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新王国时期外族人的“埃及化”问题研究
2019-05-14徐昊
徐 昊
(南通大学 文学院历史系,江苏 南通 226019)
古埃及文明的兴起和发展并非是在孤立状态下进行的,埃及人自进入文明时代起,就与周边民族保持着接触和联系。[注]关于外族人在埃及出现的最早的记录可以追溯到涅伽达文化二期(Naqada II),这一时期考古遗迹之中曾出现了异于埃及本土样式的人物形象图案,据这些俘虏式样的人像穿戴的披风、帽子和胡须样式可以断定他们是外族人,参见:Thomas. Schneider, “Foreigners in Egypt,” in Willeke Wendrich, eds., Egyptian Archaeology,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ing Ltd, 2010, p.149.所以,古埃及文本资料之中从来就不乏对外族人群体的记录。新王国时期,埃及国力强盛,文化繁荣,对外交流日益频繁,来自不同地区的外族人以各种方式进入埃及,广泛分布于埃及社会各个阶层,业已成为埃及国内不容忽视的群体。为了适应埃及的社会政治与文化环境,这些外族人从语言、生活习俗和物质文化等层面上仿效埃及人,呈现出“埃及化”(Egyptianization)的特点。围绕“埃及化”问题,学界曾展开广泛讨论,以曼瑟尔(Mansel)为代表的学者们尝试从托勒密时代入手诠释那些生活在埃及的希腊人的“埃及化”过程;[注]P.Mansel, Levant : splendour and catastrophe on the Mediterranean, Yale: Yale University Press,2012, pp.267-295;张春梅:《“希腊化”还是“埃及化”——托勒密即希腊移民的文化地位研究》,《史学集刊》2007年第1期;张春梅:《从托勒密埃及的统治模式看“希腊化”》,《唐都学刊》2006年第5期;郭丹彤:《埃及人心中的异邦》,《东北师大学报》2017年第3期;郭丹彤:《论中王国时期埃及和迦南的关系》,《外国问题研究》2016年2期。有的学者则更偏重研究埃及国境以外地区的“埃及化”问题,并提出了两种重要的“埃及化”模式:一是以努比亚地区为代表“文化扭结”(Cultural Entanglement)模式;[注]W. Paul van Pelt, “Revising Egypto-Nubian Relations in New Kingdom Lower Nubia: From Egyptianization to Cultural Entanglement,” The Cambridge Archaeological Journal, Vol.23, No.3 (Oct. 2013), pp.523-550.二是以叙利亚——巴勒斯坦为代表的“精英仿效”(Elite Emulation)模式。[注]Carolyn. R. Higginbotham, Egyptianization and Elite Emulation in Ramesside Palestine: Governance and Accommodation on the Imperial Periphery, Leiden: Brill, 2000.虽然上述研究已经开始涉及埃及文化与外族文化的碰撞和交流,实际却未能触及新王国时期外族人的“埃及化”的深层次问题,对居住在埃及国内的那些外族群体也缺乏细致分析研究。因而,本文将从新王国时期埃及国内外族人的来源入手,进而阐述这些外族人“埃及化”特征以及不同阶层埃及人的埃及化特点,尝试从“文化杂交”理论出发解释古埃及外族人的“埃及化”过程,为深入理解古埃及的外族人群体提供新的视野。
一、新王国时期埃及社会中外族人的来源
埃及文献之中虽然很早存在外族人进入埃及的记录,且在第二中间期时期,作为外族人的希克索斯人(Hyksos)还曾在北部地区建立王朝,但限于相关资料和记载的缺失,我们对新王国之前外族人进入埃及的渠道和方式还所知甚少。因此,籍由文献资料丰富的新王国时期入手或许更能有助于厘清这一问题。事实上,据新王国时期考古资料和文献显示,外族人在这一时期主要通过强制带入、官方交往、贸易交流和自主迁移等形式进入埃及。
(一)强制带入
凭借国内经济的繁荣和军事实力的显著提升,新王国时期埃及法老发动了规模空前的对外扩张活动,十八王朝法老图特摩斯三世就曾十七次对外亲征,十九王朝的塞提一世和拉美西斯二世发动过对赫梯和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的战争,二十王朝拉美西斯三世与利比亚人和海上民族也曾爆发过战争。频繁的战争为埃及带来大量的外族人,然而这些外族人来到埃及实际并非出于自愿,他们或是在战争期间被俘,或是摄于威胁而被当作人质强掳至埃及。
战俘应该是埃及强制带入埃及数量最多的外族人群体,正如一篇记录二十王朝法老拉美西斯三世的文献中所记,“(拉美西斯三世)我毁灭了(亚洲的)塞瑞特斯,沙苏人(古代贝都因人)的部落,我劫掠了他们的帐篷和人民,还有他们的牲畜,不计其数,他们被绑住双手,作为俘虏被带回埃及。”[注]W.Erichsen, Papyrus Harris I: Hieroglyphische Transkription, Buxelles: Reine Élisabeth, 1933, p.93.战俘通常是古埃及奴隶的主要来源,所以学者斯奈尔认为,新王国时期对外扩张为埃及带来了为数众多的外族俘虏,这是埃及外族奴隶数量倍增的重要原因。[注]Daniel C.Snell, “Slavery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in Keith Bradley & Paul Cartledge, eds., The Cambridge World History of Slavery, Vol I,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p.16.
同时,为了便于控制附属国,拓展埃及的影响力,法老常会从附属国或被征服的部落之中强制带走王公贵胄作为人质。阿蒙荷泰普二世远征叙利亚记录——《孟菲斯碑文》之中就留有这样的记载,“陛下行进到孟菲斯,胜利的公牛,满心喜悦,他夺取之物:叙利亚权贵五百五十人,他们的妻子240人;迦南人640人,年轻的王子232人,年轻王子之妻323人;各异邦权贵的妾270人。”[注]W Helck, Urkunden der 18 Dynastie, Heft 17, Berlin: Akademie Verlag, 1955, p.1305.带走人质的目的是让附属国或被征服部落时刻保持对埃及的忠诚,延续埃及在该地区的影响力。
(二)官方交往
为了应对周边复杂多变的地区政治形势,新王国时期的法老们针对不同地区分别采取了包括派遣使节、外交联姻、交换礼物在内的多种外交手段,其影响范围涉及赫梯帝国、亚述帝国、巴比伦帝国和古代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小国,远达地中海的塞浦路斯岛。诚如埃及学家瑞德福德(Redford)所言,“彼时埃及已经放弃了孤立的态势,变得日益国际化。”[注]D.B.Redford, Egypt, Canaan, and Israel in Ancient Time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2, p.231.频繁的官方交往活动不仅帮助埃及在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之中维护了自身利益,也为外族人进入并留驻埃及开放了必要的官方渠道。
随着新王国时期埃及对外交往活动日益活跃,不少负责外交活动的外族使节开始常驻埃及,成为以官方交往形式进入埃及的特殊群体。这些使节依照级别和责任的不同,或留在法老的王宫之内,或客居城市。虽说很多使节需要回归故土复命,但外族使节长居埃及的事例仍屡见不鲜。如巴比伦国王卡达什曼·恩利尔(Kadashman-Enlil)曾给法老致信抱怨道:“那时我派出了一个信使,您(法老)却将他滞留了六年……”。[注]文献编号 EA3,参见:William L Moran, The Amarna Letters,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7, p.7.十八王朝时期,另一个位于叙利亚西部的小国图尼普(Tunip)的使节甚至还在埃及居留了20年之久。[注]Gary H.Oller, “Messagers and Ambassadors in Ancient Western Asia,” in Jack M Sasson, eds., Civilizations of the Ancient Near East, Vol III,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95, p.1470;文献编号 EA 59,原文为:已经过了20年,我们不断给国王(法老),我们的主人写信,但是我们的使节如今还是陪在国王(法老),我们的主人身边。参见:William L Moran, The Amarna Letters, p.130.
外交联姻是外族人以官方交往形式进入埃及的另一个重要渠道。所谓外交联姻通常是指两国之间为实现某种外交目的而缔结的婚姻关系,这是新王国时期法老用于改善对外关系的常用手段。学者舒尔曼认为,新王国时期曾有至少14位近东大国公主嫁给法老,[注]考古和文献显示,目前已知十八王朝时期有十位外族王妃,其中图特摩斯三世统治时期就有三位外族王妃。参见:H.E.Winlock, The Treasure of Three Egyptian Princesses, New York: Metropolitan of Egyptian Art, 1948; Christine Lilyquist, The Tomb of Three Foreign Wives of Tuthmosis III,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3, p.337;另外,一位来自米坦尼的公主嫁给了法老图特摩斯四世。法老阿蒙荷泰普三世也有一位来自米坦尼的王妃,两位来自巴比伦的王妃和一位来自阿扎瓦的王妃。而他的儿子埃赫塔吞后宫之内也有两位米坦尼王妃。参见:A. R. Schulman, “Diplomatic Marriage in the Egyptian New Kingdom,” Journal of Near Eastern Studies, Vol.38, No.3 (Jul.1979), pp.181-185.如此规模的对外联姻在埃及历史中实属罕见。据《拉美西斯二世与赫梯第一联姻铭文》记载,拉美西斯二世统治第三十四年,法老迎娶了一位赫梯公主,还接收了大量礼物作为陪嫁,“其中有大量黄金、白银和铜,还有数不尽的奴隶和马,数以千计的牛、山羊和绵羊。”[注]徐昊:《〈拉美西斯二世与赫梯第一联姻铭文〉译注》,《中东研究》2018年第1期。铭文中提到的外族奴隶,就是通过陪嫁这种特殊的官方路径进入了埃及。[注]外族奴隶作为陪嫁而被带入埃及的情况在新王国时期并不鲜见,例如《阿玛尔纳书信》编号EA 99的文献为法老写给亚洲属国王公的信件,信中提到:“请为你的主人,你的国王(法老)准备好你的女儿,并送上 [20个]优质的奴隶、白银、战车以及优质的马匹。”参见:William L Moran, The Amarna Letters, p.171.不仅如此,这篇铭文还提到,“依照法老的敕令,她(赫梯公主)在皇宫中居住,每日与君主相伴,她的名字会昭告[所有]土地[……],大量的房屋以其命名,[……]她的仆从来自天南地北。”[注]徐昊:《〈拉美西斯二世与赫梯第一联姻铭文〉译注》,《中东研究》2018年第1期。铭文中特别强调侍奉赫梯公主之人并非埃及人,显然可以证实,确有不少外族人跟随赫梯公主来到而了埃及宫廷。值得一提的是,新王国时期埃及与外国缔结外交婚姻的方式颇具特色,即“只娶不嫁”。[注]古埃及外交联姻之中“只娶不嫁”最典型的例子源于新王国的《阿玛尔纳书信》,其中编号为EA 4的文献为巴比伦国王卡达什曼·恩利尔写给埃及法老阿蒙荷泰普三世的一封外交信件,信中巴比伦国王在信中对埃及拒绝出嫁公主的行为表示不满,因为法老曾这样说道:“自古以来,埃及法老的女儿就不会嫁给任何(外族)人”。参见:William L Moran, The Amarna Letters, p.8。同时,国内外学者围绕古埃及新王国时期的外交联姻进行了讨论,参见:A. R. Schulman, “Diplomatic Marriage in the Egyptian New Kingdom,” Journal of Near Eastern Studies, Vol.38, No.3 (Jul 1979), pp.177-193;王海利:《古埃及“只娶不嫁”的外交婚姻》,《历史研究》2002年第6期;周学军,《联姻外交是封建社会特有的产物吗?——与朱志辉同志商榷》,《世界历史》1992年第4期。具言之,新王国时期通过外交联姻嫁入埃及的都是外国公主或部落首领之女,而埃及公主却从未嫁入外国,这也就决定了以外交联姻这种官方交往形式进入埃及的外族人都呈现出单向流动的特点。
(三)贸易交流和自主迁移
从事商贸活动是新王国时期外族人进入埃及的一个重要动因。实际上,吸引外族商人进入埃及经商的不仅是埃及的繁荣富庶,还在于新王国时期埃及官方对贸易活动的支持。这一时期,埃及由法老主导开挖了便于交通运输的运河,还在商路上开掘了水井以供客商饮用。[注]Edward Bleiberg, “The Economy of Ancient Egypt,” in Jack M Sasson, eds., Civilizations of the Ancient Near East, Vol.III,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95, p.1382.一时间,外族商人纷纷进入埃及。这从新王国时期的浮雕和壁画之中便可得窥一二,比如一位十八王朝名为奈卜阿蒙(Nebamun)的官员墓葬壁画中,就描绘了叙利亚商人赶着牛车在埃及港口售卖物品的场景。[注]Charlotte Booth, The Role of Foreigners in Ancient Egypt: A Study of Non-stereotypical Artistic Representations, Oxford: BAR International Series 1426, 2005,p.35.叙利亚商人的不远处,还绘有一艘船只,从船员的装扮可知,这是一艘来自叙利亚运送货物的船只。据此可以推测,航船可能取道尼罗河往返于叙利亚和埃及之间运送货物,而商人则驻留在首都底比斯经销货物。
商人以外,还有不少外族人在新王国时期自主从域外迁移至埃及。虽然埃及自中王国时期就设立了“统治者之墙”等边境工事以阻隔外族人侵扰埃及,且在新王国时期还大力修建边境要塞,但埃及似乎并不太过限制技术性人员和急需人员迁入埃及,其中以来自外国的工匠和雇佣军最具代表性。新王国时期的资料之中时常会出现涉及外族工匠和雇佣军的资料,例如在修建皇室陵墓工匠聚集的麦地那工匠村中就有不少外族工匠的身影。埃及学家莱斯克(Lesko)通过分析工匠名字发现,工匠村先后存在19位工匠的名字具有闪米特语特征,5位工匠是胡里安语名字,还有6位工匠的名字兼具闪米特、胡里安和赫梯特征,另有两位工匠为典型的塞浦路斯名字。[注]Leonard H.Lesko, Pharaoh’s Workers: The Villagers of Deir el Medina,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pp.69-79.这说明,新王国时期埃及国内确实存在一定数量迁移而来的外族工匠。与之类似,雇佣兵在新王国时期埃及军队中的数量也呈增长趋势,以拉美西斯二世远征腓尼基城邦的军队组成为例,该部队之中有1900名士兵为埃及人,另外还有“舍尔登[注]即海上民族的一支,曾在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军中充当雇佣军,以头戴有角头盔,手握圆形盾牌为特征。士兵520名,利比亚凯哈克士兵1600人,利比亚迈什外什士兵100人,努比亚人880人,不加文官总共5000人。”[注]Edda Bresciani, “Foreigners,” in Sergio Donadoni, eds., The Egyptians,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7,p.238.从新王国的军队建制而言,5000人士兵约为一个军团的规模,而这一军团中的外族士兵人数比例竟占到了62%。由此不难推测,新王国时期埃及军队也曾吸收了为数不少的外族人充任雇佣军。不止如此,拉美西斯二世和拉美西斯三世甚至还在三角洲西部地区为雇佣军专门设置了驻扎地。[注]László Török, Between Two Worlds: The Frontier Region between Ancient Nubia and Egypt 3700 BC-AD 500, Leiden:Brill, 2009,p.202.
从上述分析可知,在新王国时期外族人大量进入埃及,不仅在数量规模上明显超过之前古王国和中王国时代,且进入埃及的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外族群体进入埃及后广泛分布于埃及各个阶层,上至宫廷,下至奴隶,日渐成为埃及社会中的重要群体。
二、新王国时期埃及社会中外族人的“埃及化”
外族人进入埃及之后,最先需要面对的就是与本土埃及人之间存在的族群壁垒和文化鸿沟。外族人在进入埃及之后,常会在物质和文化层面经历接触、碰撞、冲突和融合的过程。为了求得生存与发展,外族人往往选择主动接受埃及文化,遵循埃及的习俗,模仿埃及人的行为方式,变得愈来愈像埃及人,逐渐开启和进入“埃及化”的进程。一般来说,埃及国内的外族人在“埃及化”的过程之中常会展现出如下特征:
其一,外族人开始学习并使用埃及语言文字。进入埃及的外族人之中,以联姻嫁入埃及的公主和贵族妇女地位最高,他们在进入埃及之后往往都会要求学习埃及的语言文字,例如拉美西斯二世时代嫁入埃及的赫梯公主,据记载,她在进入埃及后就被赋予了埃及语的名字“她的[名字被称为]:皇室之妻,[玛阿特·荷]尔·涅菲茹·[拉],愿她长寿。”[注]徐昊:《〈拉美西斯二世与赫梯第一联姻铭文〉译注》,《中东研究》2018年第1期。与之相反的是,为了适应埃及的社会环境,进入埃及的中下层外族人在学习和使用埃及语言文字过程中更趋于主动,外族人早期使用象形文字拼写自己本民族的语言,剑桥大学菲兹威廉博物馆收藏的十八王朝时期外族人科兰姆(Kerem)及其夫人阿比赫伊(Abykhy)的雕像就是例证,这位守门人呈坐姿的雕像上用埃及象形文字刻写自己的外族名字和官衔,而其妻子一侧的象形文字更是使用了埃及语对妻子的固有称谓—— “她的妹妹”(拉丁化为sn.t=f)。[注]Charlotte Booth, The Role of Foreigners in Ancient Egypt: A study of non-stereotypical artistic representations, p.29.随着适应埃及社会程度地增加,为了隐藏自己的外族身份,他们还会给自己孩子取埃及名字。例如新王国时期的一名叫帕阿美如(Pa-ameru)的父亲明显是亚洲阿摩利人的名字,而他却给两个儿子分别取名为乌塞尔特敏(Useretmin)和美瑞拉(Merire),已与一般埃及人无异。[注]Edda Bresciani, “Foreigners,” p.241.
其二,外族人的生活习惯逐步趋向于埃及人。生活在埃及的外族人自然少不了接触和体验埃及文化,沉浸于埃及文化之中的外族人为了适应埃及环境而接受埃及的习俗和文化。一块阿玛尔纳时代的石块上绘有一幅叙利亚雇佣兵的图像,从外貌特别是胡须和脸型而言,我们可以断定,这位雇佣兵为叙利亚人,他手持长矛,谦恭地弯着腰,但他的穿着却和普通埃及男性一样,光着上身,下身围着带褶的短裙。[注]Charlotte Booth, The Role of Foreigners in Ancient Egypt: A study of non-stereotypical artistic representations,p.36.无论是在敬献贡赋的场景,还是在埃及人描绘外族人的图像之中,外族人除了独特的身体特征外,为了突出外族人的特点,图像里的外族人通常都会身穿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服饰。而这幅图画表明,虽然很多居住在埃及的外族人在外貌上还具有很高的辨认度,但他们在穿着、习俗行为习惯等方面都逐步趋同于普通埃及人,这恰好体现了外族人的 “埃及化”特征。
除此之外,被强制带入埃及的外国王公贵胄也同样经历着“埃及化”。只是他们的“埃及化”带有着鲜明的“精英模仿”特点。学者希金博塔姆将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精英阶层效法埃及文化、模仿埃及礼仪习俗的风潮将之称为“精英模仿”式的埃及化。[注]Carolyn. R. Higginbotham, Egyptianization and Elite Emulation in Ramesside Palestine: Governance and Accommodation on the Imperial Periphery, Leiden: Brill, 2000, p.132.与之不同的是,居住在埃及的外族精英们的“埃及化”与“模仿”却呈现出强制性的特点,其最终目的指向与埃及对外政策息息相关。据《图特摩斯三世年代记》记载:“那时,(亚洲属国)首领的孩子和他们的兄弟被作为人质带到埃及。如今,这些首领之中任何人如果死亡,陛下会让他的孩子站在他的那个地方。那一年带走孩子的情况:[10]+26人。”[注]Kurt Sethe, Urkunden der 18. Dynastie, Dritter Band, Leipzig: J. C. Hinrichs’sche Buchhandlung, 1907, p.690.那些作为人质的外族孩子,常会在宫廷或皇家育儿所(埃及语为KAp)和埃及贵族共同接受教育,学习文化。[注]Eric H.Cline & David O’Connor, Thutmose III: A New Biography, Ann Arbo: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2006,p.399那些接受埃及教化的人质还会在成年后回归故里,接掌大权,维系本国或本部落与埃及的友好关系。所以,这一群体的“埃及化”过程实际上被赋予了更多的政治内涵。
可见,新王国时期外族人或是主动将自己融入埃及社会,或是被动接受埃及文化,这些过程都可视为典型的“埃及化”现象。外族人的“埃及化”行为,不仅显著提升了他们在埃及社会中的适应性,也进一步加深了埃及新王国时期的民族融合程度。
三、“埃及化”还是“文化杂交”?
外族人进入埃及,无论从语言、习俗、外貌等方面都与本土埃及人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在文化层面上常常体现为埃及人与外族人之间存在的文化壁垒甚至是文化隔阂。因而,“埃及化”也可视作外族人消解文化壁垒的尝试与努力。所以“埃及化”对于研究新王国埃及社会的外族人具有重要的价值,它不仅能够展示外族人与埃及文化接触、对抗、适应的演变轨迹,亦能体现外族人在埃及社会地位的变动状况。
不应忽视的是,新王国时期的埃及外族人实际上并未被完全同化,他们在“埃及化”的同时仍然保持着本民族自身的文化特点。由于埃及人自身存在的根深蒂固的“他者识别”观念,埃及人常会通过肤色、相貌、语言、礼仪和习俗等方式将外族人作为“他者”而进行区分。虽然“埃及化”可以有效改变外族人的语言、礼仪和习俗等文化特征,但作为体质特征的肤色、相貌等是无法改变的,因而外族人实际上很难完全被同化。所以外族群体在实际情况下没有因其自身的“埃及化”而在埃及社会之中消失。换言之,外族人在埃及社会中还是维持着自身的群体独立性。
不可否认,新王国时期埃及文化在古代近东地区的影响力非同小可,以腓尼基城邦贝布罗斯(Byblos)为例,这座位于地中海东岸的贸易城市不仅与埃及交好,还曾使用埃及的文字,城邦统治者甚至连丧葬习俗和陪葬品的样式也完全仿效埃及。[注]B.G.Trigger & B.J.Kemp, Ancient Egypt: A Social Histor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 p.145; Roxana Flammini, “Elite Emulation and Patronage Relationships in the Middle Bronze: The Egyptianized Dynasty of Byblos,” Tel Aviv, Vol.37, No.2,2010, pp.154-168.因此,“埃及化”概念可以用于解释和外国仿效埃及的行为。然而,这一概念若运用到分析埃及国内的外族人时,就会在无形之中忽略埃及社会外族人对埃及社会所产生的影响。进一步说,“埃及化”将作为少数群体的外族人适应埃及社会的行为视为他们对主流文化所采取的文化适应行为。如此一来,新王国时期被埃及社会吸收和融合的很多外族文化元素自然也就难以引起重视了。正如学者布松所言:“过去研究文化交流传统时都使用单向改变和改进的原则,从次一级的人群向占有社会统治群体转变。”[注]Michele R Buzon, “Biological and Ethnic Identity in New Kingdom Nubia: A Case Study from Tombos,” Current Anthropology, Vol.47, No.4 (Aug.2006), p.683.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埃及化”的概念实际上存在着颇多的盲点与不足。因此“埃及化”究其本质,还是将埃及置于中心来讨论文化的发展与交流,它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外族文化对埃及本土文化的影响。
值得强调的是,文化交流一般都具有双向性和互动性的特点,大量外族人在新王国时期进入埃及,随之而来的还有外族文化的影响。因此,引入新的文化范式来解构和诠释新王国时期埃及国内的外族人群体也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后殖民理论之中所提倡的“杂交”(Hybridity)概念[注]“杂交”概念源于生物学,主要指两种不同类型的物种进行结合而繁衍的后代。之后这一概念被逐渐引入文化领域。参见:何平、陈国贲:《全球化时代文化研究若干新概念简析———“文化杂交”和“杂交文化”概念的理论内涵》,《山东社会科学》2005 年第10期。以及历史学家彼得·伯克提出的“文化杂交”(Cultural Hybridity)概念[注]彼得·伯克:《文化杂交》,杨元、蔡玉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6年;陈建:《“杂交”观念与彼得·伯克的文化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2018 年第2期。则正好适用于分析新王国时期的外族人。因为学界传统偏重强调主流文化,推崇文化的纯粹性和单一性,这与“埃及化”概念的研究指向较为相似。而“杂交”特别是针对文化领域研究所形成的“文化杂交”概念确实能够观照“埃及化”所无法涉及的,作为非主流文化的外族文化对埃及的影响。具言之,埃及文明自产生以来就曾多方吸收和引入外族因素。如新王国时期的埃及人借鉴了希克索斯人的军事技术,引入了战车和新式的弓箭,有效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而新王国法老对于外族文化也并不持排斥态度。如美国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收藏了一件阿蒙荷泰普三世的雕像,他身体向前呈蜷曲状,身着西亚款式的外衣。[注]Edda Bresciani, “Foreigners,” p.237.同时,埃及皇室还曾大力引入外族神灵崇拜,哈特舍普苏女王就宣称她佩戴着非埃及神灵的护佑饰品。[注]D.B.Redford, Egypt, Canaan, and Israel in Ancient Times, p.231.更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异族神灵还被迎入了埃及万神殿,学者维尔金森(Wilkinson)认为这些外族神灵是通过贸易、迁移或军事行动由外族人传入的。[注]R.H.Wilkinson, The Complete Temples of Ancient Egypt, p.85.因此,正如彼得·伯克所指出那样,“移民常会带来文化之间的碰撞,碰撞带来的就是各式各样的文化杂交。”[注]彼得·伯克:《文化杂交》,第2页。
可以说,新王国时期外族人经历“埃及化”的同时,埃及人也正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外族化”。正因为如此,在论及新王国之后第三中间期时代的利比亚王朝建立的原因时,埃及学家利希指出,将利比亚王朝建立者认定为“埃及化”利比亚人的观点是一种误导,“埃及化”的作用显然被过于夸大了,实际上,利比亚人在埃及已经和埃及人共存了很长时间,两者间的混合与交互才是利比亚人统治埃及的关键。[注]A Leahy, “The Libyan Period in Egypt: An Eassy in Interpretation,” Libyan Studies, Vol.16, No.16,1985, p.51.简言之,利比亚王朝的建立可视为新王国时代外族和埃及间的“文化杂交”的延续。
综上所述,新王国时期外族人透过多种渠道进入埃及,文化之间随之发生碰撞、交流、调适与融合。在此期间,外族人为适应埃及社会环境而经历的“埃及化”过程并不是一种单向的、简单的模仿过程,而应被视为一种双向的多元化的交流状态。实际上,“埃及化”概念过于重视外族人对埃及文化的调适行为,过分关注作为主体文化的埃及文化对异质文化的改造,反而忽视了从属地位外族文化对埃及的影响。因而,与其说新王国时代是诸多外族人经历着“埃及化”的时代,倒不如说这是外族文化与埃及文化杂交,交相辉映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