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信箱
2019-04-30
辽宁大连瓦房店市徐子骄问:
国家对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的具体措置有哪些?
答:
文件规定:“支持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各地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定奖补。支持稳定就业压力较大地区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
“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圍。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江西南昌市赵佶阳问:
五类人员如何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答:
五类人员指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中高级技工、返乡农民工。
文件规定:“五类人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辽宁铁岭市曾一鸣问: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职业年金如何管理?
答:
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本人职业年金或者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包含的按照规定正常缴费形成的职业年金(以下简称正常缴费)、参加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个人缴费本息划转的资金(以下简称划转缴费)、补记的职业年金(以下简称补记缴费)和企业年金分别管理并计算收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辽宁葫芦岛市胡婷婷问:
未在户籍地参保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该如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答:
文件规定:“关于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归集责任。跨省流动就业人员未在户籍地参保,但按国家规定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为户籍地的,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将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户籍地,并核发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原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予以调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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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白银市的杨攀注意:
对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辽宁沈阳市的苏娟注意:
你已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再返聘到单位工作,你与单位之间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要求政府给予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辽宁锦州市的刘琳琳注意: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