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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政策下宁夏吊庄移民全面小康问题研究
——以宁夏红寺堡区为例

2019-04-28马晓玲马小强马东辉吴涛

时代人物 2019年35期
关键词:红寺堡小康移民

马晓玲 马小强 马东辉 吴涛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市 100081)

研究背景

在精准扶贫政策的大背景下,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国家大目标不足三年,本研究针对红寺堡区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与发展状况,结合全面小康的具体指标,对其经济发展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本文所选调研地为国家级贫困县,正处于各种扶贫政策的大量落实尤其是精准扶贫政策在这一地区的初见成效阶段,该地区正处于扶贫、脱贫、发展的关键过渡环节。结合政策背景的大环境与当地实际情况,本研究对所选调研地区做了较充分、全面的调研。

研究意义

本文的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学术意义与实际应用意义两个方面。本研究所选调研地是全国最大移民区,因此在学术研究上可以丰富吊庄移民的研究内容,这一地区也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故可为该地区精准扶贫研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在实际运用方面,调研过程中调研团队深入了解移民群众并向当地政府作出反馈,促进了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在调查过程中也向移民提供了建议和帮助。最后,本研究所取得的资料,对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具有资料保存的重要意义。

基本概念

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是指基于不同的贫困户、不同的区域对扶贫对象进行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脱贫方式。2015 年6月18日,习近平在贵州省主持扶贫攻坚座谈会时明确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各地扶贫开发工作要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这意味着我国的扶贫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精准扶贫理论的提出有效地解释了这些年中国扶贫的模式,更为后期的扶贫工作指明方向。

吊庄移民。吊庄移民是政府开发性扶贫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指将生活在南部山区的部分因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匮乏的贫困人口搬迁到引黄、扬黄灌区,进而从根本上改变他们恶劣的生存环境,解决温饱问题,以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

全面小康。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进一步丰富了小康社会的内涵,形成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布局,也是社会全面发展进步与人类幸福指数共同提高的全面小康,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导向,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多领域协同发展,建成惠及13亿中国人的全面小康。目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达到了小康水平,但依旧有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三个显著的特点。

红寺堡区移民扶贫现状

当地移民工程与扶贫工作发展的整体现状。红寺堡区移民开发的历程总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 1999-2008 年的“1236”移民工程,第二阶段为“十二五”生态移民工程。两个阶段共计移民23万余人。2011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计划并实施完成宁夏区内贫困地区的农民搬迁安置工作,与此同时,红寺堡区的移民工作在 2011 年基本完成,即“十二五”以来红寺堡区再无大规模移民迁入,并在“十二五”期间安置移民7208 户 31500 人。

当地移民与扶贫发展的具体现状。经过将近20年的发展,移民工程对于安置后的移民作用重大。现如今可看到的是,移民拓宽了农民收入来源,移民提高了农民整体收入水平,缩小了收入差距。移民改善了农民生活方式,且已有部分农民经济达到小康。现存的发展问题是,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这是精准扶贫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扶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在经济发展方面

土地分配及质量问题。红寺堡区从 1999 年开始移民,由于当地开发农地数量有限,导致了先期搬迁的移民比后迁入的有更多的土地资源,导致后期迁入的搬迁户在没有其他经济发展渠道的条件下,由于农地经济收入的严重不足而制约其发展,致富过程缓慢。而且我们还了解到当地农田灌溉存在严峻问题,这加大了当地扶贫难度。

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搬迁的农民因为受教育水平的低下,导致其自身能力有限,从而其可选择的职业很单一。尽管政府在解决剩余劳动力上提供了各方面的就业渠道和平台,但还是因为剩余劳动力的总体技术水平而影响其发展。同时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超过 50%的移民家庭中劳动力的就 业形式不外乎工地苦力和农地苦力两种。因此,这种缺乏创新的劳动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红寺堡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制约了农民家庭经济收入,从而影响其长足发展。

农业规模化发展问题。目前红寺堡地区的农业规模化依然存在问题,比如当地的农副产品规模化程度很低,而且养殖产业零散,无法形成一种规模效应。我们的实地调查发现,每个移民村的养殖大户较为零散,而且这些零散的养殖户都是各自为政,之间没有交集,因此使得小到村,大到整个移民区无法形成养殖的规模化。这些特色产业发展受到限制,特色种植的经济模式不能实地落实从而形成空洞,在根本上限制了移民的经济发展。

政策落实方面

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移民对于政策的解读还存在偏差,无法全面理解政策细则,有些移民甚至对于一些政策完全不知道,同时还有一些政策概念因无法正确解读而耽误落实,再加上很多移民只关心补助方面的政策而忽视了其他的政策,从而阻碍执行效率。

政策落实不够公开透明。政策的颁布时受质疑,一些政策执行者在执行政策时并没有落实好,农民不知情状态已成常态,由此耽误惠民政策的实施,使得很多农民错失发展机会而延缓致富进程。

对于扶贫政策的“等、靠、要”问题。红寺堡区是国内最大的移民区,移民人数众多,其中不乏不劳而获之人,政府尚未有针对性措施,但是此类问题需妥善解决,以免造成不公平现象影响农民脱贫积极性。

精准扶贫取得的全面小康成效

根据我们的调查,结合我国全面小康的评价标准,红寺堡地区在主要的十项指标中已经有八项达标。其中,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这三项已经远远超过国家全面小康的评价标准,从这几项主要收入指标的完成情况来看,红寺堡地区的人民在生产和收入方面已经达到了小康标准。至于其他教育和文化方面的小康指标,根据目前的趋势可以预测,到2020年,红寺堡人民在自身的努力和政府的扶持下有望全部达标,全面实现小康生活。

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措施方案

红寺堡现状与全面小康标准对比

精确管理扶贫对象。政策实施应采取双重管理,对扶贫政策和扶贫对象同时进行精确管理,科学规划扶贫致富模式,使每项扶贫政策都充分发挥作用。

精确政策宣传措施。文化水平有限导致对扶贫政策了解不够全面,对此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各级干部和居民宣传扶贫政策,提升参与度,增强配合度。

提升群众监督意识。红寺堡区实行多项精准扶贫政策,但落实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因此,加强移民监督意识,统一规定各村政策标准, 公开透明,让群众全面了解政策的实施计划及安排,设立举报监督点,成立扶贫监督小组,鼓励全民监督。

政策激励农民脱贫。针对红寺堡区出现的部分贫困居民“等要靠”问题,可采取激励性扶贫政策,用不同的标准划分贫困户,对一段时间内通过自我奋斗增收的贫困户进行奖励,以此引导贫困户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致富。

加强特色产业扶持。可以通过鼓励性扶贫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根据当地实 际情况,积极开创具有当地特色的创新性扶贫政策,为当地精准扶贫政策的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带动经济发展。

拓宽移民就业渠道。红寺堡区移民还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政府可以为他们提供相关就业信息 和岗位,对农民进行生产、管理方面的培训,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总结与思考

贫困地区从脱贫走向发展,是一个时代问题,一个移民区的发展,从建设开始到如今发展起步,任重而道远。扶贫脱贫工作,不仅是政府的目标,也不是当地政府该完成的任务,而是真切的民生与发展问题。精准扶贫与实现全面小康,就是用精准扶贫的方式去解决实现全面小康路上的问题。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与后续作用,还有待时间的检验。就目前来看,当地政策落实中虽有部分问题存在,但其已初显成效。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扶贫发展又做出了新的规划,对于共同富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实现全面小康规划时期将近之时,在切实落实扶贫政策的同时,需要广泛的调动贫困地区生产力,让劳动力尽其所用,使贫困地区形成自己的生产力,脱贫才不会反复,才能更好的发展,更有自信的说实现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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