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慷公家之慨”要不得
2019-04-28鲍爽
鲍爽
破除“慷公家之慨”的不良作风, 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从自律做起。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切实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讲规矩、守纪律当作分内之事、头等大事。
前不久,一起案例被曝光:在重庆市荣昌区石河村,曾经的村支书周某因为出手阔气、爱请客吃饭,成了远近闻名的“大方人”,可是他的“阔气”背后,是用公款“买单”撑起的“面子”,“慷公家之慨”结下的“人缘”。
“慷慨”本是个褒义词,意指某人大方、不吝啬,可一旦是通过揩公家油、用公款“买单”方式进行,“慷慨”二字就变了味。现实中,无论是用公务油卡为领导、同事私车加油,还是用公款采购茶酒用于送礼,或者违规为非接待对象及其家人提供食宿,这些看似“慷慨大方”的做法背后,实质上都是损公肥私、因私废公,混淆了公私之间的“楚河汉界”。
有人或许认为,只要不是把公家的东西往自己家里拿,就算不得以权谋私,用不着大惊小怪。然而,“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既不能以公帑入私囊,也不能用来结“人缘”、拉关系。须知,私人与公家彼此不分、人情与原则纠缠不清,不正之风就会悄然滋生蔓延。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不把管理的公共资源用于个人或者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这番告诫语重心长,发人深省。
破除“慷公家之慨”的不良作风,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从自律做起。《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条便是:“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出的六类“负面清单”,每一条都标示出公与私的分界线。党员干部对自己的要求必须更严一些,标准必须更高一些,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切实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讲规矩、守纪律当作分内之事、头等大事。
破除“慷公家之慨”的不良作风,也离不开他律作保证。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差旅、公务用车、商务接待等制度规定,为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边界,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同时,惩治这一手一刻也不能放松,对于那些触红线、破底线者要依纪依法严惩,让用公权公款给自己撑场面、把公共资源拿来做人情者付出應有代价,让原本想靠损公肥私“长长脸”者尝到违纪必究被“打脸”的苦涩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