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可以“不满意就退费”?
2019-04-29
当代工人·精品C 2019年1期
一份《赣州市医疗机构“不满意就退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引发网络热议。据媒体了解,早在2014年,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就开始试行,据说4年来没有发生任何无理要求退钱的情况。
点评:很多人都反对,认为医疗不是商业买卖,岂可包退包换。其实,医疗中含有商业行为,退费甚至赔偿早已有之,该征求意见稿只是期望制度化而已。至于还有人说医疗有专业性,患者無法评价,那是专业领域的事,应该制定专业领域的制度去保障。哪个行业都不是一个制度包打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