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导向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策的探讨
2019-05-25魏莹
魏莹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210000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建筑市场管理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之一,而建设项目审批是其中重要一环。加快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落实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必然举措。在探究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可以问题作为导向,引入精准化的理念和方法,提高施策成效。在此,就改革相关问题及对策展开分析讨论。
1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问题导向
1.1 建设项目审批存在的碎片化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受各部门职能分配及体制的影响,呈现出碎片化的问题,成为了高效推进项目审批,实施整体性管理的难点。如表1所示。
1.2 建设项目审批的粗放式问题
建设项目审批机制及流程的高效、精准,对项目的快速推进及落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受到粗放式思维模式的影响,从而出现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各审批部门对审批事项的政策引导不清晰,建设单位不能及时、准确得到全部所需信息;缺乏针对不同项目类型、不同区域环境、不同建设主体的精准性流程指导,使审批效率大打折扣;部分评价评估阶段设置不合理,过分依赖项目评价。这种方式既不利于项目决策,也导致项目审批事项多,流程复杂,周期长。这些成为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堵点问题[1]。
1.3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监管问题
建设项目审批涉及工程项目从策划到运行的全过程。全面有力的监管是项目依法合规建设的手段和保证。但目前部门监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首先,重审批轻监管。审批后的管理往往不被重视,对审批内容的实施监控力度也不足。造成违规改建改造现象屡禁不止;其次,监管方式较分散、单一。主要依靠人的监管形式无法做到全覆盖。部门各自为政进行管理的现状容易出现管理真空地带。处理违规的方式以罚款为主,难以有效杜绝违法现象。
2 基于问题导向下的精准化对策
2.1 构建统合式审批机制
在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碎片化问题的解决中,可以引入整体性统合治理的理念,加快构建各部门联动机制。具体对策如下:其一,推行统合式组织模式。由专门机构来集合各行业、各部门,打破部门间审批事项相互制约的现象。设立综合性的窗口,统一受理申报要件材料,实行内部流转审批,批复结果统一汇总告知。其二,建立并联审批机制。把一些互为前置的事项实行并行审批,可以大幅度提升项目审批效率。为确保并联审批的顺利实施,还应实现线上申报、审批、数据共通共享。这样既避免建设单位重复提交申报材料,各审批部门也可实时了解其他部门的审批意见,使得审批过程更加畅通、迅速[2]。
2.2 优化审批流程及事项
在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通过对行政审批阶段、流程予以进一步调整优化,制定更加精准的对策,以此来实现改革目标。具体措施如下:其一,大力推行区域评价,减轻项目评价负担。对一些影响项目审批的评价如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洪评价、压覆矿产情况等可以在编制城市区域性及园区规划的阶段进行。这样做既保证了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也可以有效缩短项目的审批周期。其二,区分项目来源、类型、主体。对审批流程、环节、要件等进行合并与简化,制定分类事项清单,编制适用的流程指南。便于建设单位对照实施,切实提高项目落地的速度和效率,营造便利工程建设环境。
2.3 完善项目审批责任监督长效体系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离不开有效的监管。为此,要逐步完善现有监督体系,为改革工作的依法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具体对策有:其一,打造立体化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模式。工程项目一般建设周期较长,监管应贯穿于项目各阶段,形成内控外查、前审后管的立体化监管模式。尤其需要加强建设过程中以及运行阶段的管控。保证项目依法依规实施、使用,避免违规现象发生。其二,要实现全周期监管,必须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打通部门界限,联通政务系统和监督系统,将工程项目的前期审批、现场管理、监督巡查整合成统一平台。对审批项目进行全程在线监管,杜绝监管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扩大信用体系范围。对出现与项目审批有关的违规现象,在采取经济处罚的同时将处罚与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工程承揽、执业资格等业务业绩挂钩。确保监管公平、到位[3]。
3 结语
表1 建设项目审批碎片化问题汇总
综上所述,在对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改革的过程中,要全面分析当前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作为导向,运用精准化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相应对策。通过构建统合式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完善项目审批责任监督体系,达到提高改革成效,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