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韩国“过火”的人权教育说起(手记)
2019-05-31曹溪路
本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曹溪路
韩国媒体最近的一则报道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根据该报道,韩国某出版社出版的初中三年级教科书里,在有关“人权”问题的部分,列举了一些在家庭、学校或当地社会可能发生的“侵犯人权”的例子。对于家庭里的“侵犯人权”行为,该教科书给出的例子是“父母偷看我的电子邮件”和“只使唤女儿洗碗”。接着,教科书告诉学生如何制订计划来解决这些问题——向国家人权委员会申诉或者找当地报纸曝光。
对此,韩国家长们纷纷表达不满。他们认为,教科书应教育学生如何跟父母商量着解决问题,结果却是向孩子灌输“这是侵犯人权”的观念,还教孩子去状告父母,实在是无法理解。于是,家长们上告法庭,请求法院裁决禁用这一教科书。
笔者在韩国居住生活已有多年,一直在观察当地的社会现象,这则报道之所以引起笔者特别关注,是因为它典型地反映了当前韩国社会越走越远的人权本位思维。比如教科书向孩子传输家长“侵犯人权”的观念,而家长们不满,但他们将此事诉诸法庭的正式理由是该教科书侵犯了父母的教育权。也就是说,家长一方的思维和行动同样是基于人权逻辑。
近些年来,尤其是“左派”或曰“进步派”的文在寅政府上台之后,以个人主义为导向的人权本位思维变得愈发活跃。最具争议的例子莫过于2018年11月初,韩国大法院判定以个人信仰(比如出于宗教原因或秉持非暴力、和平主义信念者)为理由而拒绝入伍服兵役的人不再受刑事处罚,而2004年7月韩国大法院曾判定这些人应该受到刑事处罚。这一判决甫一公布就引燃韩国舆论,反对者认为这将导致兵役制度的公信力危机,而且是对已经服过兵役或即将入伍服兵役者的极大不公平。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提出“诸神之争”命题,它是权利本位思维下现代社会遭遇的最根本困难之一。具体而言,就是存在着许许多多有关权利的原则,这些原则都声称自己神圣不可侵犯,但彼此间却是冲突的,有关是非善恶好坏对错的价值判断变得不再可能,社会生活由此变得日益困难。
韩国社会已然出现这种情况。韩国社会的左右之争本就激烈,而“诸神之争”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结果就是整个社会的“思想内战”变得更加激烈,社会撕裂,人们的视线因此被转移,掩盖了真正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消耗了本来可以用来关注和解决那些真正严重问题的宝贵资源与精力。
其实,这种“诸神之争”不仅在韩国表现得明显,在其一向崇尚的“先进思想”来源地——西方,社会分裂同样越来越严重。看看最近美国激烈的堕胎与反堕胎之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