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挥发性有机物存在状况与控制目标分析
2019-05-21王宏伟
王宏伟
(抚顺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辽宁 抚顺 113006)
1 引言
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压下沸点在50~260 ℃之间,室温下饱和蒸气压超过133.32 Pa的易挥发性有机物。其主要成分为烃类、氧烃类、含卤烃类、氮烃及硫烃类、低沸点的多环芳控类等。己有研究表明我国大气环境中VOCs主要来源为机动车排放(43.7%)、工艺过程(26.0%)、固定燃烧源(19.3%)、溶剂涂料使用(6.3%)和油品储运过程(4.7%),其时间空间分布与其污染源排放特征、气象条件和大气化学反应特征密切相关。
2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来源
抚顺石化公司前身为抚顺石油化工公司,经国家经委批准于1982年3月17日成立,是我国炼油工业的“摇篮”。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发展,陆续建成投产了乙烯联合装置、腈纶联合装置,相应组建了乙烯化工有限公司和腈纶化工厂,并接管了抚顺洗涤剂化学厂,使公司由成立之初以石油炼制为主的企业发展成为“油、化、纤、塑、洗、蜡”一体化的特大型石油化工联合企业。
3 抚顺市VOCs污染源现状
结合抚顺市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将VOCs污染源分类为: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流动污染源和遗留污染源四大类。工业污染源主要包括石油炼制、石油加工及石油产业链深加工化工企业,油页岩炼油企业等;生活污染源为餐饮、干洗、加油站、汽车维修和建筑涂料等;流动污染源指的是排放机动车尾气处于行驶状态下的机动车;遗留污染源是指抚顺市历史上由于煤炭开采而形成的煤矸石山和露天开采矿坑。
抚顺市城市建成区沿浑河河谷建成,具有东西长、南北窄的特点,各VOCs污染源分布在抚顺城市建成区内,见VOCs监测点位表。对抚顺市VOCs主要排放源下风向的环境空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如表1所示。
4 污染控制目标
结合抚顺市挥发有机物污染物产生情况,并根据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确定本项目污染控制的目标。即:做到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浓度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双达标”;采取有效的事故安全防范及应急措施,使本工程的环境风险降低至最小。具体目标有以下几点。
表1 监测点位信息
(1)废水污染控制目标。废水治理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确保本项目废水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2)废气污染控制目标。排放的废气,作好治理措施论证,采用技术先进、运行可靠且经济合理的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排放量。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3)噪声污染控制目标。产生的各种类型噪声,从噪声源、污染途径及敏感目标等三种方式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项目建成前后声环境质量变化不大,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最小。
(4)固体废物控制目标。采取有效的回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排放量,使固体废物达到最有效的回收再利用,同时做好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污染物治理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5 环境保护目标
建设项目位于抚顺石化公司乙烯厂、烯烃厂及腈纶厂厂区内,占地属三类工业用地。厂区位于东洲区南部,周边主要为城市道路和企业,距居民区有一定距离。本项目具体保护目标如下。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确保厂区周围的生活区和居民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场达标处理后排入沈抚暗渠,确保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不直排地表水体,同时经处理后满足排放标准。
(3)噪声环境保护目标。确保本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达标。
(4)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保护厂区及下游地区饮用水井水质不受项目建设和运行影响。
6 抚顺市VOCs污染防治对策
针对抚顺市VOCs各类污染源的的排放现状,项目组在借鉴吸收全国同类问题防治对策的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
6.1 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是针对VOCs工业污染源和历史遗留的VOCs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包括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的企业、矿业集团页岩炼油厂、矿业集团胜利实验厂;遗留污染源包括东露天矿坑、西露天矿坑、西舍场(汪良舍场)。
目前正在进行的工程措施包括: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化工储运系统VOCs治理工程,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污水处理系统VOCs治理工程,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炼油装置、储运罐区及装卸车设施VOCs治理工程,石油三厂污水处理设施VOCs治理工程,石油三厂装车及罐区VOCs治理工程,洗化厂罐区VOCs治理工程。
6.2 工程减排效果
工程减排效果见表2。
表2 本项目物料平衡
由表2可知,VOCs净化效率达9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