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认知困境看播客
2019-04-28李立宋锦燕
李立 宋锦燕
【摘要】目前人们对播客的认知存在着偏差,需要重返“Podcasting”获得定义的初始场景,剥离出其时代、技术所带来的认知限制并提炼出其核心要义,重新规范播客的定义——数字视听自媒体。本文以此为出发点,梳理了播客发展历程,并预示5G时代播客的发展前景还会出现大的变化。
【关键词】 播客 自媒体 视听媒体 Web2.0 5G时代
【中图分类号】G201 【文献标识码】A
诞生于2004年的播客到2019年已有15年历史。最开始,播客是作为传统广播颠覆者、数字化广播引领者的面目出现的,并被认为是继电子邮件(E-mail)、电子公告板(BBS)、即时通信(IM)和博客(Blog)之后网络交流方式的第五个里程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播客似乎并没有取得早期被期待的成绩。
一、认知危机导致播客处于尴尬状态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播客”这一概念在内涵上的似是而非,导致其存在认知和使用上的偏差。比如,有不少研究者在其论文、报告中对播客的定义仍固着在对Podcasting(以及由其衍生的Podcast / Podcaster)概念的对译上,在网络音频传播、“有声博客”和“用RSS 来订阅MP3 文件”等意义上使用播客概念。还有,对播客的发展历程和相关节点的认知也不尽一致。比如,哪一年是中国的“播客元年”?坊间就有2005年、2006年、2007年三种说法。再如,Web2.0时代大家对播客还能有比较一致的认知,到了移动互联网阶段,更多的媒介形式和应用出现以后,播客这一概念的语用就变得相对离散和含糊了,“网络直播”“短视频”“拍客”“视频博客(Vlog)”等算不算播客?没有公论。还比如,在具体实践中,人们将进行网络直播的自媒体称作播主,很少有人将直播(媒介技术形式和相关媒体平台)称作播客,也鲜见有人将“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应用的发布者归为播客,把“喜马拉雅FM”“蜻蜓FM”等上面的自媒体产品称作播客的也不多。除了播客刚出现的最初两年让学界和网络新媒体应用领域激动兴奋了一阵以外,在接下来的大多数时间,它都显得不温不火,“能见度”日渐模糊。
因此,在播客诞生15年后的今天,我们有必要通过细致的分析梳理,进一步明确其定义,厘清其身份,廓清其边界,确定其地位。具体来说需要追问以下一系列问题:人们现在应该从什么意义上使用播客这一概念?它与研究者对其最初定义时有哪些异同?在此基础上,有哪些新的媒介技术和传播方式可以被纳入播客的范畴?随着媒介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播客将会有哪些发展趋势和可能性?回答了这些问题,才能正确地理解播客给广播业乃至传播业带来的影响,认识播客本身在发展过程中的增量价值和传播风险。
二、播客现在面临的困境源于其初始定义
我们需要追根溯源地回到播客获得初始定义时的场景。正确的认知路径是,剥去覆在播客概念上暂时的、必将改变和转换的因素,获得对其内在本质的认识,然后将其放置在迅速变动的技术和社会环境中去把握和研究。
1997年网景(Netscape)公司开发了一种信息聚合的技术RSS (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它是一种描述和同步网站内容的格式框架,可以提供更为方便、高效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和共享。由于RSS搭建的信息传播技术平台可以让人们用更少的时间分享更多的信息,每个人都成为潜在的信息提供者的时代得以到来。随后在1999年,基于RSS技术的网络日志博客(Blog)诞生;2001年,RSS升级到2.0版本,可以在内容中增加声音元素。之后,这项功能又被内嵌到博客软件中,这一重要进展为播客的诞生提供了技术前提。①
2004年2月12日,英国《卫报》在一篇题为《听觉革命:在线广播遍地开花》的文章中最早提出了Podcasting这个概念,意指一种新的数字广播技术的诞生。几个月后,Podcasting变为现实。
2004年7月,美国人亚当·库里(Adam Curry) 将博客写作平台、RSS订阅、MP3压缩音频和iPod随身听的功能组合到一起,发明了名为iPodder的软件,②通过iPodder,人们可以订阅任何人发布在互联网上的声音节目,并下载到自己的iPod上,在需要的时候收听。“自动下载,同步播放”,这就是播客(podcast)。当年8月13日,由亚当·库里制作的播客网站“每日源代码”(Dailysourcecode.com)正式推出,成为日后人们公认的世界上第一个播客。
Podcasting作为一个合成词,其组成部分的“Pod”对应软件iPodder,同时又指向苹果公司推出的便携式数字音频播放器iPod;casting对应广播(broadcasting),意指与无线电声音广播相似的媒介形态和传播趋势。从其诞生背景和构词特点可以看出,Podcasting透露出以下核心信息:首先,Podcasting是一种允许任何人借助软件iPodder生产、传播和分享音频节目的新的数字媒介形式;其次,虽然从技术上讲它也可以成为数字视频媒介,但在诞生之初,Podcasting是一种数字音频新媒介;最后,借助便携式数字音频播放器iPod, Podcast(利用这种传播方式进行传播的音频或视频产品)可以实现移动的、极为便利的“自动下载,同步播放”。
由此,Podcasting这一概念蕴含了Web2.0时代技术赋权的自媒体的意思,更主要的是其拥有一个视听数字新媒体的内涵。不过,Podcasting的构词法以及北美对iPod的普遍使用给中文世界造成的影响和限制为后者带来了误解和困扰。这种限制首先是播客(Podcasting)更被看作是一种数字音频新媒体,在论述时有意无意将其作为数字视频新媒体的身份遮蔽或无视了;其次在不少人的意识中,播客(Podcasting)和iPod被捆绑在一起了,虽然隨着 Podcasting的发展,它在接收终端上早已经摆脱了iPod播放器的局限。
三、从Podcasting到播客:概念的转译和指称的调适
Podcasting传入中国极为迅速。在刚被介绍到中国时,它曾有“爱波”“爱播”“广波”“波刻”“网播”“聚播”“随身播”“自由播”等候选译法。但由于博客的流行,以及黑客、闪客这类互联网领域里早已深入人心的名词,使得“播客”最终成为约定俗成的译法。事实上,这个译法本身就和Podcasting有微妙的区别,这种区别和播客在中国的传播之间有着某种有趣的联系。
与Podcasting的诞生是主打数字音频节目不同,2005年4月初正式上线的中国第一家播客网站土豆网(www.tudou.com)以视频播客为主,兼容音频文件,其创始人王微是中国最早的播客推动者之一,据说播客这一中文名称就来自他的提议。从Podcasting和播客在起点上的微妙差异以及其语义语用上的承袭和转换,我们可以发现二者的几个重要的区别。
第一,播客事实上将Podcasting最初存在的指代数字音频自媒体的认知限定打破,将外延做了重要的扩展;播客和Podcasting相结合定义了它们共同指代的核心内涵——数字视听自媒体(及其产品和生产传播者)。
第二,播客打破了Podcasting最开始隐含的对相关技术工具的限定,使得Podcasting从一个具有专有名词色彩的概念变成了具有更普适性指代的、具有一般名词特征的播客。Podcasting诞生之际,苹果公司的iPod播放器在北美市场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几乎成为便携式数字音频播放器的代名词,又因为发明者利用了iPod播放器作为接收节目的工具,且顺理成章地给自己发明的这款核心软件取名为 iPodder,③导致Podcasting和iPod形成了使用习惯和认知惯性上的紧密联系。由于社会环境、技术条件和使用语境的不同,使用iPod的观念和习惯在中国还未普及,播客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到来前在中国主要以网站的形态存在。
第三,Podcasting从诞生之初就有移动应用的特点,它带来了方便、自由以及高度情景化等特征。與之相比,播客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到来前,主要是以PSP(podcast service provider,即播客服务提供商)网站、综合性门户网站的播客频道、独立播客网站等形态存在。所以,播客宝典的傅俊希说:“Podcasting离开了‘iPod其实只是 Webcasting,这就是中国播客最大的尴尬。”④后来,随着2009年3G技术在中国正式商用,2012年上半年,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网民数量达到3.88亿,手机超越台式电脑3.80亿的用户量,成为中国网民的第一大上网终端,播客才迎来了作为自由可移动的数字视听自媒体的新阶段。
四、播客的实质——数字视听自媒体
在重返Podcasting获得定义的初始场景,剥离出其时代、技术所带来的认知限制并提析出其核心要义后,我们分析了Podcasting和播客的异同。在此基础上,大致可以厘清播客概念,从本质上进行一个界定。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播客的本质是数字视听自媒体。这个本质其实也反映在播客的构词法中。“播”是对播客——视听传播媒介属性的昭示;“客”具有反映概念主体性特征的构词词缀。
“播”作为播客概念的基本词素,同时又是和视听媒体联系最为紧密的词素,它可以构成视听传播领域一系列最基本的概念,如播出、播音、直播、录播等。“播”是视听媒体存在和价值展开的基本形式。视听媒体是多维全息媒体,作用于人的视觉、听觉器官,同时具有运动、色彩和声音的呈现能力,能将直观、鲜明的图像与生动的语言、语音、语调有机结合,是人类传播能力最集中的体现。播客是视听新媒体。视听新媒体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基础上,具有低门槛准入和交互的优势特征。
“客”在汉语中具有被动意味,自从当初将“hacker”创造性地译为“黑客”,“客”就被赋予了主动行为之“主体”的新意涵。从博客、闪客、威客、维客、拍客到搜客、秀客,“客”都指代借助网络新媒体的某种技术或应用来实现某些后果的行为主体。“客”体现出一种充分实现自由自主、发挥传播本能和表达本能的主体精神。这种强大本能在网络时代到来前曾以“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的方式体现出来。“客”这一词素在Web2.0时代更是与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用户原创内容)、自媒体等形成了直接联系。UGC是一种用户使用互联网的新方式,即由原来的以下载为主变成下载和上传并重。用户不仅是网络内容的浏览者,更是网络内容的创造者,这样的用户就是自媒体人。根据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于2003年7月发布的研究报告:“自媒体(We 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自身的事实、新闻的途径。”简言之,自媒体即公民(用户)用以发布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事件的载体,如博客、播客、微博、微信等。
由此可见,展示视听媒体属性的“播”和彰显内容生产传播者主体性的“客”所构成的播客概念,除了“有声博客”“博客在广播界的延伸”“通过网络数据传输和交换实现的自助广播”等的狭义定义外,其核心是可适应不同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使用语境的数字视听自媒体。
五、播客流变的历程反映其发展变化的外延
播客的内涵稳定不变,但外延却变化不断。我们可以结合技术条件、社会环境、使用场景和认知状况来对其发展流变的历程做简单梳理。
播客诞生于Web2.0时代,和这个时代的基础概念“自媒体”“UGC”紧密相关。移动互联网时代来临之前,中国的播客主要以网站的形态存在,其类型有三种:第一种是PSP(全称podcast service provider,即播客服务提供商),较有影响的有土豆网、波普播客(原名播客天下)、中国播客网、优酷网、 Mofile、UUme、华聚播客网、木狗播客;第二种是综合性门户网站的播客频道,如新浪网的播客频道、博客网的动听播客等;第三种是独立播客,如“反波”(www.antiwave.net)网站,由中国的著名独立播客制作人“飞猪”和“平客”建立并运营。
2009年移动通信3G(第三代移动通信业务)服务投入应用,技术升级促进移动播客开始出现。中国移动于2010年推出“G客G拍”,视频作者将自己创作的原创视频作品上传至中国移动手机视频平台,通过手机无线发行获得20%的手机票房分成。这一时段出现的最有影响的个人移动播客是被誉为中国手机电影第一人的郑云,他通过一系列手机短剧作品为广大网民所熟知和喜爱。⑤3G时代还出现了专业音频播客平台,组建于2012年8月的“喜马拉雅FM”定位为UGC(用户原创内容)模式,致力于在线音频分享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力图成为音频领域的YouTube。2013年10月,“荔枝FM”1.0上线,注册后可以录制、上传节目,它提出的口号是“人人都是播客”。
2014年4G的应用,代表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真正到来。在这个时段,网络视频直播和短视频先后成为最受关注的播客传播现象。使用网络直播的播客通过“斗鱼”“战旗TV”“映客”“花椒”等直播平台录制原创内容,吸引大量粉丝在线实时观看;主播通过获得粉丝的鲜花、礼物等虚拟道具来实现变现。短视频播客指通过“微视”“美拍”“秒拍”“小咖秀”“快手”“抖音”“西瓜视频”等短视频应用录制并分享原创内容的播客,这些原创视频通常离不开搞笑段子、音乐、模仿、表演、舞蹈这几类。总之,UGC+PGC(用户原创内容+专业生产内容) 模式下出现的《晓说》《罗辑思维》《吴晓波频道》等都可以被认定为播客,它们跨越音视频平台,兼顾免费和知识付费领域,将播客的影响力提升到新的高度。
六、5G时代的播客会怎样?
5G时代即将到来,它为人们带来了无穷的想象空间。5G时代数字信息传播速率更高、容量更大、时延更低;5G应用场景的技术会不断成熟,终端设备将突破智能手机、电脑,更加多样化。随着车联网、智能家居等产业快速布局,汽车、建筑、家居等传统设施的联网需求显著提升,更加智能化、场景化的万物互联时代将会到来。可以想見,技术飞跃给播客带来更大的丰富性、自由度和可能性。同时,随之而来播客自媒体造成的乱象给社会治理带来的困扰也会增加,视听新媒体正成为意识形态领域的主阵地、最前沿,如何让加强监管和提高自律双管齐下,从而形成良好的传播秩序,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注释
①陈翎:《“播客”媒介形态中的品牌传播研究》,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论文。
②黄颖:《播客现象及其传播政治经济学解读》,复旦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论文。
③④张强:《中国博客发展现状及前景探析》,大连理工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论文。
⑤于准:《3G时代“手机播客”的信息传播特征研究》,《今传媒》,2013年第5期。
(本文编辑:肖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