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文安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9-05-22王芳
王芳
食物为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的首要保障,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畜产品是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从事劳动、生产、生活的必需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消费理念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有过去的看重数量向注重质量发生着变化,绿色消费、健康消费不仅成为时尚,而且成为人们对农产品质量的基本需求。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却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及身心健康。因此,在2017年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工作,以农业投入品治理为工作重点,突出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保障了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快文安县经济发展速度。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抓好宣传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以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为重点,切实加强对种植户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向其宣传使用农业投入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组织全县农药经营单位召开培训会,宣传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高了农资经营者对农产品安全的认知意识。文安县农业局执法人员参加了农产品安全宣传活动3次,并组织召开了农资经营单位培训会2次,共培训农资营销人员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2018年以来,文安县农业局在农产质量安全监管上,主要开展了开了以下工作:
2.突出抓好領导工作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召开会议,对全县农产品监管、检测抽样、“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专项整治等一系列工作进行了布置,监管任务落实到位。
3.突出抓好宣传工作
3.1抓好宣传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以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为重点,切实加强对种植户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向其宣传使用农业投入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组织全县农药经营单位召开培训会,宣传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高了农资经营者对农产品安全的认知意识。农业局执法人员参加了农产品安全宣传活动3次,并组织召开了农资经营单位培训会2次,共培训农资营销人员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3.2突出抓好专项整治活动
开展农资打假、 “瘦肉精”专项整治、抗生素专项整治、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出动执法人员658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养殖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共420个次,散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
3.3抓好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省、市及县食安办的统一部署,以治理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一系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首先与农药经营户鉴定了禁止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的责任状。其次开展农资市场检查,严禁杜绝甲胺磷等违禁农业投入品流入市场。三是规范经营行为,要求经营户建立了进销货台帐,责令农资经营户签发承诺书、并要求国家禁用农药的名单等全部上墙。全年我们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00余家,检查肥料产品15个,种子品种25个,农药产品80个。
3.4抓好农业生产环节。从源头抓起,积极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的技术规程,确保我县产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重点检查种植基地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蔬菜生产环节中使用禁
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通过查阅台帐和对实物进行检查,未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
4.抓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我们采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针对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进行快速检测。全年检测蔬菜样品61个,合格率达100%。
5.存在问题
虽然农业部门不断加大力度,在农业投入品使用、瘦肉精治理、蔬菜抽检、动物产品检疫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但在监管能力、检测能力和执法能力等方面仍存在明显欠缺。
监管机构问题:未正式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一事多头,配合不力,人员不足、设施设备严重短缺。
执法机构问题:原农业局、畜牧局执法机构需整合,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短缺,执法装备落后,无专项执法经费。
检测机构问题:综合检测站硬件建设已经完成,购置土壤、农、畜、水产品检测设备60台套,但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缺少运行经费,未通过“双认证”。
6.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农产品日常监管抽查力度,重点加强对蔬菜种植基地的农药残留、畜禽养殖场、屠宰企业的“瘦肉精”监水产品的孔雀石绿进行检测。
二是推进检测体系建设,完善综合检测站软件建设,配备人员,申请经费,争取早日正常运转。
三是理顺职能,整合监管资源,请示政府早出台农业局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四是抓紧落实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各工作,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机制,权利推进创建工作。
(作者单位:065800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