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合同法中的法定连带责任
2019-05-07梁峥
梁峥
摘要:连带责任是我国民事立法中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责权人的合法权益。连带责任一般来源于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都有分布。但实际上,法学界对连带责任的相关研究进行得很少,所以在遇到相关纠纷的时候,人们往往只注意到了当事人约定的连带责任,而法定连带责任经常被忽略。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研究法定连带责任领域相当有必要,本文仅针对合同法中的法定连带责任展开探讨。
关键词:合同法;连带责任;法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合同法在经济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合同法旨在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就合同法而言,其属于私法自治,连带责任主要为约定连带责任。作为一项民事责任制度,连带责任强调的是责任,连带则是指责任人为多数人的情况下,其间具有连带关系,都负有偿清全部债务的责任。其本质是多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法中的法定连带责任
(一)法定连带责任概述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连带责任的发生有两种原因:一种是法律条款中明确的规定,而另一种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二)合同法中法定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
关于连带责任产生原因的讨论有很多的观点,这些不同的观点是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的。例如:有人从分析连带责任的类型入手,根据连带责任类型的不同进行其原因的讨论。但即使都是从分析连带责任类型的角度对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进行讨论,他们采用的划分连带责任类型的标准也有很大的不同①。这些不同研究视角研究出的结果也有很大的不同。本部分将从合同法的视角,对连带责任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即分析合同法中法定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合同法中法定连带责任的产生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1、基于共同行为而成立的连带责任现阶段,我国民法中还没有关于共同行为的定义。但是,在社会生活中却有很多的共同行为发生,例如:共同购买行为、共同研究行为、共同创作行为等。按照现有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经验,可以将共同行为分成两种:一种是广义的共同行为,另一种是狭义的共同行为。广义的共同行为构成需要满足四个要件:第一要件就是复数主体;第二要件是复数行为;第三要件是行为效力及于同一事实后果;第四要件是行为效力及于全部事实后果。广义的共同行为采用按份责任的方法,狭义的共同行为则采用一律成立连带责任的制度。基于共同行为而成立的连带责任是基于狭义共同行为而成立的连带责任。狭义的共同行为本身就带有连带关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可以推导出其中的连带责任的。但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于基于狭义共同行为而成立的连带责任的解释是不同的,在大陆法系中这种连带责任被解释为不可分责任,而在英美法系中这种连带责任被解释为共同责任②。在大陆法系中,连带责任的不可分性有两种体现方式:一种是在客观上不可分,另一种是主观上不可分。但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将连带责任进行广义和狭义区分,这也是导致我国法律体系中连带责任比较多的一个原因。
2、基于合伙关系而成立的连带责任合同法中规定合伙企业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基于合伙关系也会产生连带责任。在罗马法中规定合伙契约的一个主要原则就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在现代法律中,根据合伙经营的时间长短,合伙关系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持续合伙,另一种是偶然合伙。持续合伙是长时间的合伙,偶然合伙是短期内的合伙。而持续合伙是企业经营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合伙关系。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早期的合伙关系中就有连带责任的问题,但早期的合伙关系中采用的是统一的无限连带责任。后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合伙的形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合伙关系中的责任形式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有了有限责任形式。但无论责任形式发生何种变化,从合伙关系推定连带责任还是成立的。这种推定关系也被应用于我国司法实践过程中。
二、合同法中法定连带责任的立法目
连带责任就其字面意思上来看,其核心在于责任,可以看出其立法旨在明确当事人责任的界定,保障合同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假如合同法中并未有连带责任的相关规定,那么当两个以上的人签订合同时,并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了相关纠纷,责任的划分就没有法律依据,人人都可以推脱责任,无法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定连带责任在合同中的作用
(一)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付出相应的代价。考虑到债务人的数量可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保护债权人利益,需有法律做后盾,有相应的条例予以规定。对债权人来说,能够选择具有清偿能力的债务人,而且有利于巩固债务人间的合作关系,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二)体现公平原则,降低权利人的风险
根据合同法中涉及法定连带责任的条例来看,除了债权人和债务人,还涉及第三方,要么是债务人为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要么是他人为债务人承担责任。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体现合同的公平性,平衡多方利益,尽量降低风险。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难免会有遗漏的地方,或者存在其他变数。可能是考虑不周,也可能是当事人故意为之,因为考虑的越多成本越高,所以通常会忽略掉那些发生率较低的意外风险。而合同法中的法定连带责任具有规范和指引的作用,可以调整民事合同的秩序,使得合同更加规范。
(三)规范合同成立行为
连带责任在合同法中的规定其实让合同签订双方在合同成立之前会多加考虑合同签订流程、相关合同人员是否规范、恰当,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减少了合同纠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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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冯亮媛。合同中的法定连带责任分析 法制博览 2016 05(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