真是无可挑剔。
“在想什么?”刘军问。
“没什么。”她低着头,始终没有抬头看他。
“你为什么总是低着头?你不敢看我?”
“不是。”她猛地抬起头,盯着刘军的眼睛,又快速移开。
“你不知道,”刘军说,“我一直在想我们之间的问题,你怎么说变就变?那天晚上你还好好的,第二天你就不再爱我了。”
“别再提那天了,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我告诉过你,”她看向路边,“昨天喜欢,不代表今天喜欢,我就是善变的人。”
“我和你一样,还记得我说的吗?我的想法和你一样,我们是一种人。”
“如果你和我是一种人,就不应该再缠着我,也不该威胁我。”
“我没威胁你,我只是好奇,你怎么变得这样快?我感觉我现在像个被抛弃的怨妇,你睡了我,立刻就厌倦了我。”他说。
“我没有睡你,我再说一遍,我们那天什么都没做。”
“对,什么都没做,只是在酒店待了一晚,只是在一个床上躺了一晚,假如你男朋友知道这件事,他会相信我们什么都没做吗?”
“别再提了,要是再提,我现在就下车。”她恶狠狠地说。
“好吧。”刘军盯着她,“我只想知道你现在对我什么感觉,我要听实话。”
她想到他令人震惊的两条短腿,压在她身上时只能够到她的脚踝,天,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短的腿?她知道她无法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于是脱口而出,“没有,我对你没有感觉,你对我而言就像张白纸。”
“好吧。”刘军笑了笑,“不问你了,你总有一天会爱上我。我不急。”
她不再接话,他告诉过她,他有足够的耐心和乐观精神,来和她打一场持久战。她也不知道事情会这样发展,她对刘军的感觉很奇怪,而且一直在变化。第一次见面,她是喜欢刘军的。她记得坐到他车里的感觉,温暖,舒适,散发着甜腻的香气,她从没坐过跑车,也从没交过有钱的朋友,她的亲戚,以及她的每一任男友,都是蝼蚁般的存在,为了钱苦苦挣扎。她一直过得不怎么如意,也明白这是个机会,一个改变全家命运的机会。她想到一个远房表姐,初中辍学,在一个公司里做前台,后来嫁给老板的儿子,跻身上流社会,每天到处旅游,吃喝玩乐,一块手表三十万,不光如此,她的家人也都因此受惠,给安排工作,送房送车,再也不用像她和老钟这样,为攒房子的首付省吃俭用。在他下车之前,在看到他那双腿之前,她甚至忘掉了老钟的存在,他们坐在车里,在道路上穿梭,看着来往的行人,听着躁动的音乐,她以为,她能拥有整个城市。直到他的身高,给了她重重一击,但她依然安慰自己,是高跟鞋的缘故,如果她穿的是平底鞋,他就能比她高。下次见面她一定会穿平底鞋,如果他能给她梦寐以求的生活,她可以一辈子都穿平底鞋。
后来的每次见面,她都穿了平底鞋,一双碎花短靴。当然,他依然比她矮,可能不到一米七。她十分失望,瞬间冷淡了许多,但总有东西吸引着她,一次又一次。他开着跑车来接她,带她吃高档餐厅,去商场买做梦都不敢试穿的衣服。虽然和他走在路上依然觉得丢脸,但这种丢脸里夹杂着奇妙的光环。而且,他喜欢小说,和她聊天毫无障碍,志同道合的交流使她愉悦。她说不清这两个因素哪个占的比重更大,她为自己感到悲哀。她曾问过他喜欢她什么,他说,你是有才华的女人。
就这样,她一边瞧不起他,一边与他保持着友好并暧昧的关系,直到上次见面,他们去了酒店。这是个错误的决定,是她提出的,她不明白自己怎么昏了头,可能是当时他聊到了贾樟柯的电影,并送了她一个绿翡翠镶钻戒指。她盯着他的眼睛,说,今晚不回了,去酒店吧。他开了一间总统套房,她没住过这么好的酒店,在网上偷偷查价格,三万多一晚。她一边想着她和老钟多久才能攒下三万,一边无奈地冲刘军笑。去洗澡吧,刘军说,可以在浴缸里泡一泡,很舒服,你需要放松,不要太紧张,这里没人能发现我们。她点头,走进浴室,在浴缸里放满水,脱掉衣服,滑进去。水温包裹住她的心脏,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憋住,把整个身体浸到水里。她想看看自己能坚持多久。她感到某些东西从她体内释放出来,以前,她总为各种各样的事情不快乐。生命太短,痛苦太长,活着就是受刑。这句话穿透水面,不停在她耳边回荡,她吐出几个泡泡,肺里的气体用尽,从水底软绵绵爬上来。
她重新穿好衣服,想把浴缸里的水放掉,却找不到按钮。只好招呼刘军,你过来一下。怎么了?刘军问。我不知道怎么把水放掉。什么水?洗过澡的水,不知怎么从浴缸排出去。哦,刘军走进浴室,我来弄吧,他伸手,在浴缸侧面找到开关,扳一下,水流打着卷流下去,几根头发贴在浴缸表面,她感觉脸上发烫,手不知放到哪里,这种窘迫的感觉太熟悉了,从小到大不知经历过多少次。她知道,她与他的差距,绝不仅仅是一个浴缸按钮的差距。他在她心目中的形象突然又高大起来。
刘军很快就洗完澡,打开电视,他说,看个电影吧,你上次提過的那个电影,《廊桥遗梦》。她同意了,他们倚靠床头坐着,规规矩矩,电视屏幕的光适时缓解了尴尬的气氛。她特别喜欢这个电影,逼老钟陪她看的,最后哭得稀里哗啦,老钟柔声安慰她,帮她擦掉眼泪。
不一会儿,刘军靠过来,说,我抱抱你吧。没等她同意,他就搂住她的腰,你好瘦,他轻声说。她没有推开他,任由他的手一点点上移,钻进她的衣服,握住她小巧的胸。她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呻吟脱口而出,接着,他把她放平,抚摸她的侧腰,吻她的耳朵,脖子,锁骨,最后贴上她的嘴。他的头小得不可思议,嘴唇又窄又薄,只能含住她嘴巴的一侧,舌头伸出,像一条虫子在上面蠕动,她瞬间清醒过来,发现他早已脱光她的衣服,正打算进入。她推开他,尖叫着,别碰我!然后拿浴袍裹在身上,钻进被子。他问,怎么了?她说,你答应过,我们什么都不做,只看电影。噢,对不起,我没控制住。他说着,下床,给她接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对不起,我尊重你,是我没控制住。他又说。
她默不作声,依然有些生气。可明明是她提出来酒店的,这种地方,除了做爱还能做什么?可是,她在最后一刻犹豫了,她不想委身于他,他不是她想要的床上伴侣。他比她瘦,比她矮,让她有种莫名的罪恶感。我没有性欲了,她说。他咄咄逼人,你的道德感让你想起了老钟,对不对?
她不再接话,如果真是想到老钟就好了,但她没有,她想到的仅仅是不想和这个男人上床,如果他再高一点,一个有钱、个儿高、爱好文学的男人,几乎就是她的理想伴侣了。最后,他们几乎整晚没睡,天亮的时候,她头痛得厉害。刘军突然严肃地说,和我结婚吧,跟你男朋友摊牌。她愣住了,你开玩笑的吧?他说,认真的,你不跟他说,我去跟他说。她眼前出现老钟的脸,无法想象他知道后什么反应。那一刻,她做了决定,如果非让她选一个,她选老钟。
于是他们开始争吵,她哭了起来,嚷嚷着再也不和他见面了。刘军气急败坏,不停地恐吓她,我要告诉你男朋友,你不和我在一起,也别想和他在一起。他说出他的不满,妄图独自占有她。她头一次感到他的卑劣,气得发抖,继而十分后悔。为什么,为什么和他缠在一起,当初根本不该见面,也不该来往如此频繁,她早就明白他的心思。最后,她不得不同意,下周接着和他见面,算作一种安抚。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老钟知道,这似乎是唯一的补救办法。回到家,她不经意翻出了那把匕首。我要给他点颜色瞧瞧,她想。
“如果可以,真想回到我们第一次见面。”刘军突然伤感起来,“我告诉过你,我很孤独,我真的想要一个人懂我,能和我说说话。”
“但那个人不是我,你知道,我有男朋友。”
“他能给你什么好生活?离开他吧,和我在一起。”
“不。”她皱着眉,摇头。
“他迟早会知道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不会的。”她咬着牙说,又触到包里那把匕首。她可以割伤他的胳膊,或者大腿,还可以割掉那玩意儿,让他永远都碰不了女人。
刘军发出一声讥笑,他在嘲讽,一种散漫而胸有成竹的嘲讽。“你将来会后悔。”
“不关你的事。”她说。
车来回转弯,她胃里阵阵恶心,想下车走一走。“快到了吗?”她问。
“马上。是不是晕车了?”
“有点儿。”
“我去给你买杯热豆浆吧。”
“不用了。”
“你等着,我去给你买。”
他把车停在路边,下车,一路小跑着去旁边的豆浆店。她看着他的腿一张一合,心中一阵悲凉。第一次见面,他也是小跑着去给她买乳酪烧。后来送她回家,必须穿过一大片田地,车来回颠簸,她打开车窗,黑色的冷风灌进来,吹得她很舒服。她看到远处,有一盏微弱的灯火,执着地亮着。这时,他问她,你快乐吗?她没反应过来,头发飘到一侧,遮住了眼睛。什么?她问。他又重复了一遍,你生活得快乐吗?她笑了起来,就那样吧,你呢?他摇了摇头,告诉她,他妈妈很早去世,爸爸生意忙,总把他丢给保姆,那个保姆有一头黄色的头发,丰满,白净,身上一股香皂味。后来他问她有什么梦想,她说,想去美国郊外买套大房子,种点菜,养养鸡鸭鹅,再买辆二手车,每天不远万里,开车去超市买面包牛奶。她转头,看到他的瞳孔,在月光下闪闪发亮。脸部一阵发热,她躲开他的目光,心想这一切太美好了。
美好。如果所有事情都能在变坏之前适可而止就好了,只留下美好的部分。她望着刘军拿豆浆的剪影,又难过起来。
他把豆浆递给她,烫手,自然也不能喝。她提醒自己要忍住,不能再接受这个男人的关怀。车缓慢开动,街上越来越安静,窗外的风声呼呼作响,她把豆浆放下,想象身边这个男人是老钟,实际上,她和老钟的感情很好,几乎没吵过架。老钟不会像刘军和她这样,把一切搞砸。假如老钟有辆这样的车,那将会怎样?也许她就不会和陌生男人以这样的方式见面了吧,她握住包里的匕首,又松开,握住,又松开。
“我家快到了,就在前面。”
“哪里?”她問。
“前面左边,有个石头立的门,看到了吧?”
“别墅区?”
“是的。”他点头,笑着说,“这两天新买的房子,我觉得你会喜欢,和美国郊区的房子一模一样。”
她惊得不知怎么接话,她知道她又心动了,如果不是他威胁要告诉老钟,她可能会一直和他保持现有的关系,除了做爱,不,也许做爱也可以忍一忍。
“不要有压力。我是为了我自己。”他把车停在一栋房子前,“豆浆别喝了,一会儿让厨师给你做汤喝。”
她盯着眼前的房子,独栋,门前有个小花园,种着两棵树,旁边开满紫色的花,她怀疑是假的,这么冷的天,哪里还会有花开放,园中一条石板铺的小路通往深褐色大门。房子是深蓝色,三层,房顶有个三角状的阁楼,窗户没打开,木雕的框子洁白如玉。一层是落地窗,透过窗帘可以瞥见室内暖黄的灯光,红色的木地板。
他带她走进去,打开门,就像打开潘多拉魔盒,一束光射出来,切在她脸上。她知道她完了,有些事注定无法逃开,虽然他依旧比她矮一大截。家政阿姨迎出来,惊异地打量她,接过她手里的豆浆。张妈,刘军说,去吩咐厨师开始准备吧,我带她转一圈。张妈点点头,又看她一眼。她埋下头,望了望刘军,他冲她笑笑,走吧,他说,放轻松。
“你喜欢这种房子吗?”刘军问她,为她打开一扇又一扇门,卧室,书房,衣帽间,影厅,储藏室。最惊异的是阁楼,和她看的某个美国电影里的房子几乎一模一样。
“喜欢。”她控制不住地点头。
“那就好,”他说,“你想住进来吗?”
她扫一圈这个屋子,这应该是属于她的屋子,她可以在里面做想要做的一切。从小到大,她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房子,而现在,她只要点点头,就可以得到这些。
“我们可以结婚,房子就属于你了。”他又说。
她想起了爸妈的房子,而她的房间,就在客厅的阳台上,放了一张小单人床。冬天时,她必须盖着厚厚的被子,才能抵挡从窗户缝里渗进的冷气。和老钟租的房子也是这样,只要一做饭,被子里都是油烟味,后来他们想了个办法,炒菜时把被子卷起来,用床垫盖住。老钟总说,日子会好起来的。可是,都已经十年了,她还等得起吗?
她颤抖起来,突然一阵腹痛,趴在地上干呕,什么也吐不出来。老钟此刻在做什么,会想她吗?也许他在想,加完今天的班,离首付又近了一步,等买上房子,就去领结婚证,过几年缓过来了,再要个孩子。她应该和老钟结婚吗?或者,她应该接受刘军?她瞥到刘军的腿,心脏像火烤般难熬。
“怎么了?”刘军想扶起她,却拉掉她胳膊上的包。哐当一声,那把匕首掉了出来。
她和刘军都吓了一跳。
“出门还带刀?”
她捡起匕首,站起来,拿过她的包,摇了摇头。
“你怎么了?”他问。
“我不舒服,想回去了。”她不敢看他的眼。
“饭还没好。”刘军说。
“我想回去了。”她颤颤巍巍,几乎站不稳。
“等会儿吧。”刘军凑过来,想要搂住她,她往后退了几步,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快速往楼下跑。高跟鞋的声音回荡在空中,让她有些恍惚,像是在做梦。她跑到一楼,出了门,又出了花园,在安静的土地上奔跑起来。刘军在背后呼喊,差一点就捉到了她,但她大口喘着气,耳边是呼呼的风声。她想躺下去,躺到松软的草地上,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