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千人计划”:加快人才强省建设
2019-05-07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实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的通知》精神,经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申报工作。
遴选对象分为3个层次,共计200人左右。
一、中原学者(不超过10名)
申报中原学者,应具有中国国籍,在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且至少已工作1年以上;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河南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2.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3.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均不含子课题))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主要负责人;
5.国家级主要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等)获得者;
6.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等。
二、中原领军人才(130名左右)
1.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申报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新性科技成果,并对学科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河南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在河南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省外人员与河南省内的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项目执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务明确;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2.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申报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应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在河南省内注册,创办时间两年以上,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企业创办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河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中原崛起 河南振兴
3.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
申报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应为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包括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社会上具有较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够科学管理、锐意创新,在河南省经济建设或现代产业发展中业绩卓越,为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在所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连续3年以上;所在企业近3年来两次进入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所在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偷漏税、拖欠社保资金、职工工资等事件,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4.中原文化名家
申报中原文化名家,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职称。同等条件下,河南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人选优先推荐。
5.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连续全职在豫工作3年以上;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医学、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中原青年拔尖人才(60名左右)
包括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40名左右,包括10名左右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20名左右)2类。
1.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
申报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具有突出专业水准,有一定社会影响;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4)申报截止日期前在河南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
2.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
申报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科学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术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留学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3.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
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术水平较高,获得较高业务成就,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
(2)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4)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在同等条件下,入选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人选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