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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的“1+5”生态循环产业扶贫模式

2019-04-28兰云四川省梓潼县农业局

中国畜牧业 2019年7期
关键词:代养蜜柚种养

文│兰云(四川省梓潼县农业局)

四川省梓潼县地处四川盆地西北部,是典型的丘区农业县和革命老区县,有29个贫困村,贫困户6650户1.9529万人。梓潼县将创新改革为着力点推动产业扶贫,依托正大集团和大北农集团两家企业与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打造生猪全产业链,探索出了“政府+企业、金融、合作社、农场主、贫困户”的“1+5”生态循环产业扶贫模式,将生猪养殖、蜜柚种植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贫困户走上长效稳定脱贫之路。三年来,共扶持1.38万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12个贫困村告别空壳村甩掉穷帽。

“1+5”生态循环产业扶贫模式即:“1”代表政府,“5”分别代表合作企业、金融、贫困户、扶贫专业合作社、农场主。“1+5”就是由政府制定规划、搭建平台、整合项目、落实政策;合作企业制定养殖相关标准,提供生产原材料和技术服务,回收产品;金融部门为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信贷,由政府贴息;扶贫专业合作社由贫困户及村集体投资入股,成为产业扶贫的主体,负责构建利益分配机制,选择经理人经营管理;农场主连片种植果园,消纳养殖粪污,成为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关键;贫困户用扶贫小额信贷及量化到户的项目补助资金,贫困村集体用扶贫周转金,折股入社,按股分红。

一、健全运行机制,合理分配利益,破解资金瓶颈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职能职责。出台加强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和强力推进“1+5”生态循环产业扶贫的意见等有关文件,成立生态循环产业扶贫领导小组,严格责任分工,各乡(镇)、村社职责明确,企业、金融、合作社、农场主准确切入、主动参与,以责任担当和创新举措狠抓产业扶贫,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二是确定扶贫主体,创新合作模式。测算和论证一栋扶贫代养场生产效益和贫困户收益的基础上,确定按照每30户贫困户新建一栋存栏生猪1100头以上的扶贫代养场,将贫困户组织起来,抱团发展,成立扶贫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合作社规程,确定扶贫主体。扶贫专业合作社与合作企业签订生猪代养协议,明确代养费结算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实行“零风险”代养、按股分红。同时,实施股权和经营权分离,提高生产效益。三是整合各方力量,破解资金瓶颈。严格按建设标准保证质量,整合县财政补助资金25万元、村集体借予扶贫专业合作社产业扶持周转金25万元、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资金75万元共计125万元建设一栋扶贫代养场主体,政府给予贷款贴息。

二、实施标准养殖,坚持质量兴农,发展绿色畜牧业

一是建设标准养殖场,提升畜牧业现代化水平。按照欧美标准修建生猪养殖场,采用全漏缝板、全地暖、垂直通风、温度恒定、自动投喂、智能控制等先进设计,引进了大容量的盖泻湖式沼气池,实现粪污处理干稀分离,配套管网自流灌溉,一栋扶贫代养场只需一个劳动力进行运营管理。二是推进生产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坚持推进依法生产和严格依法监管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都要硬,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品种改良和投入品监管,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以项目为支撑,夯实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优势品牌,加快“三品一标”品牌认证,提升畜产品质量水平。强化生产全环节“无缝”监管,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以监管倒逼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三、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实现生产与治污双赢

一是统筹规划,科学选址。建立了由国土、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参与的生猪养殖场选址专家组,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确保选址论证科学、安排合理。在新建养殖场时坚持雨污分流、干稀分离、沼气净化、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即:养殖场规划设计时环保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养殖场建设时环保设施必须同时建设、养殖场建成必须经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同时投产。

二是建立“以养定种、以种定养”机制。“以养定种”即:以养殖规模确定在附近配套发展种植园的规模,“以种定养”即:以现有种植园规模确定在附近建设养殖场的规模。梓潼县充分统筹考虑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经过分析论证,确定按照5头猪配套1亩种植用地的标准,合理发展50万头生猪养殖和20万亩蜜柚种植规模,达到种养平衡,实现种养结合、化污为宝、生态循环。

三是创新三种生态循环模式。即:“大型规模养殖场+有机肥厂”的市场循环模式,将粪污通过工厂化处理转化为有机肥,实现零污染、零排放;“养殖场+沼气池+果园”的合作循环模式,引入沼气服务站社会化服务,在养殖场和蜜柚种植园之间统一建设管网设施、统一经营管理,实现种植与养殖无缝衔接;“适度规模经果园+适度规模养殖场+沼液灌溉”的园场循环模式,做到种养平衡。

通过生态循环农业的整县推进,全县已发展天宝蜜柚14.5万亩、规模养殖场300余个、年产10万吨和5万吨有机肥厂各1个、生态循环农业基地30万亩、休闲农业经营主体50余家,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8个、绿色农产品10个、有机农产品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

四、健全收入分配机制,长效分红,防范收益风险

贫困村和贫困户主要依据在代养场的入股份额获取分红及代养收益,代养场收益来源于合作企业按照料肉比、成活率支付的代养费和代养场粪污转化为有机农肥后向种植户收取的费用,为充分保障贫困村、贫困户收益稳定和持续增长,以合同形式约定每头猪的最低代养费(暂定为150元/头),并约定如果死亡率超过上限(0.9%)时,每栋代养场的保底代养费(正大集团暂定为17万元、大北农集团暂定为18万元)。

以梓潼县许州镇代养场为例,为配套蜜柚种植,建设3栋扶贫代养场,组织108户贫困户和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代养场投入建设资金330万元,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330万元,贫困户每户入股份额2.5万元(小额贷款1.9444万元,自费资金5556元),每户占股0.76%,6个村集体入股份额60万元(扶贫周转金)共占股18.18%,每年总计收入代养费和肥料费用共计140万元,扣除养殖人工费、合作社管理人员、电费等支出31.3万元,直接收益共计108.7万元,贫困户分红8234元,村集体分红19.76万元,第一年贫困户须还贷8234×30%=2470元,实得现金分红5763元,村集体须帮助贫困户还带19.76×1/3=13.16万元,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得红利1.1万元。

按照此种模式,前5年每户贫困户户均收入可达5000元以上,五年后户均收入可达1万元以上,入社贫困户可实现永久脱贫,新的贫困户由乡镇和村两委集体收入解决脱贫问题,扶贫工作形成了收入稳定、良性循环、防止返贫的良好局面。同时,县委、县政府每年拿出400万购买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帮助龙头企业防范市场风险,拿出不少于3000万的资金支持产业的生产发展。

目前,梓潼县共建设扶贫代养场55栋,其中建成41栋,在建14栋。29个贫困村除七曲村、玉泉村外,共建设扶贫代养场28栋(定远乡同心村建设2栋);插花式贫困户建设扶贫代养场27栋。所有扶贫代养场将于2018年年底前建成并实现首次分红,以保障29个贫困村实现全面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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