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2019-05-16舒畅
舒畅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国家及出资人利益、规范员工从业行为、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迎来了转型发展的良好机遇,但也暴露出一些违纪甚至贪腐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发展关乎国民经济命脉,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不能例外。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为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是当前一项既重要又迫切的任务。国有企业只有高度重视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思路打开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才能积极迎接新挑战,不断适应新形势,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工作不重视
国有企业中部分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政治站位不高,政治定力不足,认不清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辨不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错误地认为只有业务工作对企业的发展重要,纪检监察工作只是业务工作的附庸。有的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监督,不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由于对纪检监察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一些国有企业风气不正,问题频发,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二)体制问题导致难以有效监督领导干部
如何有效监督领导干部一直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一大难点。当前,一些企业虽然设置了纪检监察部门,但是由于纪检部门独立性欠缺,加之有的企业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纪检部门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难免被“绑住手脚”,受到企业管理层的限制。还有一些国有企业虽然设有纪检监察部门,但是职能权限和工作机制设置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纪检监察部门“似有實无”,无法有效地开展干部管理、内部审计、决策监督、效能监察等工作,既无法对管理层的决策行为进行监督,又无法对企业的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同时也无法对干部人事任免发表意见,更无法对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开展监察。这种“花架子”式的纪检监察部门,难以起到保障企业发展的应有作用。
(三)纪检监察制度不完善
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建立了一些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但是执行不到位,导致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还有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制度存在漏洞,没有与时俱进,制定的纪检监察规章制度跟不上形势,可操作性差。这些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制约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宣教活动形式载体缺乏创新
抓好廉政宣传教育,筑牢反腐思想防线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然而,一些企业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方面因循守旧,创新意识欠缺,活动形式仅仅局限于开会、组织学习等,没有很好地融入员工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也没有本企业的特色,由于宣教活动载体和形式单一,加之部分企业工学矛盾突出,导致员工对这类活动的参与度不高,教育的效果也受到影响。
(五)纪检干部职业素养有待提升
“打铁必须自身硬”,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要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离不开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然而,有的国有企业纪检干部职业素养参差不齐;有的纪检干部意志不坚定,原则性不强,思想觉悟不高,甚至工作中自己也违纪违规;有的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欠缺,对于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知识、招投标知识等专业知识不甚了解,而许多违纪行为往往打着“合法合规”的幌子,如果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根本就发现不了。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纪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本领对于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十分必要。
二,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策略
(一)聚焦政治建设,统一思想认识凝人心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一开始就把解决党内各种问题高度概括到党的政治建设上来,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聚焦政治建设,以严明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将全体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尤其是要抓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政治纪律建设,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统一思想认识,凝聚人心共识,结合工作实际,把讲政治的要求转化为干部职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企业的各项工作走在正轨上,不出偏差。
(二)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执纪监督转作风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监督角度讲了抓“关键少数”的问题,指出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的职能,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首先,国有企业应该坚持党的领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纪检部门对决策程序的监督。其次,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坚持纪检监察部门与国有企业的内部其他权力部门独立存在,从而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没有阻力的工作环境,让更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更加全面地审查和处理问题,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再次,纪检监察部门要立足主业主责,开展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要节点“四风”问题专项督查、利用职务之便“提篮子”专项整治等执纪监督工作以及中央、省、市巡视整治的配合工作,确保企业风气的清新严明。最后,还要开展好明察暗访和信访举报工作,坚持“一案双查”,强化执纪审查,掌握情报线索,严惩职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压力传导,夯实“两个责任”严考核
坚持党要管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狠抓“两个责任”,一体推进落实是关键所在。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加强考核,将“两个责任”压紧压实。一方面,要制定责任清单,实施目标责任清单管理。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纳入领导干部责任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绩效考评、职务任免、薪酬分配、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定期检查,抓出实效。通过考核夯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坚持挺纪在前,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各职能部门、中心、子/分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招投标比选、直接委托、摇号、人事招聘等工作的监督,同时要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拔干部时纪检部门应该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履行好监督责任。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加强考核,强化监督,将“两个责任”相互贯通,同向发力,一体贯彻,形成推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重视源头防腐,创新宣教载体倡新风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指出:“这些年,我们查处了那么多领导干部,他们违纪违法,最后堕入犯罪的深渊,从根本上来说是理想信念的防线崩溃了。领导干部一旦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把握不住自己,就会迷失方向,不仅会越过做党员的底线,而且会越过做人的底线。”对于国有企业来说,重视源头防腐,通过加强宣教为干部职工补足“精神之钙”,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当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移动网络和信息技术手段日趋先进的大背景下,创新廉政宣教活动载体,将廉政宣教与信息化相结合,是解决国有企业员工工学矛盾、推动廉政宣教入脑入心的重要切入点。国有企业可以在官网建立党风廉政工作专栏,进行动态宣传;开发手机APP,配置相关学习和互动功能,加强廉政宣教和互动;建立企业的微信公众号扩大廉政宣教影响力等,打造国有企业自己的特色廉政宣教品牌,让干部职工借助科技手段,随时随地接受党风廉政和党性党纪教育,弘扬廉洁清风,塑造“干事干净”的企业文化。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塑“铁军”
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是促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国有企业应该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面增强纪检监察队伍人员的履职能力。首先,应该加强人员配备,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技术精的同志选拔到纪检监察队伍中,配齐配强纪检干部队伍。其次,要加强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教育,通过组织纪检干部内训和外训,全面提升纪检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再次,要加强纪检干部的纪律建设。规范纪检干部的日常行为,强化组织纪律,严格工作纪律,要求纪检干部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不乱表态,最后,还要为纪检干部履职尽责撑腰鼓劲。为国有企业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总之,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应该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意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应对工作中的各种新问题和新挑战,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