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组织相互合作参与精准扶贫的路径探析
2019-05-15贾启骥
贾启骥
摘 要: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人口最多的国家,贫困问题也是我国重大的民生问题,而精准扶贫既是贫困治理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点工作,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随着扶贫阶段的深入 ,扶贫的手段和主体也在发生着变化,由原来的政府主导,到现在的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由原来的授人以鱼到现在的授人以渔,从根本上实现广大贫困人民能够彻底脱贫。在实现全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社会工作组织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在贫困治理中,先发地区的社会工作组织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有着丰富的经验。由政府牵头,先发地区和落后地区的社会工作组织进行牵手结对,共同帮助落后地区实施脱贫工作,这种新的合作模式是我国在精准扶贫路径探索中的又一大创新。
关键词:精准扶贫;社会工作组织;社会帮扶;路径
中图分类号:D63,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9)03 — 0074 — 03
一、社会工作组织相互合作扶贫的现状分析
2013年11月,习近平在访问湖南湘西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概念,精准扶贫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自实施精准扶贫以来,我国在贫困治理领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贫困人口逐年减少。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十八大以来,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6853万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全部贫困人口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然而,截至到2017年底,全国仍有3046万农村贫困人口,可以说,扶贫工作任务依然艰巨,而且已经到了实现全面脱贫的攻坚阶段。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转型升级关键期,我国扶贫开发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原来的以政府为主导的贫困治理出现了瓶颈,单单依靠政府来解决贫困问题已不太现实。在新时期,必须继续坚持与贫困作斗争,努力改善民生,带领人民走上幸福之路。脱贫攻坚担子很重,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的加入对于新时代扶贫方式的转型有着重要的助推作用。也能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需求和社会服务精准对接,同步推进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和其他扶贫力量统筹配合,帮助贫困群众建立脱致富、共享发展成果的信心。〔1〕社会工作组织依靠其特殊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特点为贫困治理创造了新的方式,为进一步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更多可能。
二、社会工作组织相互合作参与精准扶贫的优势
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传统方式是由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或是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社会组织合作参与精准扶贫。可以说在精准扶贫的初期,这种方式的合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随着扶贫阶段的深入,这种方式不能一蹴而就,各地区的贫困水平、思想观念、生活习俗、区位优势等都大不一样,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单纯的社会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合作已不能适应现阶段的扶贫工作。那么,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合作,尤其是社会工作组织之间的相互合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扶贫工作更加专业
作为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工作组织不但拥有普通社会组织所具备的特点,同时还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和普通的社会组织最大的区别就是社会工作组织一直是长期和基层群众打交道的,他们不仅能在物质生活上帮助贫困地区,而且在思想观念、精神生活、心理行为上帮助贫困地区树立新的理念,从而做到真脱贫,脱真贫。普通的社会组织一方面可能对扶贫地区不甚了解,一方面对群众工作方法欠缺经验,在和扶贫对象沟通交流的时候很难建立信任关系,无法顺利开展扶贫工作。而社会工作组织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相对普通的社会组织较高,长期深入基层群众,和群众比较熟悉,他们更加了解群众需求,更加清楚该如何与群众打交道,如何与群众建立信任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和背景有利于在传统的中国农村熟人社会里开展工作。
(二)扶贫资源更加丰富
尽管中央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来扶贫开发,但是和中国巨大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和扶贫需求相比,扶贫资金的投入就明显不足。政府鼓励也支持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随着慈善理念的传播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社会组织筹集资金的能力更加突出,筹措资源的方式更加丰富。像扶贫基金会吸收企业和社会力量的捐赠,微博、微信的捐赠使捐款变得更加方便和快捷,有效的补充了政府扶贫财力不足问題,也使人人参与公益的渠道变得更加畅通。而社会工作组织的成立大多具有政府背景,一方面可以更早的知道政府的政策导向,更加准确的理解政府的政策意图。另一方面,具有政府背景的社会工作组织与各个政府部门比较熟悉,与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更加顺畅,同时也可以拓宽资源开发的渠道。
(三)合作方式更加贴近实际
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扶贫的传统方式大多是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实现的,社会组织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中,大多存在于理论的形式,未必能够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统一的教科书模式并不适合所有贫困地区,最后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社会工作组织采用以政府牵头,先发地区的社会工作组织和落后地区的社会工作组织结对,把自身的成功经验,结合落后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落后地区的具体措施,而政府只用在政策资源和资金资源上给予支持,真正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
三、社会工作组织合作扶贫存在的困境
尽管社会工作组织合作参与精准扶贫和单纯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相比优势明显,但是由于社会工作组织合作扶贫的模式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各项机制还不成熟,社会工作组织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政府的政策和资金落实也不能完全到位,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境。
(一)群众参与度不高
精准扶贫的初衷是通过精准识别,瞄准真正的贫困人口,采取一系列分类措施进行精准定位,分类治理,帮助其走出贫困状态。但是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方面是先发地区的治理理念相对于落后地区比较先进,先发地区的人们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能力和速度要比落后地区快得多,落后地区贫困农民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在接受脱贫方式和脱贫方法的时候容易持有怀疑和观望的态度。另一方面,由于精准扶贫保障项目的扩大,精准扶贫户享受到扶贫本身带来的资源和福利越来越丰富,农村社会人人争贫困,成为贫困户意味着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和福利条件,这就使得贫困户成为村民竞争的资源,严重背离了精准扶贫的初衷。〔3〕
(二)社会工作组织自身专业能力不足
在社会分工越来越专业、越来越精细的社会中,任何一行的发展都需要專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保驾护航,专业能力是社会工作组织实现精准扶贫的关键。但是由于我国的社会工作组织起步较晚,人才储备不足,落后地区的社会工作组织在专业能力上和先发地区差距还有很大,需要在学习和摸索中进行扶贫帮扶工作,导致社会工作组织在参与精准扶贫过程中发挥不出自己的优势。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
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社会力量,社会工作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方面是来自政府部门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是社会工作组织依靠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的捐赠进行的自筹。而资金的数目和使用情况大多由社会工作组织自己把控,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违规使用的情况,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工作组织的健康发展,也极易造成群众对于公益事业丧失信心,究其原因是组织自律性差又缺乏完善的社会组织监督体制。一方面社会组织本身自我问责意识不强,信息不公开,财务不透明问题突出,内部监督全靠自觉行为。〔4〕另一方面,政府由于工作人员有限,业务繁杂等原因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社会和公众方面又不能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也无法进行有效监督。
四、完善社会工作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对策和建议
(一)积极引导扶贫对象改变观念,激发群众参与活力
扶贫先扶志,大力宣传和鼓励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大力弘扬和倡导自力更生光荣脱贫,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对精准扶贫的正确认识,引导贫困户从身边的榜样身上学习自立精神,依靠自己的双手战胜贫困。先发社会工作组织应和帮扶社会工作组织一道结合落后地区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制定适合当地群众容易接受的扶贫措施。在落实实施的时候,将贫困群众需求和县乡扶贫项目有机结合,先深入群众,寻找群众诉求,和群众多沟通多交流,让群众对扶贫工作充分享有知情权和表达权,只有群众对于扶贫工作充分了解了,群众才能更愿意参与其中,从而使群众从心理上、根本上想脱贫、想致富。〔5〕并且只有在贫困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推广落实扶贫项目和任务指标才能顺利实施。
(二)加强社会工作组织自身能力建设
社会工作组织专业能力水平直接影响了扶贫开发工作的效率和成效,由于我国社会工作组织发育晚,发展不平衡,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着重强化学习,不断更新工作技能。具体来看,第一,要加大社会工作组织的培训力度,提高社会工作组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第二,加大社会工作组织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尤其是先发地区和落后地区之间社会工作组织之间的交流,积极学习成功经验,在失败的案例中总结经验教训。〔6〕第三,还要加强社会工作组织和学校之间的合作,一方面可以为学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提供实习和实践的机会,加强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另一方面还能提高社会工作组织的整体专业水平,为社会工作组织补充新鲜血液、注入新生力量,也让更多的人了解社会工作组织,热爱社会工作组织,进而从事社会工作组织事业,从而成为社会工作组织的后备力量。
(三)健全社会工作组织监督机制
社会工作组织在在参与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受到了来自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社会工作组织在扶贫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上,如何做到公平正义,如何坚持公益原则,如何实现公益目的,需要完善社会工作组织的监督机制。第一,政府部门的监督。政府部门应该在社会工作组织进行登记管理的时候,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社会工作组织监督职责,强化民政部门监督力量配置,重点体现对社会组织的资格审查和行为监管。在社会工作组织开展扶贫活动的过程中要不定期的对其进行突击检查,充分利用自身行政权力,发现社会工作组织在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依法取缔。〔7〕第二,要求社会工作组织及时公开自己的工作项目、工作进程、财务状况、资源分配情况等信息,坚决打击滥用、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确保扶贫资源和扶贫资金能够发挥最大功效。第三,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媒体等社会力量加强对社会工作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活动进行宣传和监督,一方面可以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扶贫开发,另外也可以对社会工作组织的扶贫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发现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社会群众也应积极参与监督,尤其是参与精准扶贫的群众,发现社会工作组织违法违规从事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举报。
五、结语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让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和全国一起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承诺和重要使命。在全面深化改革和精准扶贫不断推进的背景下,由政府主导,社会工作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扶贫开发的局面正在展开,然而由于区域性社会工作组织发展不平衡,区域性优势千差万别,再加上制度环境和资源环境等社会因素的制约,精准扶贫工作还面临不少挑战。因此,必须加强社会工作组织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完善社会工作组织扶贫监督评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带领贫困群众全面脱贫。
〔参 考 文 献〕
〔1〕仲德涛.精准扶贫中的社会扶贫析论〔J〕.理论导刊,2018,(04).
〔2〕付娆.浅析精准扶贫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J〕.农村经济,2016,(11).
〔3〕袁明宝.扶贫吸纳治理: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中的悬浮与基层治理困境〔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3).
〔4〕张宏伟.社会组织扶贫的困境与出路〔J〕.人民论坛,2017,(35).
〔5〕彭小霞.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考察〔J〕.开放导刊,2017,(03).
〔6〕黄林,卫兴华.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理论与实践研究〔J〕.经济问题,2017,(09).
〔7〕黄建.论精准扶贫中的社会组织参与〔J〕.学术界,2017,(08).
〔责任编辑:张 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