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科技创新机制研究
2019-06-03宋剑康嘉
宋剑 康嘉
关键词:协同发展;科技创新;机制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基于协同发展的京津冀科技创新机制研究”(编号:HB17GL085)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3月22日
京津冀地区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伴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京津冀区域科技协同创新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创新驱动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科技创新机制的建立又为创新驱动提供保障,它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现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京津冀科技创新现状
(一)协同创新体系初步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合力尚未形成。近年来,京津冀三地出台一系列文件,推动三地协同创新体系发展,如《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2017-2030年)》等。通过协同创新地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京津科技创新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一批合作共建的大项目和创新载体落地,如北汽、中国航天科工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基地、区域轨道科技研发中心等项目落户河北。但京津冀协同创新大棋局尚未形成,创新合力不够强大,产业配套、科技成果转化、各种要素自由顺畅的流动还存在诸多问题,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增强,区域间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近年来,京津冀地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断增强,三地间万人技术成果成交额为2,533.52 元/人,是长三角的3.99倍,珠三角的7倍。但三地间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极不平衡,其中北京为9,635.05元/人,远高于天津和河北,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0.27倍,其中河北的万人技术成果成交额还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1%。2016年,北京技术创新成果主要流向津冀的比例只占北京流向外地的7.7%。这说明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共享机制尚不健全,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尚未建立。
(三)科技投入不断增加,对经济的贡献有待提升。2016年,京津冀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国的15%。但三地的R&D经费投入强度差别很大,北京明显要高。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是北京科技投入的主要方向,而企业的试验发展是天津和河北科技投入重点关注的领域。三地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已超过50%,北京更是超过60%,对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明显,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超过70%的水平比较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在高新科技研发、新兴产业技术攻关、重大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急需突破性进展。
(四)科技人员数量庞大,三地间分布不均匀。从京津冀地区科技人员的数量和构成上看,京津冀地区每万人R&D人员数53.27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科技人才数量和结构极不均匀,北京的每万人R&D人员数远高于天津和河北之和,是河北的9倍多。其中高层次人才中,北京两院院士756人,是天津的21倍,河北的50倍;国家“千人计划”1,486人,是天津的9倍,河北的41倍。三地中无论是科技人才的数量、质量还是组成结构,北京的优势都是很明显的。
二、完善京津冀科技创新机制的建议
(一)深化区域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形成区域协同创新合力。一是促进区域内各创新主体深度协作。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京津冀三地各创新主体之间科研人员的合作及研发经费的匹配,开展广泛的科技人员交流与互动,合理配置各创新主体的科研经费,促进创新资源的重组,最大限度地提高区域创新资源在各创新主体之间的配置效率。进一步加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科研合作,建立一套能使各科技创新主体进行深层次合作,以实现互惠互利的新机制。为能够增强科研聚集优势和协同能力,促进三地各创新主体之间知识技术的深度交流,鼓励联合建设研发基地、高端实验室和高新技术产业园等;二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相结合创新体系。要以企业的科技研发为导向,促进科技资源向企业转移,建立面向企业的研发应用新机制,企业、大学和科研单位要加强联系,开展不同层次的技术合作;三是协同推进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科技创新要着眼于三地技术和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未来走向,聚焦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协调地区优势科技资源,对重大问题、关键领域、核心技术进行联合攻关。要走一条整合各级各类科技资源、搭建协同研发科技平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之路,使得京津冀三地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与共享机制,培育技术市场服务体系。一是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尽快建立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京津冀科技资源优势的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制,以产学研紧密结合为依托,构建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产业化为目标的运行机制,使科技成果变为现实生产力。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要各自发挥好作用,政府要加强引导作用,高校和科研机构要发挥智力优势。不断提高科技成果供给的质量和数量,企业要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最终载体,同时利用互联网建立网上技术交易市场,使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更加快速便捷;二是实现科技成果共享与开放。京津冀各科技创新主体要不断扩大和深化沟通与交流,建立科技成果共享机制,构建以市场为基础的科技成果转化的利益分配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和利益,以贡献和投入大小为考量,做到利益共享、责任共担,避免各主体之间因利益分配而带来的矛盾,实现合作共赢;三是完善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发展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培育组建科技交易联盟、技术服务平台等科技服务新兴组织,达到信息共享、标准统一,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形成统一的技术市场体系。
(三)構建多层次科技投融资机制,提升科技投入对经济的贡献。一是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在科技创新中政府资金要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以调动各创新主体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构建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作主体、金融来支撑、社会广参与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二是优化科技合作投入结构。不断整合科技投入资金,搭建科技资金投融资平台,针对京津冀重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科研合作基地等要持续增加投资力度;三是完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以科技发展融资平台为依托,整合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促进“科技+金融”的试点不断推进并持续深化,构建各类投资主体广泛参与、形式丰富多样的投融资服务体系。要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直接融资行为,将京津的科研优势、津冀的产业优势充分发挥,实现三地产、学、研的优势互补。
(四)创新人才培养交流机制及科技管理体制,构建创新支持服务体系。京津冀科技创新应以人才培养为契机,不断加大科技人才教育和培养力度,完善人才交流机制,创新人才合作方式,做到人才资源的共享。以京津高校的学科优势为基础,利用北京、天津的教育优势,建立京津冀科技人才联合培养体系,建立三地人才培育孵化基地和各类人才培训中心。要加快各类紧缺技术人才的专项培养,为京津冀地区科技创新和发展打好人才基础。建立统一的技术人才市场网络,加强技术人才的跨区域交流与合作,搭建技术人才资源平台,完善平台信息和功能,实现科技人才和科技专家的智力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区域内各类科技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
(五)优化创新发展环境,为创新提供支撑。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创新为契机,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成熟经验,制定一系列标准高、操作性强、适合本地实际的具有前瞻性的政策。促进创新要素的自由充分流动,提升自主创新水平,实现科技成果充分转化。为创新资源的聚集提供条件,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政府、企业、高校及相关科研单位共同参与的创新生态环境,充分利用三地各自的资源、产业、教育、科技等优势,实现优势互补,服务京津冀经济发展,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参考文献:
[1]陈诗波,王书华,冶小梅,唐文豪.京津冀城市群科技协同创新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5(7).
[2]陈敬明,李志红,席增雷,袁青川.京津冀地区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比较与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20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