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堵结合化解地方债风险
2019-05-30张斌
张斌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是三大攻坚战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通过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推进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措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债务风险总体上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仍未到大功告成之时。
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新旧动能转换进程中地区间经济增速存在差异,而受到政府职能转变、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尚未完全到位以及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财政收支压力较大,财政可持续性下降。因此,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尤其是部分地区利用国有企业投融资,采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带来的隐性债务风险仍不容忽视。
进一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首先要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修明渠、堵暗道,开前门、堵后门,平衡好防风险和稳增长的关系。一方面,要大幅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豐富债券品种,继续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缓解地方政府集中偿债压力,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发行和债务成本;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其次,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的规范管理,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明确区分政府和企业责任,建立和完善“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预算控制机制。各地要按照与偿债能力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保障重点领域融资需求;同时要强化政府债券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政府债券使用效益,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
再次,要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控预警机制和分类分级应急处置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当前,在贯彻落实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应高度关注不同地区财政运行状况的变动,及时采取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等措施有针对性地缓解基层政府财政收支压力。
从中长期看,要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应重点推进以下领域的改革:
一是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这是摸清地方政府资产状况、科学确定举债规模和评估债务风险的基础;二是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要求规范地方政府投资行为,合理界定地方政府的投资范围,合理控制地方政府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三是进一步推进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优化政府职能在各级政府之间的配置,推进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四是健全地方税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和非税收入制度,提高地方政府收入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