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而不倒的小银行
2019-05-14董治韩晓宇
董治 韩晓宇
德国储蓄银行是德国银行业的“三大支柱”之一,在德国银行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自从18世纪末第一家储蓄银行成立以来,德国储蓄银行已经伴随着德国走过了两百多年的历史。两百多年以来,德国储蓄银行始终影响着德国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方方面面,对德国的经济和社会进程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立足于地方、服务于地方是德国储蓄银行成功的基石,作为地区性的“小”银行,储蓄银行扎根当地,为地区发展做出了多方面的贡献,是德国各地私人家庭和中小企业重要的合作伙伴。同时,作为“三大支柱”之一,储蓄银行又是德国的“系统重要性银行”之一,是德国金融体系重要的“稳定器”,对德国乃至欧洲的金融稳定都意义非凡。
市场地位
德国的金融体系是以银行为主导的,德国银行在其中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德国银行一般有三种分类方式:按照所有制结构分为私人银行和具有公共性质的银行;按照银行能够从事的业务范围分为全能银行和特殊银行;按照组织结构可以区分出信贷银行、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三个银行集团,即所谓的德国银行业的“三大支柱”。其中,信贷银行、合作银行以及储蓄银行集团中的地区性储蓄银行、州立银行和Deka Bank都属于全能银行,原则上没有任何对其业务上的限制。与之相对的是特殊银行,这类银行只能从事特定的业务,不允许开展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业务。特殊银行又分为储蓄银行集团中的建房储蓄所、抵押银行和特殊目的银行三类,其中特殊目的银行里包含了资助银行。
根据德国联邦银行的统计,截至2019年1月,德國银行总资产约为7.95万亿欧元。从总资产构成来看,信贷银行无可争辩地居于榜首,共约3.23万亿欧元,占所有银行资产的40.6%,其中四大银行的总资产共约1.87万亿欧元,接近银行总资产的四分之一。储蓄银行集团以2.07万亿欧元的总资产排名第二,所占份额为26%,其中地区性储蓄银行总资产约为1.28万亿欧元,州立银行总资产约为7827亿欧元。
从银行贷款业务来看,储蓄银行集团以32.82%的份额排在第一位,其中,地区性储蓄银行占比26%,州立银行占比约8%。信贷银行紧随其后,占比为25.8%,高于合作银行约8个百分点。在吸收存款的能力上,储蓄银行集团占比27.54%,低于信贷银行的35.58%,合作银行仍然位列三大支柱末位,占比15.93%。事实上,在所有的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中,储蓄银行一直以来都在德国银行业中拥有极强的竞争力,是德国银行业当之无愧的系统重要性银行。
发展历程
1778年,第一家现代意义上的德国储蓄银行在德国港口城市汉堡成立,这是一家由深受启蒙思想影响的当地富有商人、传教士和学者建立起来的提供一系列保险产品的保障性机构。有别于传统商业银行的服务于富裕阶层的经营理念,储蓄银行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帮助低收入人群对抗贫困,使低收入人群也能将其微薄的收入存入储蓄银行并取得相应的利息,以备将来的不时之需或是作为其未来独立经营的必要积蓄。1801年,在哥廷根成立了第一家具有市政府为其债务背书的储蓄银行,此举开创了德国政府为储蓄银行作保的先河,并作为德国储蓄银行的一大经营特点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推进,德国居民实际工资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储蓄银行吸引了包括手工业者、商人、公务员和农场主在内的等大量城市和农村中产阶级,人们不仅将钱作为储蓄存款存入储蓄银行,并从储蓄银行获得贷款。通过提供低息贷款,储蓄银行不仅使得借款人免受高利贷盘剥,而且通过“本地存款服务于本地经济”的宗旨,成功地改善了德国各地中小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1818年,第一家公营储蓄银行在柏林成立。1838年,普鲁士颁布法律,规定国家应承担对公营储蓄银行的监督义务,并负有对其存款的保障义务,自此,储蓄银行的法律框架得以确立,并在直到世纪之交的几十年间在全德国范围内迅速得到推广。从1836年到1900年,德国储蓄银行的数量由281家猛增至2700家,平均每家储蓄银行拥有3家以上分支机构。在1900年,每三个德国公民中就有一人拥有储蓄银行账户,同时,在德国大约每7000人就拥有一个储蓄银行网点,“贴近客户(Kundennah)”成为了储蓄银行经营上的一大特色。
1884年,德国储蓄银行协会成立,负责为储蓄银行制定统一利率和经营方针。协会于1908年成功推动立法正式批准了储蓄银行开办存款业务和往来支付结算业务。从此,在德国各地区的储蓄银行汇划支付网络开始建立起来,此举不仅为其客户提供了转账业务的金融服务,而且使得储蓄银行得以利用其活期存款为当地中小企业提供短期贷款,极大地推动了德国以中小企业为骨干的经济结构的形成与发展。
随着德国各地区的汇划支付网络的发展,各地区形成了各自的汇划协会以协调所辖地区内储蓄银行的转账支付业务。由于各储蓄银行的经营范围一直局限于所在地区,为了更好地加强跨地区储蓄银行间的业务协调,储蓄银行于1916年成立了中央汇划协会以协调储蓄银行全德范围内往来支付业务。1924年,储蓄银行协会、中央汇划协会和德国公立银行协会三会合并,成立了德国储蓄银行汇划联盟(DSGV)。作为储蓄银行的顶层组织,对集团内部,DSGV负责对集团成员进行协调管理和集团重大政策的制定,对外,DSGV则代表集团整体利益。
早在1832年,威斯特法伦州就在明斯特建立了第一家州立银行。州立银行的所有权属于当地州政府,起初的主要任务是为所辖地区居民提供低息贷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并向当地储蓄银行提供投资机会以促进当地储蓄银行的发展。自1908年以后,部分州立银行开始逐渐承担起了作为所辖地区中央银行的职责,包括为储蓄银行提供流动性并参与储蓄银行的业务。从1931年起,随着业务量的扩大,为避免地区政府借用银行资产偿还自身债务,储蓄银行和州立银行脱离了当地政府,成为经济上和法律上的独立实体。二战前,州立银行与地区汇划中心合并,正式成为储蓄银行集团的二级组织。自此,储蓄银行的三层级组织框架正式形成。
德国储蓄银行的特点
兼具公共义务和商业化原则
德国储蓄银行是具有公法性质的金融机构,其所有权既不属于政府,也不属于个人。公法性质意味着,储蓄银行代表公共实体(市、乡镇或城区)的利益,并专注于地区福利最大化,而不受诸如股东、投资人或成员等第三方利益者的支配。同时,储蓄银行完全依靠自身的利润与储备生存,因此储蓄银行也是依照商业原则运营的金融机构。
作为公法性质的金融机构,德国储蓄银行法案规定储蓄银行须满足一定的公共义务,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储蓄银行须提供无歧视性的金融服务,不得对具有不同的财富和收入水平的人群区别对待,须支持地区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特别是当地中小企业;第二,促进德国银行业的竞争;第三,促进居民储蓄;第四,利润的一部分须回馈给社会,用于社会公益活动。
虽然储蓄银行依照商业原则运营,但其公共义务决定了其不以利润最大化为运营目的,这也是储蓄银行区别于私人银行的最大特点。因此,储蓄银行不进行投机交易,而是专注于转账支付、向私人或企业提供贷款等与客户息息相关的业务。在治理结构上,储蓄银行的日常运营由董事会(即一般意义上的管理层)负责,董事会一般由银行专业人士组成,包括经营策略、贷款发放、推出产品以及定价等决策都由董事会做出。储蓄银行设有监事会对其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共义务的履行,监事会成员由一定比例的市议员、市民和银行职员组成,监事会主席一般由当地市长或地区一把手担任。董事会和监事会这样的职责分配使得儲蓄银行在经营中既遵循盈利为导向的商业原则,同时能兼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公共职能。
地域性原则
地域性原则具有三层含义:其一,储蓄银行只在其所辖范围内开展吸储与放贷等经营活动,不得与其他储蓄银行形成跨区域竞争,但在各自区域内,储蓄银行必须与其他银行竞争;其二,储蓄银行遵循“本地存款用于本地”的宗旨,促进本地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和本地区福利水平的提升;其三,储蓄银行的经营利润除了用于提高自有资本外,其余部分最终须回馈当地社会。
由于依照地域性原则开展业务,储蓄银行在各自区域内,必须针对本地的客户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并提升服务效率,必须在本地特定的经济环境下获得成功才能生存。因此,储蓄银行对推进自身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非常具体和切身的利益。此外,地域性原则切断了资本流动的向心力效应,为地区,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长期资本,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德国各地区经济的均衡发展。
分散式组织结构
储蓄银行集团(Sparkasse-Finanzgruppe,SFG)由储蓄银行汇划联盟(DSGV)、州立银行、地区性储蓄银行、Deka Bank、德国租赁集团、建房储蓄所、股权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地区性储蓄汇划协会构成,其核心是由390家地区性储蓄银行、12家地区性储蓄汇划协会和6家州立银行以及DSGV构成的三层级分散式组织结构(图1)。
图1 储蓄银行集团的组织结构
在市县一级的是390家地区性储蓄银行,采取独立银行的形式,在法律上彼此独立。这个层级上的储蓄银行定位于零售银行,其主要业务有吸收居民存款、承担企业雇员养老保险服务以及为当地中小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等(图2),在业务经营上遵循地域性原则。基层储蓄银行主要运用关系型借贷,注重收集具有地域特点的软信息,为当地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每家储蓄银行都具有高度的自主性,银行的董事会(即管理层)必须对本银行的长期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负责。一般每个储蓄银行都具有自身的作为决策和管理机构的董事会、作为监督机构的监事会以及贷款委员会。基层储蓄银行立足于地方,作为中小银行,具有层级少、决策周期短、策略灵活等特点,同时,作为集团成员,受益于储蓄银行集团提供的中央化的后台管理系统、IT和基础设施,并享受储蓄银行集团的内部存款保险体系的保护。
图2 地区性储蓄银行资产负债构成
储蓄银行的第二层级由12家地区性储蓄汇划协会和6家州立银行构成。其中地区性储蓄汇划协会负责管理各自地区内的储蓄银行,地区内的每家储蓄银行都是地区汇划协会的成员,并派出各自董/监事会成员构成汇划协会股东大会,以保证其正当权益的伸张。地区汇划协会是储蓄银行集团的地区性权力机构,具有管理地区保险体系资金和对所辖地区的储蓄银行进行审查的职能。协会有权召集各储蓄银行监事会以要求改选银行董事会成员、调整银行经营策略并监控各银行的风险状况。州立银行(汇划中心)是储蓄银行集团第二层级的功能性组成部分,其所有权结构主要由各州政府和地区性汇划协会构成,一般各州政府都会专门立法规定其经营目的、经营模式和须承担的公共义务。州立银行以批发业务为主,其主要功能有:作为“政府的银行”为州政府提供金融服务并完成州政府赋予的任务;作为所辖地区储蓄银行的“中央银行”为其提供“内部资本市场”和各种金融服务;作为全能银行直接与其他银行进行竞争(图3)。但州立银行并不具备对地区内储蓄银行进行管理的权力。
图3 州立银行资产负债构成
储蓄银行集团的最高层级由储蓄汇划联盟构成,主要负责在联邦层面对集团成员进行协调管理、制定集团重大政策,并对外代表储蓄银行集团。12家地区性汇划协会和州立银行都是储蓄汇划联盟的成员,但作为法人的储蓄汇划联盟则只包含12家地区性汇划协会。此外,在联邦层面,Deka Bank为整个储蓄银行集团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并作为全能银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自成一体的存款保险体系
作为公法性质的金融机构,储蓄银行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因此,储蓄银行在经营中也尽量避免承担过度风险,然而由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储蓄银行同样面临由于损失而导致成员银行陷入流动性或财务危机的可能性,为避免存款人遭受损失或对当地经济造成负面影响,储蓄银行集团于20世纪70年代建立了自身的存款保险体系。
当成员银行陷入流动性或财务危机时,储蓄银行存款保险体系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补充问题银行的自有资本;二是为问题银行进行担保;三是对第三方进行赔偿。该体系包含三个独立但相互关联的子担保项目:11只区域储蓄银行基金;一只州立银行保护基金以及一只建房储蓄所保护基金。当问题银行需要救助时,救助基金依次按照所属区域基金、其他区域基金、包括州立银行和建房储蓄所的所有基金的顺序出资。
储蓄银行的存款保险体系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储蓄银行集团的稳定经营并维护储蓄银行对其客户的良好信誉。因此,除了对于存款人的存款保险外,该体系还着眼于为问题银行提供流动性和财务支持,其核心在于“预防”而非“事后补救”。13只救助基金具有相同的组织结构,在基金的投入运用时也有统一的工作流程,风险监控的数据会在一年内由储蓄银行集团内部的专家和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提交给存款保险体系的专门的委员会,审计的结果会对保险体系内的所有成员进行公布。由于救助方案也包含了对问题银行及其管理层的重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储蓄银行管理层的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意识,在该体系建立起来的四十多年来,还没有出现过成员违约的事件,也没有任何的储蓄银行存款人遭受过损失。
德国储蓄银行的商业模式
2017年,储蓄银行实现营业利润123.69亿欧元,税前净利润为56.97亿欧元。在德国银行中,合作银行的盈利水平相对突出,净资产收益率达到7.05%,紧随其后的是储蓄银行(基层储蓄银行)为6.72%,而储蓄银行集团中的州立银行因广泛参与资本市场活动,受金融危机影响,导致不良资产大幅增长。因此,州立银行的盈利水平从2007年开始大幅下滑,且显示出较强的波动性,2017年净资产收益率为0.10%(图4)。
图4 2008~2017年德国银行ROE变化趋势
金融危机以来,德国银行的盈利状况持续改善,其中储蓄银行与合作银行受金融危机的冲击较小,这也反映在了两者较为平稳的净资产收益率上。根据德国联邦银行的报告,这主要由于储蓄银行与合作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集中在德国本土的个人和中小企业贷款上,而较少受到来自资本市场的不利影响。与此相对,信贷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起伏较大,也反映出了其具有较为多变的经营战略。
业务结构
储蓄银行的业务模式以零售银行业务和被动性负债融资方式作为核心,一方面显示出以传统存贷款业务为立足点、组织结构扁平、决策灵活等“小银行”的特点,另一方面依靠储蓄银行集团的三层级组织结构以及各構成机构间的协同增效而带有“大银行”的特点。
储蓄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是发放贷款且以企业和个人贷款为主,同业业务占比相对较小。在储蓄银行的资产业务中,贷款所占比重很大。2017年,储蓄银行在贷款业务上的资产占到了其总资产的69.6%,这一比例在近几年相对稳定,但贷款额逐年增长。其中同业贷款占比12.7%,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贷款占到了绝大部分,为56.9%。这表明储蓄银行将其大部分资产用于满足客户的贷款融资需求,反映出了储蓄银行将其业务重点定位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与之相对,信贷银行总资产中的同业贷款占比29.5%,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储蓄银行在同业市场上相对并不活跃(表1)。
表1 储蓄银行总资产构成(%)
基层储蓄银行与州立银行贷款组合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近年来,基层储蓄银行和州立银行的贷款结构都比较稳定,但二者在发放贷款上存在结构性的差异。其中基层储蓄银行发放给企业和个人贷款的比例相差不大,而州立银行则明显以企业贷款为主。这反映了二者不同的定位,基层储蓄银行以零售业务为主,客户群体主要是个人和中小企业,州立银行则主要针对大、中型企业,主营批发业务。而储蓄银行集团以广大的基层储蓄银行为主体,因此,从整体上说,储蓄银行集团是零售定位。此外,州立银行对政府和非盈利性组织的贷款比重明显较大,说明州立银行承担了较多的政府指派的公共义务。
储蓄银行的贷款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储蓄银行发放的对德国非金融机构贷款中,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占到了绝大部分,达到94.4%,短期贷款只占5.6%,与之相对,同期以德意志银行为代表的德国四大行发放的贷款中,中长期贷款只占到83.8%。值得注意的是,储蓄银行在针对德国企业和个人的贷款中又以长期贷款为主,占比约71%。说明储蓄银行主要以满足其客户的长期融资需求为业务发展的重点,特别是着眼于个人住房贷款需求和不具备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能力的德国中小企业的长期融资需求。
表2 储蓄银行集团总负债构成(%)
存款业务是储蓄银行最主要的负债业务。储蓄银行的负债构成中,存款,特别是来自企业和个人的存款占到了绝大部分,主动负债比例很小(表2)。2017年,来自企业和个人的存款占到了储蓄银行总负债的58.4%,这一比例在近几年连续走高,且总存款也在不断增加。2017年,储蓄银行的客户存款增加320.6亿欧元,较2016年同比增加2.6%。相反,储蓄银行发行的债券、货币市场票据以及次级债务占比很小,且有不断下降的趋势。除了欧元区的低利率导致了活期存款的大量增加的因素外,储蓄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充分反映了其在德国信贷市场上的统治地位。
代表中间业务发展水平的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较少,但是相对稳定。相对于大中型银行,储蓄银行对于中间业务的重视程度不及规模较大的银行。这一现象通过观察银行非利息收入的占比可以得到。选取中间业务的主要项目——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在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作为衡量指标(图5)。可以看出,一方面,储蓄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比要远远小于四大银行,与德国银行平均水平大致相当。储蓄银行在2017年的收入中只有25.5%为净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但是大银行中占比达到35.7%。这说明储蓄银行的业务重点仍然是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只是一个补充。另一方面,与大银行的起伏较大不同,储蓄银行的净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相对平稳,这说明虽然储蓄银行的网点分布庞大,存在大量代理业务,但仍集中在层次较低的中间业务上,因而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较小。
图5 手续费和佣金收入所占比重
客户关系
储蓄银行商业模式的核心是零售银行定位,贷款是获得收入的主要来源,发放贷款的主要对象是中小企业和个人,利用的贷款技术主要是关系型借贷。通过其独特的客户关系政策,储蓄银行一方面缓解了与借款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增强了储蓄银行的竞争能力,保证了其商业模式的有效运行。
储蓄银行的客户关系战略有“公正、人性化、贴近客户”三原则,其核心在于取得客户的信任。秉承这三原则,储蓄银行与客户的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通过获得客户的信任建立长期的关系。储蓄银行致力于与其客户建立长期的关系,储蓄银行在德国拥有5000万个客户账户,取得客户的信任是储蓄银行客户关系工作的重点。储蓄银行的客户服务部需要深入了解客户所处的客观情况以分析客户需求。通过提高信贷审批的透明度和采取合理的服务和产品定价增进客户的信任。针对关系型借贷所依据的“软”信息具有主观判断的特点,储蓄银行采取“专人专员”制度,即客户每次都与同一个信贷员或客户经理打交道,以培养客户的亲切感和熟悉度,增加客户对银行的“粘性”。
通过提供普惠的金融服务扩大客户基数。储蓄银行不对客户加以区别对待,向所有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每个客户都可以在储蓄银行开立转账账户,因此,除了个人的收入和财产,80%的德国国家性社会保险领取人都拥有一个储蓄银行账户。“普惠性”不仅意味着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同时也意味着向低收入人群提供合格的金融服务。提供公正的条件帮助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领导者,储蓄银行参与中小企业在各个生命周期的融资活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在中小企业遭遇流动性或财务困难时,储蓄银行会适时采取“保护伞”原则,即向困难企业施以援手。储蓄银行会换位思考,从客户的角度出发,提出公正的条件,帮助客户在其领域取得成功,并且会从促进地区发展的角度出发,将企业的员工、供应商、客户和政府都纳入考虑范围。此外,当储蓄银行对企业参股进行股权投资时,有别于利益最大化的股权投资公司,储蓄银行不是为了促进企业快速增长而尽早收回投资,而是着眼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因此,公正地对待中小企业加深了其对于储蓄银行的依赖程度,有利于储蓄银行建立长期的银企关系。
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升地区福利。储蓄银行通过其所对应的公共实体与当地经济紧密结合在一起,为当地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可贷资金。除了提升自身储备以外,储蓄银行的利润最终都会流向当地。为了加强和当地的紧密联系,储蓄银行会在当地的教育、科研、慈善、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投入人力物力,并资助体育、文化协会和其他社会团体。这也是储蓄银行获得当地客户信任的关键。
组织架构
储蓄银行集团的组织结构较为特殊,既非总分行制,也非典型的分支银行制,其组织结构的功能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进行阐述。其一,水平层面。在水平层面,各储蓄银行都遵循地域性原则,专注于本地区零售业务。其二,垂直层面。第一层级由遍布于全德国各地的地区储蓄银行构成,第二层级的储蓄汇划协会和州立银行分别行使对地区储蓄银行的监督与服务职能,联邦层面有德国储蓄汇划联盟行使集团的决策和成员协调功能。该组织结构与储蓄银行的商业模式是相对应的,对储蓄银行的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有利于储蓄银行建立在当地的竞争优势。首先,地域性原则将储蓄银行的业务范围局限在当地,使得储蓄银行的经营业绩与当地经济发展休戚与共。因此储蓄银行的管理团队更加关注本地业务,有利于储蓄银行培养当地客户资源、充分挖掘当地客户潜力。其次,地域性原则使得储蓄银行更加贴近当地客户,充分发挥关系型借贷的特点,收集具有地域特点的“软”信息,抬高了客户的转换成本,提高了客户忠诚度。最后,通过地域性原则的安排,储蓄银行避免了集团内部的无序竞争,提高了经营效率,增强了储蓄与其他银行竞争的能力。
有利于分散储蓄银行的地域性风险。由于储蓄银行的核心业务是零售业务,其持有的资产主要是向当地企业发放的贷款,这就导致了储蓄银行的资产组合和当地经济结构的同质化,如果当地经济出现问题,储蓄银行将面临很大的经营风险。然而通过分散式组织结构提供的内部资本市场的功能,储蓄银行可以将自身持有的资产向集团内其他成员进行分配,从而降低了自身的经营风险。而从整个集团的角度来说,由于各地储蓄银行持有的贷款组合的结构具有各自的地域色彩,本身就不尽相同,且大部分储蓄银行在集团中所占份额很小,因此整个储蓄银行集团持有的贷款组合也具有很强的分散性。
有利于化解成员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由于采用被动性负债为主要的融资方式,单个储蓄银行可能面临资金短缺,然而通过集团内部的资金余缺的调配功能,储蓄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得到了很好的化解。例如,处于德国东部的储蓄银行往往有大量的存款盈余,这些盈余会通过州立银行进行跨州调配,补充给德国西部资金紧缺的储蓄银行,这既化解了资金短缺方的流动性风险,同时也提高了盈余方的资金运用效率。
有利于储蓄银行集团成员展开合作,形成协同增效效应。储蓄银行受益于集团提供的中央化的后台管理系统、IT和基础设施,以及统一的产品与服务,实现了更高的经营效率。储蓄银行虽然是当地的信息生产专家,作为地区性银行,储蓄银行也存在由于不了解新技术而无法判断项目风险的情况,但是通过与集团内部其他成员的合作与信息共享,不仅可以使储蓄银行避免类似的投资锁定效应,而且能促进储蓄银行進行业务创新,避免故步自封。
(作者单位:包商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