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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王夫之诗歌理论的革新

2019-05-13王婧莹

青年与社会 2019年10期
关键词:王夫之情景

摘 要:王夫之对诗歌理论的革新促进了后世诗歌创作的发展。他对“兴观群怨”说进行新解,将四者统一起来进行分析,认为“兴”作为诗歌创作最重要的一环,可以成为诗与非诗的判定标准,通过“心之元声”的创作理念,分析了诗歌创作的源泉与本质特征,并且利用“现量说”将情景再一次深度融合,进行真性情的客观书写,同时对后世诗歌的创作进行了规范,丰富了诗歌的创作理论。

关键词:王夫之;兴观群怨;情景

王夫之处在明末诗歌转型的关键时期,他所代表的革新派不仅摒除了复古繁冗的创作理念,更是将开放多元的人文思想灌注其中。明代诗歌创作受程朱理学影响极深,官学理念影响下的诗人创作更是走入刻板严谨的封闭空间。王夫之打破思想禁锢,开辟了独特的诗学思想。他从对“兴观群怨”说的继承中找到诗歌发展的广阔舞台,并将“兴”作为考量诗与非诗的标准,通过对情与景的关系分析,对诗歌理论作出革新,极大的推动了后世诗歌的创作。

一、“兴观群怨”说的再发展

“兴观群怨”说是孔子对于诗歌社会作用的高度总结,这种对诗歌的认识促进了社会教育的作用,也促使中国早期诗歌理论的形成。王夫之在此基础上,接受公安派理论的影响,逐步形成独有的新“兴观群怨”理念,不仅强调诗歌要着重表现情感,更要规范抒情,积极健康。

“兴观群怨“说首先强调诗歌的社会功用,通过对礼乐、祭祀等活动的纪实性描写,对百姓进行宣传教化,巩固上层统治。“兴”可以肆意抒发情感,触物兴词,引起传唱。“观”着眼于社会现实,对社会不同阶层进行观察,反映时代特色。“群”激发的是人们共同的思想情绪,无论是农事耕桑或是节日庆典,人们都能找到所谓的文化认同。“怨”则对社会问题进行剖析与批判,揭露腐朽统治和残酷暴政。这四者统领了诗歌的创作,对古代诗风的发展具有总领概括的意义。但是“兴”、“观”、“群”、“怨”四者并未真正融合,孔子提出这个理念的目的依然是恢复礼乐、巩固纲常。这四者的割裂使得诗歌理论的发展逐步走向封闭,尤其以明代后期诗歌为代表,前后七子、公安派等人的诗歌创作理念深受其影响,无论是注重教化意义还是直抒情感,都失去了节制与理性,王夫之通过对“兴观群怨”再次解读,提出了“摄兴观群怨于一炉”的思想,打开了诗歌创作的新局面。

“王夫之非常重视文学的社会教育作用。他主张诗歌表现感情的同时,还特别强调诗歌的情应当是积极的、健康的,必须具有”动人兴观群怨“的作用。”明末诗文理论主要集中于对前后七子复古主义和公安派“性灵”书写的讨论中。王夫之将二者的特点集中起来,立足于解决文学创作的源泉问题。他批判了前后七子模拟复古的刻板思路,主张独创。同时关注公安派“性灵说”的创作特征,注重情感抒发,但同时认识到情感的肆意抒发不加节制将会失去诗歌创作的意义。受李贽“童心说”的影响,他认为诗歌是人的“心之元声”。王夫之强调真实情感的自然流露,主张不俗于“性灵”的更注重现世的抒情,而非空无一物独说情。

他在《古诗评选》中对谢灵运的《东阳溪中赠答二首》进行评论:“二十字,括一篇檄文在内!看他潇洒中血痕迸出!所持以动人者,亦此足矣。此而不动,更数千言,又孰听之?始知陈琳未是俊物。”王夫之强调的真情是要超越功利的审美性质,他立足于个人与社会对诗歌的审美意义,批判的继承了公安派独抒性灵的特色,对其过于俗诞的部分加以否定,赞成高雅脱俗,重性情的创作方式。

王夫之将“兴观群怨”综合在一起进行再解读,他认为这四者不能独立存在,应该是相互补充,互相影响,从而激发诗歌的教育和美学意义。传统的诗学理念认为“兴观群怨”代表的是四种完全不同的社会功能,忽略了他们的必然联系。王夫之从它们本身的美学意义入手,系统阐释了他们之间的统一性。

二、诗歌标准“兴”的确立

王夫之认为是否可以“兴”是诗与非诗的区分标准,他认为“诗言志,歌咏言,非志即为诗言即为歌,或可以兴,或不可兴,其枢机在此。”王夫之认为诗歌意向的生成就在于“兴”,先秦时期,“兴”的本意为“起”,祭祀时用于情感的烘托与表达。到《诗经》创作的繁盛时期,“兴”则有触物兴词,引发诗人歌唱的意义。至此延续,“兴”的内涵愈加丰富,王夫之则将其提到了更高的位置。

“兴”在诗歌创作中的丰富内涵决定了它作为诗与非诗的标准。首先,触物兴词是“兴”的基本表现形式,情感和触发情感的形式相结合,客观事物触发了诗人的创作热情,引起诗人的歌唱,例如《小雅·鸳鸯》、《周南·桃夭》等。其次,“触物”也是激發真情创造的条件,寄情于景,由景生情是最自然的情感表现方式。王夫之认为:“有识之心而推诸物者焉,有不谋之物相值而生其心者焉。知斯二者,可与言情矣。天地之际,新故之迹,荣落之观,流止之几,欣厌之色,形于吾身以外者化也,生于吾身之内者心也;相值相取,一俯一仰之际,几与为通,而勃然兴矣。”他认为人和自然万物相知相协,才能物我相谐和情景交融。

诗歌创作需要真情,会心,才能达到情感的宣泄。而意向作为重要一环,促使诗人“即景会心”,通过意象书写,达到得情、会心的效果。诗人创作讲求心与物的相互交流,主客体之间得到内在沟通,审美活动自然而然的进行,于无意识之中发掘万物美好所得来的灵感比刻意堆砌要来的更加真实。王夫之认为“兴”的一系列反应应该是有意识与无意识的结合。创作者作为主体,需要一部分有意识的行为,为读者创造想象世界,而情景交融作为灵感的触发又是无意识的操作行为,它让情感更丰富立体,使审美创作在不知不觉中完成,同时影响读者的审美体验。这是感性与理性的结合,意象在这里发挥着重要作用。

王夫之在对“兴”的独特解读之上,对意象的产生进行分析,他多次强调诗文创作中“意”的重要性,认为“意”是真正激发诗人主体创作性的环节,通过无意识的灵感融入,更具体更形象的展示丰富的情感世界,但他并不认为意象是虚无抽象的,“意”必须与情感结合,隐含于情,不能空洞写意,当然也就不能空洞说情,他强调真情真心,必须结合现实情况,并且指出公安派“独抒性灵”的局限,抒发真性情而不是毫无节制的空谈,这才能强化诗歌的社会作用。

三、“情”与“景”的相和关系与对后世诗歌的影响

王夫之通过挖掘“兴”的统领作用,用意象的真情书写构建了情景交融的创作模式。他的“现量说”也成为了直觉关照的重要理论。王夫之诗学创作理论的突破主要集中在情与景的相和关系中,他认为情景要高度统一,不能够造景或造情,要注重自然的情感发展,才能做出真情真性的诗歌,这对后世的诗歌创作影响深远。

情景交融的最高境界是两者“妙合无垠”、难分物我的“物化”状态。但既要客观描写自然景观,又能准确的直抒胸臆,抒发强烈情感,做到二者统一是很困难的。有部分诗歌都存在刻意造景或者为景强抒情的尴尬,王夫之认为最难的是不带有创作者的主观色彩,而是客观描写事物,做出情感的自然流露。因此他提出“即景会心”的现量说,用来解释情景交融是一瞬间涌出的惊喜,没有刻意勾画,也没有虚构的成分。情景必须统一,不能太过割裂,容易造假情假景,或者无法突出重点。他主张对直觉和灵感的把握,做到浑然天成,少些雕琢之气。

王夫之抓住的是诗歌创作的细微之处,他在《夕堂永日绪论内编》中说:“‘池塘生春草,‘蝴蝶飞南园,‘明月照积雪,皆心中目中与相融浃,一出语时既得珠圆玉润。要亦各视其所怀来而与景相迎也。”王夫之强调物我合一,情景的自然交融才能迸发灵感,产生真切的情感,创作情真意切的优秀诗篇。他认为并不能预先设定或者强行抒情,这样破坏了诗歌应有的审美,这才是诗歌真正的社会功用,用真情打动人心,用景与意象构建一个细腻的情感世界。王夫之非常注重诗人创作的实践经历,认为作家的丰富经历和亲身体验更能获得创作的源泉,对现实生活的观察更能刺激诗人的创作欲望,同时又要极尽克制和隐忍的抒发情感,才能产生客观的审美意识。

王夫之对于诗歌理论的革新做出极大贡献,他从客观现实角度出发,重视真实情感的自然流露,既批评了前后七子的复古拟古思想,又批判的继承了公安派的独抒性灵,并从中找到最恰当的抒情方式,那就是要浑然天成、物我合一,不刻意追求造景,也不太过极端的主观抒情。他的“心之元声”说对李贽和公安派的学说进行革新,摈弃了只顾堆砌而毫无真情的陈词滥调,并开启了新派的诗歌创作模式,由此对后世诗歌的多样化发展进行了开拓,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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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婧莹,新疆大学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2017级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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