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命名不得涉及疾病防治
2019-05-15
食品与生活 2019年11期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命名指南( 2019年版)》,为保健食品如何命名指明了方向。
按照新版指南的规定,保健食品要“一品一名”,便于消费者识别记忆。保健食品名称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保健食品的商标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功能,甚至连含谐音字、形似字等都不允许。例如,禁止将保健功能为“缓解视疲劳”的保健食品商标命名为“好视力”。
新版指南规定,保健食品的通用名应以产品原料名称命名,比如,“田七”应规范为“三七”。通用名以原料简称命名的,簡称不能产生歧义、误导,比如灵芝、丹参就不能简称为“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