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背景下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探析
2019-05-04莫鹏巧黄广萍陈建红
莫鹏巧 黄广萍 陈建红
【摘 要】本文以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论述精准扶贫背景下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针对现行高校资助工作中贫困生认定方式的科学性不够、资助评选呈现一定的被动性、资助工作信息化不足、资助育人效果不尽如人意等问题,提出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对贫困生的认定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必须进一步加强资助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通过拓展资助宣传方式提高资助政策知晓率,实施分层分类开展贫困生教育管理,从而提升资助育人的效果。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 精准扶贫 精准资助 资助工作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9)02C-0010-03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扶贫工作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集中体现。为紧跟国家扶贫工作的总体战略部署,很多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了新的资助政策,深入贯彻国家“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在教育领域的落实。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资助政策,结合学校的特点,形成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孤残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然而,随着精准扶贫新形势的发展,已有体系并不完全符合新的要求。因此,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精准扶贫思想的引领下,重新审视现行资助工作,经过不断改革创新,形成了以“精准资助”为核心的学生资助工作新模式。
一、现行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呈现的问题
(一)贫困生认定方式的科学性有待商榷
1.甄别认定材料的真伪有难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贫困生认定是要认定出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建立贫困生数据库,贫困生认定工作作为贫困生资助的首要环节基础工作,认定的精准性直接影响后续的评选、资助、发放及管理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根据要求,学生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才能参与认定,其中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简称家调表)是必需材料,依据多年来学生反馈的情况,各地民政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对于该表的盖章核实的慎重度参差不齐,有些地方以上级没有文件要求开展此项工作为由,只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进行盖章,而其他原因困难的则以无法核实学生家庭情况为由,不予以盖章;有些地方要求学生在人均收入和家庭年收入栏一定要填到一定金额才予以盖章;甚至有些地方随便盖章,对于表中学生的家庭收入任由学生本人自行填写,而家庭收入又是贫困生认定标准和档次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以地方的“一纸公文”作为认定贫困生重要凭证的结果就增加了贫困生认定失误的可能性,而学校不具有社会职能,也无法有效甄别真伪,因此这样会导致出现“隐性困难”学生被排除在外、“假困难”学生被认定的问题。
2.认定的标准较为粗糙,很难做到精准认定。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指出:高校要根据各地指导标准,结合学校所在城市物价水平、高校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目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贫困生认定中,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分为A、B、C档,即特别困难、困难、突发事件特殊困难,对于A档、C档学生往往比较容易认定,因为佐证材料比较明确(如有建档立卡证明或扶贫手册、残疾学生、单亲家庭、低保家庭证明或是突发情况的证明等),但对于B档学生的认定标准只提到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不高于学生所在地最新发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学生,而这个家庭收入是以盖了章的家调表为依据,前面已提到这个家调表上的数据可信度是很难甄别的,因此以人均月收入为基本认定条件容易让学生钻空子,通过假证明被予以认定,而部分有困难的同学有可能因为当地民政部门的疏忽而无法认定为贫困生。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原则。目前,各高校已建立健全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其中,班级民主评议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一环。高校学生基本是以班级和宿舍为基本单位进行学习生活,班级对于申请人的情况是最清楚的,但在评议过程中很多班级对评议原则把握不准,容易在认定过程中加入一些非经济因素,如往往将申请人的学习表现夹杂进来,虽然有些能够提交经济困难所有证明材料,但评议小组认为学生平时经常旷课、不上进,因此将该生认定为不困难;还有些班级评议小组学生责任心不够,把评议当作过场形式,而到辅导员审核阶段即使对班级的认定结果重新进行修正,往往也无法让班级学生信服,因此部分辅导员基本尊重班级的评议结果。
3.部分特别困难学生提交材料的主动性不高。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认定是贫困生认定的前提,学生对资助政策和原则了解不够,往往容易出现两个极端。有些学生钻空子,抱着不拿白不拿的心态妄图通过假证明申请补助,而有些真正特别困难的学生又因为自卑心理或不争的心态,不主动提交材料认定。所以申请人的这些复杂情况需要輔导员走到学生中去加以细心了解真实情况并加以教育和引导。
(二)资助评选呈现一定的被动性
自“精准扶贫”概念提出后,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一个特殊的重点资助对象呈现,根据上级相关文件,高校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进行优先资助(即无条件资助)并给予最高等级的资助,所以高校在进行名额分配的时候会做相应的倾斜和优先资助。如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进行国家助学金评定时就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然后再将剩余名额分配到各系部的其他困难学生。另外,虽然评选条件中设置了“无补考”、“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以及未受学院纪律处分等条件,但认定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这些学生即便没有达到以上条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也还是给予他们资助而且还是最高等级的资助。因此,甚至出现“过度资助”的现象,如有建档立卡户子女一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中职补助等多个项目的资助,导致部分学生因不了解政策,认为评选有失公平性,质疑学校评选制度,这无形中使我们的资助工作陷入了被动性。
(三)资助工作信息化不足,导致发放不及时
资助工作是一项程序性和缜密度要求较高的工作,只有每个环节都不出纰漏,才能确保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然而,现在我们很多的环节都还停留在人工收集审核后再录入系统的工作方式,每年9—10月份,各资助项目紧锣密鼓开展,项目多且时间短,从收集材料、审核到评选再到银行卡的收集核对,每一项都需要专项辅导员逐项开展,往往核对姓名、学号和银行卡等都花费大量的人力,且现在资助工作对学生的隐私做了明确的规定,不能在网上进行很多深入信息核对和公示,加上学校“2+1”模式的教学,导致部分在校外实习的学生的评选和信息核对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反复性严重摧残资助工作者的身心,也影响了工作效果及资金发放的及时性。
(四)资助育人效果不尽如人意
1.政策宣传不到位。自2007年以来至今,国家资助政策经历了10年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减轻了经济困难家庭的教育负担,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对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高校对于政策的宣传还是远远不够,根据笔者的工作经验,学校在每一年新生入学时都面向全体学生进行资助政策解读和宣传,但每一年都有相当部分同学不清楚自己获得的资助项目,不清楚获得的资助金额,也不清楚如何评选上的,甚至有些年年都能获得资助的同学对资助政策相关问题不了解。这些现象暴露了高校在资助政策宣传的形式和力度方面存在不足。
2.育人效果不明显。高校资助工作应是“扶贫”“扶志”“强能”并举,然而现实中,我们往往看到部分贫困生有“等、靠、要”思想,热衷于申请国家奖助学金、中职补助等这些无偿资助,而对于“勤工俭学”“公益劳动”等需要个人付出劳动的事情不想干、不愿干,评前表现一套,资金到位后又表现一套,感恩之心较为缺乏。同时,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贫困生获得资助后还抱怨评选过程烦琐、资助金额少等,对于后续需要配合填写相关的申请置之不理,所以亟待解决受资助贫困生的教育管理缺失问题。
二、解决策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高校要以“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为基本要求,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总体目标,对资助政策实施中呈现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一)贫困生认定需要一定的灵活性
将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做牢做实才能真正实现资助终极目标:实现教育的公平。因此,对于家调表盖章各地出现参差不齐的问题,在遵循国家有关贫困生认定指导意见的同时,各地教育厅应当与民政厅协调配合,规范盖章要求,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有效的落实;高校在实际认定中可以适当对一些情况做灵活处理,如针对一些经过核实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但因为特殊原因导致家调表盖不了章的情况可以做灵活处理,如可以让评议小组如实评议并集体签名盖手印详细说明给予认定的理由和等级,然后逐级审核盖章,避免部分真正困难的学生因盖不到章而被排除在外的情况出现。另外,通过多层级将能实际反映贫困生家庭情况的因素作为观测点细化贫困生认定指标,切实将认定工作做精做实做牢。
(二)进一步加强资助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资助工作中的各项资助项目从学生提交材料到资金发放的周期需要经历较长时间(2~3个月),主要原因有材料的审核和信息录入及信息核对,而这几项工作完全可以实现信息化的对接,如可以通过开发系统实现学生信息和学籍信息对接,学生的贫困材料可通过扫描上传实现网上的信息审核并导出信息,实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向存档,一方面可以经得起审计检查,另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人工核对信息导致的错漏问题,顺利实现贫困学生的动态管理。
(三)提升资助育人的效果
1.拓展资助宣传方式,提高资助政策知晓率。国家资助政策越来越完善,如何让需要的人更多地知晓政策,并让资助政策惠及需要的人,是高校宣传资助政策的目的。可以利用合适的时期针对不同的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以达到政策有效宣传的目的。例如可以在易班平台开辟资助专栏,将资助政策通过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形式展現,并开展资助网络知识竞赛;同时在新生入学的时候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资助宣传讲座;对受资助学生开展励志诚信感恩教育。
2.分层分类开展贫困生教育管理。贫困生的类型有很多,导致困难的情况及表现也各有不同,因此应分门别类贫困生的种类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和能力(下转第26页)(上接第11页)提升帮扶。如对于目前政策优先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户子女,他们获得资助后的表现及教育帮扶效果直接影响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公信度的评价,为此可以加强引导学生对于资助资金的使用,并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勤工俭学等活动,通过国家学校帮扶及自身努力切实解决问题。另外,还可以成立贫困生能力提升社,社团通过心理引导、技能培训、开展公益等一系列活动,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增强学生诚信感恩意识,强化学生的自我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在经济和精神层面双管齐下的作用。
在国家“精准扶贫”的大背景下,高校应在原有扶贫基础上,根据社会发展,以上级相关文件为纲,结合地区及自身高校特点,切实做出改革,达到精准资助的目的,确保实现教育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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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研究项目(YZS1815)
【作者简介】莫鹏巧(1982— ),女,广西金城江,硕士,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责编 黎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