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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迎来新时代

2019-05-08阳锡叶陆阳

湖南教育·C版 2019年4期
关键词:科目考试改革

阳锡叶 陆阳

3月27日,《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报教育部批准后,省政府于4月23日向社会正式发布。

这是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我省最为全面、最为系统、最为深刻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我省教育史上一次里程碑式的大事,标志着我省高考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必将对我省各项教育事业产生深刻的现实影响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2014年9月3日,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标志,我国吹响了自恢复高考以来力度最大的一轮高考改革的号角,全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新的蓝图随之浮出水面。

我省作为第三批8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之一,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高考。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也将按新的考试招生制度录取学生。这意味着湖南高考迎来了新时代。

为什么改?更加凸显立德树人为国育才

“微黑的天空,有时候有星星,大多数时候是熟悉的几首音乐,伴他们走在路上,他们大多低着头,不说话,想着今天要完成的任务或者昨天的遗留……”2019年高考又即将到来,一组新闻照片记录了高三学生的一天。

他们早上6点或更早一点起床,匆忙洗漱,匆忙奔向学校,深夜回到家,还会抓紧一切时间做模拟试题,直至凌晨。在 “唯分数论”的指挥棒下,他们是一群与时间赛跑的人。这也是时下大多数高中生的学习常态。

4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高考的恢复与改革,不仅改变了几代人的命运,更为选拔人才、促进社会公平、国家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但传统高考模式也越来越凸显出其缺陷,社会各界表现出了强烈的改革意愿。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蒋昌忠指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的基础教育都是围绕高考指挥棒“打转转”,重智育轻德育、重知识轻能力、重学科学习轻社会实践的情况较为普遍。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考试排名成了学习评价的全部内容,“唯分数论”和攀比升学率成为学校的核心追求,导致学校其他活动时间被大量挤占。“出现这些情况,追根溯源,还是我们的高考指挥棒出了问题,应试教育的压力被层层传导到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甚至学前教育阶段,整个基础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被扭曲了。可以说,高考改革已经迫在眉睫,必须通过改革让教育尽快回归到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正确轨道上来。”

据国家最新发布的义务教育质量检测报告显示,湖南的中小学生学业表现良好,但綜合应用能力相对较低,音乐、美术的基本素养不高,肥胖、近视、睡眠不足等问题十分突出,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近视率高达28.1%和56.2%。不少家长表示,孩子的学业负担很重,大部分时间都埋头于书本,埋头于习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考试书”,缺少同龄人之间的正常交往,社会责任感缺乏、心理脆弱等问题令人担忧。

蒋昌忠还指出,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是科学选拔人才的现实需要,一直以来,高考是国家人才选拔的重要工具,为提升综合国力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但是,传统的高考制度也暴露出一些缺陷,一方面,考生难以根据自身的多样化发展潜能选择学校;另一方面,学校也难以根据自身的层次和类型选择考生,造成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固化、人才培养机制缺乏活力,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这次高考综合改革,就是要革除原来的弊端,进一步突出高考“为国选才”的功能定位,规范标准和程序,改进形式和内容,突破用一次国家统一考试选拔所有学生、用统一的考试科目检测所有学生的学业水平、用考试分数这一把尺子评价所有学生的局限,使人才选拔由“择分录取”向“择才录取”转变,为国家长远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积蓄力量。

2014年,国家吹响新一轮高考改革号角后,作为教育大省的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提前进行部署和筹备,启动调研,连续多年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力亲为,直接领导,直接指挥,直接推动。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多次对高考综合改革作出明确指示,进行了具体部署,强调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一项重大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成败直接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人才选拔培养,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推动高考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同时指出,新一轮高考改革要进一步突出高考“指挥棒”作用,带动“教-考-招-学”综合改革,全面提高人才选拔和培养质量。高中教育教学、考试招生录取、高校招生培养等各个环节配套改革都必须抓紧做起来。加快推进高中、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抓紧研究高考综合改革的应对措施。要进一步强化改革条件保障,在高中教室、师资及招考能力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满足高考综合改革需要。

省委副书记乌兰多次主持调研并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省级层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副省长吴桂英担任召集人,多次组织研讨会和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

2016年3月,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此后,我省陆续出台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及推进高职分类招考、规范高考加分政策等系列考试招生文件,为规范考试招生管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奠定了基础。

2018年初,根据教育部新的要求,我省对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进行了摸底,形成了《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评估报告》,于2018年4月向教育部申请我省2018年如期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2018年5月10日到11日,以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原校长钟秉林为组长的教育部专家组11名专家对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进行评估,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省积极创造条件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所做的工作,指出湖南省各個方面开展改革的积极性高、决心大,教育系统为改革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准备工作。一是领导重视程度比较高,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比较健全;二是各方面对改革的认识比较到位,形成了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许多局长、校长表现出强烈的改革意愿,到先行试点的上海、浙江进行了深入考察与调研,提前研究,提前培训,提前准备;三是前期改革探索比较多,改革的工作基础比较好。在考试命题和考试组织方面,湖南省自2009年以来开展了学业水平考试自主命题,命题的条件相对成熟,命题的经验相对丰富。

根据评估结果,2019年2月26日,教育部确定包括湖南在内的8省市作为第三批改革省份,从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第三批8省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承担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任,标志着高考综合改革进入了由东部试点转向中西部推广的新阶段。

怎样改?穿好统一“服装”戴好湖南“配饰”

此次高考综合改革是中央主导的教育领域重大改革,自上而下进行,由中央顶层设计,各省都要在中央设计的制度框架内进行,按照“两依据、一参考”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各项改革措施。

对此,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有一个形象的比喻,高考综合改革作为一种体制机制改革,是育人模式、选择方式的改变。就像各省都要穿服装,服装是统一的。各省可以结合实际佩戴必要的装饰、配饰,合适就好。是戴领带还是戴领结,这个可以选择。但是这个服装是统一的。

我省此次高考综合改革主要任务,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其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总成绩。二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三是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建立“两依据、一参考”高考招生方式。依据一: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满分各为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只考一次,条件成熟后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依据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由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成绩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成绩组成。首选科目直接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满分100分;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一参考”是指普通高校按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四是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围绕国家统一目标,遵循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省教育厅加快高考综合改革步伐,为了设计出更科学、更公平、更符合实际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了大量调研,吸纳了大量意见和建议。

“今天开一个座谈会,内容就是研究湖南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这个方案已经几易其稿,相关准备如火如荼,我们也准备如期推进。”2019年3月14日上午8点半,省教育厅二楼会议室,一场来自14个市州的21名高中校长参加的座谈会在此召开。主持人简单的开场白之后,与会代表展开了认真的讨论。

“建议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中二年级举行,高中一年级不安排学业水平考试。”“省级层面要建设几个统一平台:综合素质评价、选课走班系统、学生生涯规划等,制定标准,统一建设。”“建议选择性考试命题建立专家库,或请外省专家命题,确保公平。”……校长们踊跃发言,一场座谈会,就收到40多个建议。

像这样的座谈会,省教育厅已经组织了40多场。据了解,省教育厅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积极稳妥地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在认真领会国家高考综合改革精神的基础上,借鉴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试点省市的改革经验,专门赴上海、浙江等地学习考察,与江西、山东等省教育厅、考试院进行交流和探讨。厅委领导带队赴全省14个市州开展广泛调研,先后召开了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基础教育负责人、基础教育科室负责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教育科研院所负责人、普通高中学校负责人和高中一线教师、职业院校负责人、普通高校分管招生负责人、招办负责人、学生家长等征求意见座谈会40多场,参会代表近300人。此外,还专门征求了20余个省直相关部门以及20余名在湘全国和省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数学建模、教育测量评价等方面专家开展技术论证,为等级赋分办法等相关制度设计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及专家技术论证结果,对《方案》反复修改30余稿,既借鉴了前两批试点省份的经验,更结合湖南省情,体现了湖南特色。并分别于2018年6月、12月及2019年2月初, 先后3次将方案报教育部征求意见和预审,根据教育部的系列指示精神进行修改完善。

那么,我省的改革思路是什么呢?

“在设计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措施的时候,我们对‘怎么改‘改什么进行了深入研究,总体要求是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基本原则是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系统改革、坚持统筹推进。”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王瑰曙表示,在方案起草的过程中,我省坚持着眼全局,突出重点,力求《方案》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紧扣国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指示,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全国教育大会的精神要求,按照教育部的指导意见,坚持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框架内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如,对于选考模式问题,考虑第三批改革8省市考生人数多、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如实行“3+3”选考模式,不利于高中教育教学。教育部开展了相关调研论证,认为包括我省在内8省市将选考模式调整为“3+1+2”,更符合实际。其中,物理、历史科目分别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学科,将该两科作为限定性的首选科目,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符合科学技术发展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宏观导向,也可有效避免物理选考科目选考人数下降的问题。同时,减少了选考科目组合,可缓解教学组织困难,更符合我省高中教育实际情况。

二是联系湖南实际。在认真学习借鉴第一、二批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湖南实际情况,确保改革顺利落地。例如,对于外语科目“一年两考”问题,我省尚不具备“一年两考”的条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目前只考一次,条件成熟时为考生提供两次机会,避免因增加考试次数带来考生负担加重、考试安全风险增加的问题。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现行高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广大考生和家长对高考招生公平公正的期盼,紧紧围绕 “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设计,着力提高考生的选择权,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如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模式,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察,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王瑰曙表示,与现行高考制度相比,此次改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考试科目方面,由“3+X”模式转变为“3+1+2”模式。虽然整体而言,考试科目范围实际上没有变化,都是高中开设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科目;具体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也没有变化,都是在9门科目里面考6门。但是改革后,考试科目考生自由选择组合增多,“3+1+2”选考模式多达12种。考试科目由以前的“吃桌餐”变为“吃自助餐”。

第二,录取标准方面,由依据一次高考成绩转变为“两依据、一参考”,由一次考试转变为兼顾考生高中三年全过程。这个改变可以说是高考综合改革的核心,影响非常深远。简单说来,改革前,招生高校在录取过程中,只是单纯看一次高考成绩,对学生在高中期间的学业成绩、现实表现等其他方面的内容,都不作为录取依据。可以说,这样的录取,录取的是“分数”。改革后,高校录取要依據三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三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即“两依据”),还要对高中学生三年期间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参考(即“一参考”),对学生高中学习、生活全过程予以兼顾。这样一来,高校录取既要看学生高中最后冲刺情况,又要看学生高中三年学业水平及各方面表现情况。既充实了评价内涵,又将外延延伸至高中全过程,可以说高校录取的不只是“分数”,而是鲜明的个体,录取的是“人”。

第三,录取模式方面,由单一的统一高考录取转变为多元录取。此次改革的目标主要是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畅通学生上大学通道。改革前,考生上大学必须通过参加统一高考录取这一条途径。改革后,建立了多元录取模式,这样,考生进入高校不仅可以通过统一高考录取,还可以通过高职院校分类招考、本科院校自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职业技能突出考生免试入学等方式入学,从而构建起学生进入高校的“立交桥”。其中,高职分类招考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模式考核录取学生,分别对普通高中学生和中职学生进行考核。在进行基础文化测试的同时,对普通高中学生主要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中职学生主要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中职学生既可以通过参加高职单招进入高职院校,也可以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升学考试录取到本科院校,部分技能突出的中职学生还可以通过免试入学方式进入高职院校。分类招考体系在给考生上大学提供更多机会的同时,还有利于促进中职学生认真学习专业技能,这对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改什么?从“育分”走向“育人”

现行高考制度存在的缺陷,一直是人们期盼改革的重点。那么,国家提出的改革措施的目的是什么?此次改革能否破解现行高考存在的问题?

“高考综合改革不仅是考试招生方式的变革,而且是涉及到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关系整个人才培养体系的重大变革,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必然要求。”《方案》主要起草人之一、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黄扬清向记者介绍,此次改革,就是要通过深化新时代高考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内容体系,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考试招生评价体系, 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南特色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机制,实行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的制度,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黄扬清表示,现行高考制度长期存在的问题,有的是通过此次改革直接解决,有的则要以改革为抓手为契机去推动解决。

一是破除“唯分数论”。新高考录取依据的是考试成绩,但是,依据考试成绩录取不等于“唯分数论”。“唯分数论”导致考生分分计较,带来了只要分数、只要升学率、只要排名,以及用分数衡量一切等弊端,带有明显的功利性,起到不好的导向作用。高考综合改革设计了两方面措施助力破解“唯分数论”。一方面,建立并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根据高考综合改革制度设计,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情况,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由高校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原则和使用办法,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当前,有关高校已经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积极探索了自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方式,注重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运用,为高校科学选才和引导高中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主要用于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是学生高中毕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高考录取。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成绩时,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得到考生的等级赋分成绩。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设计,特别是成绩的呈现方式改革,避免了分分计较。

二是突破“文理分科”的局限。过去,高考分文科和理科两类,高中教学按照高考要求,一般在高二进行文理分科。学生“学文不学理、学理不学文”,其知识结构严重割裂,要么科学精神差,要么人文素养弱,这也是导致我们始终难以培养出更多大师的重要原因。这次改革,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只考语文、数学和外语,其它科目则通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全面考核和选择性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这样,一方面从考试制度上突破了高中教育实行文理分科的局限;另一方面走出了过去“考什么教什么,怎么考怎么教”的泥淖。

三是突破“一考定终身”。一方面,“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增强了统一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另一方面,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推动普通高校招生改革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对普通高校和高职教育采取不同的选拔方式。高职院校通过单独组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测试方式录取学生。同时保留学生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既有利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等学校进行人才精准选拔和精准培养,提高了人才选拔特别是技能型人才选拔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又增加了学生上大学的机会,构建了录取“立交桥”,解决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问题。

四是促进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有机衔接。当前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沟通衔接是不充分的,甚至是断层的,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相互促进作用甚微,高中和普通高校没有形成有效的人才培养联动机制。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充分发挥高考桥梁作用,通过建立科目引导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有机衔接,促进高中学校、普通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式改革。同时,通过两者的有机衔接、良性互动,在教、考、招上形成合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一方面,普通高校依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招生专业选考科目,引导学生选课选考。同时,为适应改革后学生基础知识多样化的特点,高校为学生搭建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平台,推进高校特色办学、强化专业建设,积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人才培养与招生良性互动;另一方面,高中学校指导学生依据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结合个人兴趣爱好,选择选考科目,并进行因材施教、分类教学、分层教学,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此外,通过引导学生将个人兴趣爱好和自身发展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对于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专业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五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这次改革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高考招生的导向作用,引导高中学校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着力扭转长期以来存在的片面强调应试的倾向,推动人才培养理念的重大变革。首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普通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招生高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有利于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实践活动,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其次,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自主选择,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为学生个性发展留下空间。为适应这一新形势,高中学校要指导学生学会认知自我,认知职业倾向,把兴趣、爱好转变成学科优势、职业兴趣和事业追求;学生通过学会自主选择,自我管理,从被动学习、指定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发现学习等,这一过程对于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促进个性化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此外,在制度设计时,我省也重点考虑了守住高考“公平底线”、增加高校自主权等问题。省教育厅学生处副处长谢桂平表示,在维护高考公平方面,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维护高考公平是此次改革的底线、生命线,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高考公平的基本要求就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高考录取按分数录取。一是要充分认识“两依据、一参考”的重要内涵。高校录取的依据是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参考。二是建立选择性考试成绩赋分办法。为学生选考科目制定统一评价标准,对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进行赋分转换后计入高考成绩,确保不同科目成绩间的可比性,保证公平。在增加高校自主权方面,投档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方式设置志愿,高校可根据实际,将选考科目相同的专业安排在同一个专业组或不同专业组,有利于高校完成招生计划,选拔所需要的学生,体现了高校自主权。

此外,《方案》还提出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以防范再选科目中某科目选考人数偏少的问题;改革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提高考生志愿填报有效性。

怎么办?发挥改革的正向指引作用

由于高考的“指挥棒”作用,高考综合改革必然会对现行的高中教育乃至整个教育带来深远影响。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王玉清指出,可以预见的是,对于基础教育而言,由于推行选课走班,实施过程中选考各门学科的考生比例会不尽相同,对学科教师的规模和结构将产生直接影响,高中学校无法根据以往工作经验配备师资,导致出现部分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或富余的现象。特别是生涯规划教师、心理辅导教师、研究性学习指导教师等类型师资缺口很大。同时,也带来了教室、教育设施设备、走班制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对于高等教育而言,同一个专业录取的学生,知识结构不尽相同,如何因材施教,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等,都需要进行深入研究。

对此,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推动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严格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大力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同时要在充分挖潜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有计划、分年度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中学校必须把课堂教学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强化教学基本规范。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确保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各门课程。要遵循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科学设置高中三年特别是高一年级开课科目,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做到循序渐进。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因校制宜,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对于2018年进入高一的新生,教育部已经明确仍然执行老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使用老教材,但按新的模式组织考试。各地各校要加强研究,尽快适应新的考试形式,有针对性地抓好教学组织。与此同时,要加强课堂管理,指导学校排好课,根据选科选考情况,结合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设计一套科学高效且符合校情学情的课程方案;要指导学生选好课,引导学生根据国家需要和个人的兴趣特长,选好考试科目;要指导教师管好班,主动适应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形势。

学生自主选考后,学生弹性的选课需求与学校刚性的教师结构之间的矛盾必将凸显。省教育厅强调,要确保高中教师配备到位。各地要以重新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县管校聘”改革为契机,根据高考综合改革和课程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核定落实普通高中教师编制,为高中学校配齐各学科教师。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选课走班带来的高中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与潮汐现象等问题,对学科教师缺编缺员做到心中有数,探索建立适应新的高中教学组织模式的师资动态调整机制。要加强县域内教师的统筹,促进教师资源共享,探索区域内紧缺学科教师走校教学制度。要积极协调人社等相关部门,完善教师考核办法,为因改革增加工作量的教师提高相应待遇。

此外,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各校建立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学校要成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建立学生学业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制度,制定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实施方案,开发完善学校生涯教育课程体系。进一步加强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建设,加大教研经费投入,创新普通高中教研活动形式和教研工作运行机制,有效整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源,就高考综合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持续深入研究,为改革实践提供专业支持。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破除‘唯分数论的关键举措。”王玉清表示,实际上,综合素质评价这项工作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十年前实施的上一轮高中课程改革中,我们就进行了相关探索,但是效果不够理想,原因主要是形式上的东西过多,过于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为改变这种状况,2017年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将评价内容进一步具体化,比如要求通过考察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以此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评价的操作性。他强调,在这轮改革中,各地各校务必认真借鉴过去的经验,努力克服不足,真正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校落实教育教学常规的方法和手段,并结合本校特点,充分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探索做好寫实记录,确保材料真实客观,严防弄虚作假,让高校能用好用,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应有的价值。

“各高中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后执行新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结构必修、选修比例的重大调整既为学生的课程选择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也对学校的课程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曾四清指出,今后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首先将体现为学校课程结构的特色,形成不同的优势课程和适当的课程梯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扩大学校特色课程在普通高中课程门类和课时中的比例,鼓励普通高中开发、建设更多的特色课程,走特色化办学之路。

对于高校人才选拔,影响也显而易见。长沙理工大学招生与就业处处长方文彬表示,高考综合改革扩大了高校办学的自主权。一是多元录取。探索建立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生模式,在原有基础上增加选才渠道,逐步实现从 “选分到选人”,有利于高校人才的选拔。二是选考科目的要求。高校可以根据学校的发展定位、各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确定分专业(类)等级性考试科目要求,突出本校专业培养的优势和特色。三是“专业+院校(组)”的志愿填报方式、录取批次的合并,对高校而言,公办和民办高校同等对待、同等权利、平等竞争,这将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高校办学自主权,更好地发挥高校办学主体作用,激励高校注重内涵式发展,发挥自身优势,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提升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方案》,2021年将合并一、二、三本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对于广大考生和家长来说,本科招生录取批次合并,进一步增加了考生的选择范围和空间。考生可选择填报的院校空间更大了。如:原来可能只能读本科三批民办院校的考生,现在也有机会填报公办本科院校了。考生可选择的专业志愿的空间更大了。本科批次之间的界线消除后,考生就可以不用再纠结于录取批次的划分上,而是更好地结合自身的兴趣、特长、志向和优势,以及家庭情况条件,选择自己心仪和向往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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