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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2019-04-27王岩李树文陈磊

青年与社会 2019年8期
关键词:社会治理创新研究大数据

王岩 李树文 陈磊

摘 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既是党的十九大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的新期待。大数据具备社会治理应用条件,同时社会治理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利用大数据加以解决。文章分析了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及大数据对社会治理的影响,提出了大数据背景下社会治理模式创新路径。

关键词:大数据;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2015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从形势、目标、任务、政策机制等四个方面论述了今后五到十年的工作方向,文件首次提及运用大数据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并作为纲要的三大任务之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既是党的十九大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的新期待。社会治理面临着全新环境和要求,基于大数据视角来重新审视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成为当务之急。

已有文献主要集中在如下两方面:一是大数据应用研究。如李文莲从企业层面、大数据产业链层面和行业层面论述了大数据对商业模式创新的三维视角;黄晓斌运用大数据分析进行企业竞争情报研究,他在研究中注重数据和信息收集、过滤和集成,关注数据挖掘新方法、数据分析可视化;何军运用云计算技术构建大数据环境下的企业危机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对企业危机管理进行研究。二是社会治理模式自身研究。张康之论述了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并论证了社会治理创新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孔繁斌认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是在知识积聚和扩散中实现的;江必新认为,社会治理创新要求把握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和社会自治三者结合起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注重制度构建;周俊(2015)提出注重政府的元治理”责任,促进基层自治,发展社会组织,引进市场机制等创新社会治理。

对已有文献梳理发现,大数据应用方面的研究主要基于企业、行业两个层面,社会治理研究主要集中在服务型政府、社会治理架构等方面,还没有文献将大数据同社会治理模式两者进行融合研究。本文基于大数据视角研究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是对既有研究的新拓展,从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大数据对社会治理模式影响、创新路径三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

一、社會治理模式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社会治理模式已由官僚制的程序化治理向服务型的网络化治理转型。但服务型的社会治理在转型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社会治理创新实施主体过于路径依赖,但社会治理创新实施主体依赖既有行政部门体系,部门分割造成了实施主体不统一,部门间搭建的虚拟平台由于主体地位不对称造成了平台功能弱化。

(二)社会治理创新不系统。基于部门主体下的社会治理创新局限于部门之内,聚焦在某一点上,由于缺乏统一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

(三)社会治理创新各类资源缺乏协调。由于各类资源被创新主体部门分割,形成一座座信息孤岛,而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共享机制,各类资源缺乏沟通协调,造成了整合不兼容。

(四)社会治理创新需求导向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社会治理创新没有基于面向对象的内生需求,一方面由于政府部门依赖于传统路径,习惯于供给导向机制,另一方面现有技术、资源、能力等因素制约了需求导向机制建立。

(五)社会治理创新主体参与感不强。社会治理创新过于强调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单方责任,没有将政府、市场、公民社会系统纳入到制度设计、实施过程、治理评价等方面,导致了社会治理创新配置手段单一,市场参与主体没有与政府形成良性互动。

中国正处于转型期,在发展过程中涉及到人、财、物、事等各要素在内的庞大社会治理信息需求,由于信息流不畅导致了物流、事流、人流等其他要素配置失灵。与此同时,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纷纷出现,大数据反作用于社会经济发展,对其产生颠覆性影响,“互联网+”、大数据将根植于社会经济发展之中,成为民众生活、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新常态,必然对社会治理模式产生巨大影响。另一方面,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也需要大数据,目前社会治理存在服务理念滞后、决策模糊随性、部门之间分割、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大数据能从思想认识、理论方法、实际应用和效果评估等加以解决。所以大数据与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是相互需要,大数据发展既是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需要,其为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带来新的机遇,也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由之路,为大数据提供了应用场景。

二、大数据对社会治理的影响

大数据对社会治理应用条件分析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是相互的,一方面社会治理需要大数据支撑;另一方面社会治理为大数据应用提供场景。

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应用的条件应具备三个方面:首先,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为大数据提供基础;其次,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美国物联网、德国工业4.0、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等战略的提出,带来了以物联网、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技术有突飞猛进发展,为大数据应用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撑;第三,大数据对民众的学习、工作、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等产生重要影响,大数据已经融入到民众生活之中,大数据已成为社会常态,社会治理需要建立用“数据说话、数据决策、数据管理、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实现社会治理科学化和现代化。

三、大数据背景下社会治理模式创新路径

社会治理模式中服务型政府要变成一个透明化政府,一是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化,各部门尽可能主动定期披露和更新部门数据,信息公开化反过来会进一步约束社会治理主体政府的行为;二是大数据整合使得政府部门管理便利化,受制于部门间信息壁垒,政府部门管理很难有效基于部门内信息进行管理,部门间信息公开解决政府部门间管理不透明的问题。

(一)实现数据收集、加工和挖掘。

(二)实现大数据共享和融合。大数据共享和融合,一方面改变了社会治理模式方法,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以有限个案为基础,大数据共享和融合实现了政府以数据来做事,通过数据反映问题,反过来要求政府部门具有大数据意识;另一方面信息共享和融合为社会治理的主体政府进行决策提供依据,大数据背景下社会治理决策实现由简单粗放向精准分析预测、从关注宏观向注重微观主体数据的两大转变,实现科学决策。

(三)实现是参与主体主动性与多元化。大数据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收集、挖掘和共享,实现了部门间协作沟通,加强与民众互动反馈,将企业、非政府组织和民众主动吸纳进来,实现了参与主体主动性。参与主体主动介入带来多元主体不平衡性问题,而参与主体多元化则会产生差异化需求,大数据从多元、多层、多角度满足社会治理中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需求,实现了差异化和精准化管理。参与主体主动性和多元化,形成了政府、非政府组织、民众等参与者互动反馈,大数据根据社会治理数据变化情况和趋势进行分析,实现了静态社会治理向动态社会治理转变。

(四)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框架。大数据应用通过收集、挖掘、共享形成公共数据,政府利用公共数据形成合作治理平台,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技术型企业为主力、非政府组织和民众参与为桥梁的大数据背景下的社会治理组织体系。

实现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的主动参与,多主体之间互动反馈,满足动态社会治理需求。基于大数据决策分析实现了由被动应对问题到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且实现社会治理绩效的全过程评价。

参考文献

[1] 郑志来.基于大数据视角的社会治理模式创新[J].电子政务,2016(9):55-56.

[2] 李文莲,夏健明.基于“大数据”的商业模式创新[J].中国工业经济,2013(5):83-95.

[3] 黄晓斌,钟辉新.大数据时代企业竞争情报研究的创新与发展[J].图书与情报,2012(6):9-14.

[4] 何军.基于云计算技术的大数据下企业危机管理系统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4(21):159-164.

[5] 张康之.论主体多元化条件下的社会治理[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2):2-13.

[6] 孔繁斌.服务型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知识扩散[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2):31-38.

[7] 江必新,李沫.论社会治理创新[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25-34.

[8] 周俊.社会治理的体制框架与创新路径[J].浙江社会科学,2015(9):70-77.

[9] 房宁.国外社会治理经验值得借鉴[J].红旗文稿,2015 (2):15-17.

[10] 朱冬亮,高扬.福建创新社会治理的实践与启示[J].东南学术,2015(2):28-37.

[11] 楊述明.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五种基本构成[J].江汉论坛,2015(2):57-63.

[12] 柏俊.论网路化治理模式所蕴含的合作前景[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2):203-208.

[13] 田毅鹏,薛文龙.“后单位社会”基层社会治理及运行机制研究[J].学术研究,2015(2):48-55.

基金项目:2018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编号:L18BSH005。

作者简介:王岩(1981- ),女,汉族,辽宁葫芦岛人,硕士,大连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微观经济管理与决策;李树文(1987- ),汉族,辽宁大连人,硕士,大连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陈磊(1992- ),男,汉族,江苏盐城人,大连科技学院物流管理专业2016级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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