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亡于执法宽容
2019-05-09张嵌
张嵌
北宋一大惹人羡慕之处,就是部分官员空前高的工资,以致几百年后清朝学者赵翼羡慕地说,那真是“宋制禄之厚”。如此优厚待遇,自然是为了让官员忠心报国、清清白白为北宋做事。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高工资的北宋朝堂上也“腐”得吓人,“贿赂公行,莫之能禁”。
北宋从开国起,就定下了优礼士大夫的制度,但是,“优礼士大夫”有个没商量的条件:什么错都能原谅,贪污腐败不原谅。对这个原则,宋朝前几任皇帝都奉行不辍。比如宋太祖年间,就有太子中合和监察御史因挪用公款被“弃市”。宋太宗在位的20年里,对待贪污腐败,更是见一个杀一个。
到了宋真宗时期,宋真宗对待贪腐官员虽不像父亲、伯父那样手腕强硬,但惩贪力度也不手软:京城开始设立提刑纠查司,专门监督官员司法腐败,而且专门编订(《会计录》,等于给官员加了好几道笼子。后世学者对此也是好评不断:“君明臣良,家给自足。”
待到宋仁宗登基后,北宋正处于经济文明空前发达的盛世阶段,宋仁宗以性情宽厚著称,满朝的“名臣名相”也多是“宽和”的人物。于是,对于朝中的大小事务,宋仁宗一切以“宽仁”为本,些许的“小错”也不会像之前那样一查到底。
比如宋仁宗年间,就曾有个出名的案子:北宋天圣八年(1030年),监翰林司阁门副使贪污事发,按照北宋法律,本该刺字流放。但这个副使是宋仁宗比较赏识的官员,重感情的宋仁宗竟然同情心大发,特意下令“免刺除名,配岳州衙前编管”。这个口子一开,一个新的处罚方式诞生了:“编管”,即虽然也是充军,但不用刺字,自然也不用承擔繁重的苦役。自此以后,每当有贪官东窗事发,经常就以此案为由头大肆活动,想方设法给自己弄个“编管”,贪污腐败的成本自然一下就低了。
如此一来,北宋的贪污腐败,自然是不知不觉就严重了。连宋仁宗都无奈哀叹大宋“臣庶之家,贵近之列,交通请托,虿诈营为”。但真实情况更严重,《宋史》记载,宋仁宗年间,各地的账目都是烂账一堆,大批公款被巧立名目拿走。甚至连乡村闹灾,前来查勘的官员都要收了钱才给你报灾。宋仁宗时代的宰相庞籍就愤怒斥责:为什么大宋的官员不到20年就贪到这地步。“盖由宽法所致”,就是执法太宽了。
可是庞籍喊归喊,北宋王朝执法却是越来越宽。这之后,北宋王朝经历了王安石变法。新党、旧党打得乌七八糟,但对贪污腐败的惩处越来越松,甚至有了贪污官员得到赦免后,没几年又参加选官的离奇事。既然贪污腐败没了风险,当然也就越发突破尺度,终于有了宋徽宗年间,拿腐败到毫无抵抗力的大宋,以及痛彻心扉的“靖康之耻”。看看北宋腐败的过程,就知岳飞那句“文官不爱钱,武将不惜死”绝非客气话,而是一个亲眼看见北宋亡国的英雄,对江山社稷最简单的期盼。
编辑/羽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