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的陪跑者
2019-05-09王炜
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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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來,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发越来越出人意料,2016年这个文学奖颁给美国摇滚民谣艺术家鲍勃·迪伦,使这个意外达到某个新高,似乎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一项故意制造意外的奖项。他获奖的理由是:“用美国传统歌曲创造了新的诗意表达。”瑞典瑞典文学院似乎在提醒人们,文学是一个涵盖面很广的概念。
正因为如此,才会有把诺奖颁给哲学家罗素、亨利·柏格森、分析哲学的创始人博特兰·罗素、存在主义哲学家保罗·萨特,以及政治家温斯顿·丘吉尔等情况。另一方面,这个奖项还经常会颁发给一些知名度并不是很高的作家,比如法国作家帕特里克·莫迪亚诺。他2014年获奖的时候,对于中国人来说,仍然是一个很陌生的名字。
有人总结说,诺贝尔文学奖评选标准一共有五个:要对人类有重大贡献;作品候选人必须在前一年有举世瞩目的工作成就;不考虑国籍;必须在文学上有极其出色的贡献;作品必须趋向于理想主义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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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花开,那边寂寞。一方面是一些很冷门的名字获得这项影响力最大的文学奖;另一方面,一些早就具有世界性影响的作家却一次次被忽视,成为最著名的博彩公司赔率榜上的钉子户。
几十年来,进入赔率榜上的名字每年都有变化,但是有些名字却总在那里,看上去获奖的前景很乐观,结果就是:总是很乐观,却总是不被选。这些名字被人戏谑为“陪跑王”。资深陪跑的人包括捷克裔法国作家米兰·昆德拉、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以色列作家阿摩司·欧兹、日本作家村上春树、韩国诗人高银、奥地利作家彼得·汉德克、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美国作家乔伊斯·卡罗尔·奥茨、加拿大女作家阿特伍德,等等。
当然也有从赔率中被选择的作家,如艾莉森·门罗、巴尔加斯·略萨。但是总的来说,许多赔率作家都可能是要么继续等待,要么已经等不到了。
诺贝尔文学奖简直就是一个残酷的玩笑。也许文学奖的推选与评定程序大家都知道,但是在最后结果揭晓之前,一切都是黑幕一样的秘密。
上述赔率榜中的作家的作品,大多数我都读过,对昆德拉、罗斯和欧兹的作品等颇为熟悉,也很喜欢他们在作品中的表现,所以,当我去思考他们为什么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多少包含了自己的阅读偏爱。
米兰·昆德拉是当代欧洲最杰出的作家之一,1967年出版第一部小说《玩笑》之后,出版《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不朽》《告别圆舞曲》《被背叛的遗嘱》等重要著作。他是比村上春树更著名的陪跑者。很显然,他没有被瑞典文学院所承认,要么就是被这个满是老家伙的评审机构刻意无视。
对汉语读者而言,他是一位声名卓著的杰出作家,汉语读者对昆德拉的接受与认同超过了同时代的许多域外作家,也许因为他有过和我们非常类似的历史阶段,他遭遇的问题也是我们曾经或者还在遭遇的问题。
昆德拉在小说中用哲学化的方式思考存在与荒诞与无效,但他不是荒诞派作家,也不是与虚无为伍的存在主义作家,他与许多得风气之先的当代哲学保持亲近,但是不会被那些东西所同化。他用寻找作者自我的方式,切入到历史的谜团之中,然后在这种切口与存在之间去探索存在者的意义的确定性,以及这种确定性如何被消解成虚无。他认为许多东西只能是小说与叙事发现的东西,这是属于小说的智慧。
他的小说对时代症候的背景采取既还原又虚化的策略,但没有撤销时代政治因素所产生的负面作用。这样的处理,让他的小说更具有人类性或者总体命运的特征,深邃而生动。他没有理想主义,他对理想主义或者诗人式激情保持怀疑,任何形式的理想主义都可能变成激情的暴力,任何诗性的激情暴力都可能成为一种专制。在这个意义上讲,关于后极权主义的叙事,没有谁比昆德拉更有切肤之痛,也没有谁比他更深刻到位。
如果说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更加喜欢保持理想主义的传统,更想从作家的文本中找到理想主义的色素,那么,米兰·昆德拉一定不是他们的菜,因为他不符合评委需要的那种柔软、模糊的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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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2日,美国著名作家菲利普·罗斯去世,这是一个多产的带有黑色幽默的杰出作家,被认为是美国20世纪后半期三位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另外两位是索尔·贝娄和约翰·厄普代克。
罗斯1959年以小说《再见吧,哥伦布》一举成名。在漫长的40年左右的创作生涯之中,他勤勉多产,一共发表了28部作品,题材多样化,内容深刻,多指涉移民社会的重大而尖锐的问题,特别是犹太族裔的身份与认同的问题。他获得了除诺贝尔文学奖之外的许多重量级文学大奖,如福克纳奖、普利策奖和曼布克国际奖等。虽然最终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一点也不影响他在世界文学中的坚挺地位,因为他用小说提供了他对人自身矛盾与内在困境的深刻发现。
他是例年诺贝尔文学奖赔率靠前的一位,大概也是陪跑最久的一位。
他最杰出的代表作《人性的污点》透视了人性的幽暗。围绕这个问题,小说还探讨了人的身份认同问题,人与外界的关系问题,特别是人与自己内在身份的问题,也就是人与自己的秘密是怎样的一种关系。首先,人一定是有秘密的,尤其是孤独者,往往都是隐藏着很多讳莫如深的秘密的人。
这部小说的基本故事线是这样的:古典文学教授科曼·希尔克和情人佛妮娅在一次有些奇怪的车祸中丧生。时间是1998年春天。科曼教授的课堂上经常有学生翘课,他很生气,称这些翘课的学生是“幽灵(spooky)”,而这个词在习惯用语之中又是黑鬼的意思,所以,他被认为是种族歧视,他被“下课”了,他的事业触礁。这是他整个人生触底的开始,就像一个大厦崩塌的时候总是一点一滴地既慢又快地崩塌掉一样。他的婚外情也开始曝光,他和一个年纪很轻的清洁女工弗尼娅在一起厮混。在四面绝壁的人生窘境中,他不得不求助自己的朋友纳森·祖克曼。
祖克曼一直在调查他鲜为人知的身世,想要以他为原型写一部小说。所有接踵而至的麻烦之后,科曼突然发现原来这一切的背后推手就是这个被当作朋友与至交的作家祖克曼。他完全不能理解祖克曼为什么要置他于死地!祖克曼对他这样的决绝似乎缺乏充足的根据,至少在他这边是找不到多么充足根据的。哪怕真的因为他有种族主义的倾向,哪怕因为自己有诸如隐瞒身世与血统的情形,这些都无法解释祖克曼对他深入骨髓的仇恨。所以,他觉得有时仇恨真的不需要多么充足的理由,仇恨本身成为理由。
在这部充满悖论的作品之中,作家告诉我们,人永远无法白圆其说,人永远不能完全地控制自己的生活与命运,当然选择什么,或者不选择什么,都会给自己埋下不好的伏笔。当科曼隐瞒自己的身世与浅浅的黑人血统的时候,他就埋下了被人揭发这种秘密的危险。当他和情人弗尼娅如胶似漆的时候,也就埋下与弗尼娅的婚姻史纠葛的伏笔,最终成为这种交往的牺牲品。
种族与身份问题是罗斯作品高频率出现的问题,甚至在一定意义上是他的核心问题意识。他的代表作《美国三部曲》也在认真地关注这个问题。在他看来,这个问题是人类学问题,是无法真正解决的问题。
罗斯通过小说提出或者发现的问题难道不是很大的问题,或者说,他表达的这些问题难道不让瑞典文学院的专家们感兴趣吗?如果他们对这样严谨而严肃的作家不感兴趣,他们会对什么感兴趣呢?
菲利普·罗斯最被看好的年份有两个,一个是1993年,一个是2013年,但是这两个年份的诺奖分别授给了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和加拿大女作家爱丽丝·门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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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报道评论,瑞典文学院的评委已经啃不动文学的硬骨头,消化不了太生猛的内容,所以在评奖方面只能选择一点短平快的文本,这也许是像罗斯这样的厚重作家一次次落选的原因吧。
以色列最杰出的作家阿摩司·欧兹大致也是罗斯式的作家,也是在作品中提供了难以消化的“硬骨头”。
阿摩司·欧兹也屡屡被看好,进入赔率榜的前列,但是基本上不太可能真正入选。奥兹用希伯来语写作,是当今最杰出的希伯来语作家,作品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曾获得包括法国费米娜奖、德国歌德文化奖、以色列国家文学奖、西语最有影响的阿斯图里亚斯亲王奖等。
欧兹发表于2002年的自传体长篇小说《爱与黑暗的故事》一向被视为最能代表他创作高度的优秀作品,短短五年就被翻译成20多种文字。英国剑桥大学教授尼古拉斯·德朗士的英译本于2004年面世,让这部伟大作品迅速在英语世界引起旋风般的阅读效应。
这部近600页的长篇小说发生的主要背景是耶路撒冷,作家以忧郁的追忆调子讲述了百余年间一个犹太家族的故事,故事带有民族史的性质,家族故事与闪烁出现的民族史记忆交织出现,构成两条相互支撑相互阐释的线索,让读者跟着作家貌似主观的视角进入一个家族内部的起落与荣辱,而这也是一个族群的起落与荣辱的历史。
这部小说具备一部经典巨著的叙事品格,在波澜不惊的娓娓道来之中带出一种令人震撼的气场,一种漩涡般的吞吐力量。“我在楼房最底层一套狭小低矮的居室里出生,长大”,在这个平淡的句子之后,小说的回忆气氛开始弥漫,不断地弥漫,扩散出某种瞬间多义与飘忽不定的现实感。
这部小说又有欧洲成长教育小说的气质,就像出现在这类小说中的主人公通常很敏感,甚至是病态的敏感。一个拥有病态般的敏感的孩子通常是靠直觉活着的孩子,这样的人通常有两种现实:目击的连绵的现实,凭直觉把握的现实,这两种现实既相互指涉,又相互对峙。只有这样,才会折射一个人成长的苦闷与艰难性。
这样的一个主人公总是能够以自闭的方式,也就是以直觉的方式去把握到超越自身私人化記忆之外的族群历史与苦难。在岁月中成长的,不仅是主人公自己,还有整个族群。一个人就是一部史诗。
这样一位优秀的作家和作品不能获诺奖,未免是一件遗憾的事情。
除了上述三位杰出作家,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年年陪跑,甚至经常处于领跑者的位置,但是直到今天,诺奖之花还没有落在他头上。不论是他,还是支持他的人,甚至全球最大的博彩公司立博(Ladbrokes)都有些茫然了。不能不说,这种等待对村上迷来说,就像缓期执行一样让人忍无可忍。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