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漏月光
2019-04-27林桑榆
林桑榆
作者有话说:青春的缺憾莫过于,每个少年都会慢慢远去。我们从担心试卷、担心对方伤风感冒,到最后无可避免地汇入社会的洪流,开始忧愁朝不保夕、衣不蔽体。但不管彼此变成什么样子,在人生最闪亮的时候,你曾是属于我的少年,这已然很好。
我不愿相信,青春里最好的六年,都是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
One.
宋朗给我看过一段特夸张的求婚视频。
看完以后,他感慨:“如今没点才艺真是连婚都不敢结。”
然而,当我亲眼看着外卖小哥走进订婚现场,拿起话筒就唱出一首标准的粤语歌时,我对宋朗说:“现在看来,没点才艺不止不敢结婚,连外卖也不敢送。”
订婚典礼属于我和宋朗,不盛大,却精致。
送外卖的小哥因为下雨晚到了,估计有些慌张,上阶梯时不小心绊了脚,人没摔,食物却撒得一地狼藉。
“没事儿。”宋朗大气,主动息事宁人说,“不过,今儿兄弟我办喜事,为了去晦气,你好歹给表演个节目助兴?”
然后,便有了送外卖的小哥唱歌一景。
对方的声音很好听,低唱浅吟,无端熟悉,扯动回忆那根筋。
在那根筋的末梢,连接的是六年前的我和一首名叫《Shall We Talk(我们能交谈吗)》的歌——
陪我讲,陪我讲出我们最后何以生疏……
那时,几乎全校的男女都爱陈奕迅,谁要是不会唱几句《十年》,直接被当作外星人处理,我也不例外。
所以,尽管身为转学生的我,并不熟悉讲台上唱歌的男孩是谁,依旧对他产生了莫名的好感。当然,这点好感和对方清秀的外表也脱不了干系,然而,好的开头并没什么好结果。
问题出在我的身上。
男孩的嗓音比起正在变声的同龄人好太多,可毕竟对粤语的发音不娴熟,以至有些咬字听起来滑稽又别扭。而我,十三岁前,都和外公外婆生活在广州,自然忍不住挑刺,在全场安静的氛围下发出点笑声。
于是,你看我。
他看我。
她也看我。包括唱歌的男孩。
彼时,宋朗还只是我的同桌。我们刚认识不久,他却被我的自来熟征服,各种给我小道消息。
“时意也敢惹,你果然初生牛犊不怕虎。” 下课后,宋朗摇头晃脑地对我讲。
“他是什么流氓人物?”我问。
“现在谁还怕流氓啊?!打一架算什么。”宋朗笑,“怕的是老师面前的红人,是领导的钦差大臣。”
那样的人一声不吭地挑点刺就能让你的高中生活水深火热。
“可就是唱错了啊。”我不服输,用标准的粤语一一纠正。
话没完,我被宋朗撞了下胳膊,我却没会意,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直到一个人影轻飘飘地从我桌前掠过,落下极为值得探究的一个目光。
尴尬了。
“不奇怪。”时意走后,宋朗接着附到我的耳边说,“他家经济状况不太行,还有个弟弟嗷嗷待哺,从小学到现在,奖学金都是他一人拿走的。不是其他人不优秀,而是同等条件比对后,他占优势。上次选歌,他把磁带往随身听里一放,我立马听出是盗版。虽然里面的人很尽力在模仿,但气息和陈奕迅相差十万八千里,更谈不上咬字标不标准的问题。时意跟着学,能好到哪儿去?!不过,这次文艺会演,我们班就只有他能勉强拿出手,也是难为了。”
明明有的事不清楚还好。
一听,我立刻觉得自己不太厚道。
Two.
我外公是老革命出身,打小没要求我别的,就让我记住敢作敢当真君子,尤其背后嚼舌根不道德。
于是,第二日,晚自习课后,我就抱着陈奕迅的正版磁带去道歉了。
怕时意不接受,我还故意将磁带拆封,用橡皮擦将边缘擦了又擦,尽量看起来像旧的一般:“里面的歌,我基本都会唱了,留着也没用,送你吧。”
男孩睫毛怪异地长,随便扑扇两下,好似就能带来一阵微型龙卷风。
“同学,我和你好像没那么熟。”
他很直接地与我划清界限,语气听不出喜怒。
“同学,你也不想文艺会演时在全校师生面前丢脸吧。”我试探。
“我可以换歌。”
“曲目已经报上去了。更何况,临时换歌,你也不能保证十拿九稳,不如就唱这首你喜欢的,有困难,攻克就行了嘛。你看,红军要取得胜利还走了十万八千里呢。”
时意原本还在收拾桌上的练习册,闻言,稍稍抬头看我:“我喜欢什么,需要你说?”
我轻咳一声:“直觉。因为比起《十年》,我也更喜欢这首《Shall We Talk》。没具体原因,大概是喜欢歌词最后几句的意境?斜阳白赶一趟,沉默令我听得见叶儿声声降。”
下意识地哼几句,我忽然觉得落下来的目光没那么刺眼了。
时意还是识相的,这是我对他的第二印象。
我很看不起那些为了点自尊耽误正事的角色,包括看电视都对这种人反感,还好他拎得清轻重缓急,勉强把磁带收入囊中,跟着踩点、学换气,学咬字,而后在文艺会演上惊艳亮嗓,顿时跻身为校园人物Top1(第一位)。和他一个镇上出来的青梅竹马徐茵梦也平步青云,朝夕间被女生们围起来,只为打探他的更多消息。
“说得好像他在台上演唱的时候,你很淡定似的,那个超大声喊‘啊——时意好帅的花痴到底是谁,你心里没点数?” 宋朗吐槽我。
“但我觉得我和她们不一样。”我说。
因为大家看见的已经是像星光一样闪耀的时意,喜欢他很自然,却只有我捕捉到了他不耀眼的時刻,但还是觉得他特别,然后亲手擦亮了他这颗石头。
“深藏功与名。”
宋朗很鄙视我,却找不到反驳的理由,而后眼睁睁地看着又一阵风过,一盘磁带和一碗炸土豆落到我的课桌上。
磁带正是我送给时意的那盘,他用完了,完璧归赵,把“送”和“借”两个字眼抠得特别清楚。至于炸土豆,当然是他不愿意亏欠我而做出的弥补。
学生时代的好感总来得直截了当,可能连自己都不清楚到底是哪个瞬间,悸动的气息就开始飘浮,以至于一份分量很少、估计卖价都不过五毛的炸土豆,都能让我心中打鼓。
“喂,宋朗!”
这家伙在我走神的时候抢走了我的土豆,三两下解决得干干净净。
正好上课铃声响,他拿起空碗向我扬了扬,还舔了舔嘴唇示威,气得我当时就给了他一脚。
那一脚力度有点大,宋朗没防备,猛地一下栽到门口,恰好跪在语文老师的脚下,引得全场哄笑。我却下意识地回头看了时意一眼,他正有条不紊地整理笔记,视万事如无物。。
Three.
圣诞前夕。
在我老有意无意地和时意互动后,生活委员很“偶然”地将我们俩安排到一起打扫卫生,顺便画板报。
父母对我的成绩要求不高,更注重培养我的课外专长,于是,美术、钢琴、小提琴,我都略会一些,理所应当协助班级拿到流动红旗。
冬日已经没有黄昏之说,整个教室过早地被白炽灯照得亮堂。当皑皑白雪和圣诞老人活灵活现地落在黑板上,我悄悄看了眼时意,商量道:“班长,如果明天板报拿了奖,你送我一个苹果吧?”
“看在我这么用心的分上。”
怕他不搭腔,我故意又加了句,心里默默揣测着他到底知不知道圣诞送女孩苹果的含义,会不会答应。
终于,男孩停下手里的动作,偏头对我促狭一笑——
“林思亭。”他叫,普通话说得倒是字正腔圆,“这几天的苹果应该比一盘旧磁带值钱得多。”
意思是,我真会讨便宜。
“不想现在送,过了节也一样,我不介意,關键你肯不肯……”
苹果算什么,他愿不愿意才是问题的关键。
可时意很会转移重心,迅速敛容,将目光又落到黑板上,状似不经意地说:“学校后门那片林子多得是野苹果,想吃就不能自己去摘?!”
我的第一反应是失落,第二瞬间,计上心头。
“那晚自习放学后,你陪我去,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时意是被赶鸭子上架的。
他臭得要命的表情已经说明一切。
不过,算他有点良心,想着我毕竟一姑娘家,爬树影响不好,最后还是他主动进了林子,仗着身材高挑,轻而易举地给我摘下几个品种不详的青果,扔到我的怀里。
可等摘完,他才发现,那片果林看着荒芜,实际上也是有主人的。
当林子里一盏灯打亮,我猛地一惊,拉着他就头也不回地跑,飞驰而过的风刀刮一样。
气喘吁吁地停下后,我舍不得放开男孩骨节分明的手腕,连忙转移他的注意力:“糟了,糟了。”我说,“我的学生证好像掉在林子里了。”
接着,我与他大眼瞪小眼。
时意应当从没做过这种事,有点慌张:“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等着明天挨处分吧……”
片刻后,他说:“我帮你找找吧。”
连着坏了几盏的路灯下,我看不清男生的表情,只见他说完就往回走,自投罗网去。
“哈哈。”我像证明了什么,一下笑了,“我开玩笑的!”
闻言,时意一下就横眉竖目不对劲了:“林思亭,骗人很好玩吗?”
他口气冷冷的,顺带甩开我的手。
我不懂他突然的怒气从何而来,如果换作宋朗,肯定玩笑开得比我还过,于是,我只好小心翼翼地解释:“我不是故意骗你去偷苹果的,我刚过去的时候就看见了牌子,已经留了钱在那里。”
他还是没有松气的迹象。
“至于学生证……”
在他差得不行的目光中,我一把将它从书包里翻出来扔得老远:“现在也是真的掉了啊。”
“所以,我没撒谎,时意。”
我微仰头,扯扯他的衣袖示好。
面对我的抖机灵,男孩的表情不再是生气,可也不是释怀,反倒有点儿柔软的狼狈。
最后,他还因为这股狼狈,不耐烦地转身走掉。
Four.
“徐茵梦,你说,他到底在气什么?”
既然时意不理我,我只好从他的青梅竹马那儿找点蛛丝马迹。
我承认自己有点黑莲花潜质,一来,真想搞明白时意在想什么,二来,也能侧面向徐茵梦宣告主权,希望她迅速打退堂鼓。
“不清楚,反正时意原则性挺强的,你拉他做些偷鸡摸狗……”
听她用的成语,我就知道,道不同,不相为谋,遂转身向宋朗求救。
那会儿学校正组织冬令营,高二的学生也有份,算是我们升入高三前最后的狂欢。
我成绩不怎么样,可人缘好,加上班里有很多宋朗的小跟班,投票过后,我理所当然又和时意一起负责出行流程。
巧了,目的地就在时意的家乡附近。
在大半个城市都白茫茫的时候,这里依旧好山好水,碧绿环绕。马尾松朝气蓬勃地立着,再往后是高大的云杉,一棵连着一棵生长,遮天蔽日的态势。
“你没吃早饭吧?”
我抓住机会,趁清点人数的时候,将一个保温盒塞给时意,主动打破连日来的僵局。
盒子里没什么好东西,就一碗蛋炒饭和鸡蛋羹。
“全是我自己炒的,这次没骗你!”我指天发誓,“否则就给你弄特别丰盛的了,我只会做蛋炒饭和鸡蛋羹。”
时意张嘴哈出一口气,约莫想说点拒绝的话语,我却不给他机会,逃之夭夭了。
后来,那碗饭和鸡蛋羹,他还是吃了,因为他还给我的时候,保温盒已经洗过,是空的。
休整完毕,大部队向最终的露营地进发,那是镇上最高的山,清晨能看见壮观的云海。
攀爬的时候,不知有意无意,时意总跟在我的后头,还在我脚滑时,迅速拉了一把,像知道我会摔倒似的。
我不确定那代表什么,但至少代表他终于愿意搭理我,我一下子笑逐颜开。
奇怪吗?
生活对青春的容忍度竟这样高。
前一秒无理由的生气,后一秒也能无理由的原谅。那些口口声声说出来的原则,竟那样不值一提。
驻扎完毕,大家开始分享各自带来的美味零食。
宋朗的父母都是外企的大领导,经常出国,给他带回许多稀奇古怪的外国食物。我尝了块奶酪,觉得香,忍不住给时意扔了一块儿,时意却觉得不怎么样。
我冲他挤眉弄眼,直到宋朗翻个白眼:“喂,林思亭,过分了啊。”
徐茵梦配合地努努嘴,宋朗又说:“吃我的,拿我的,还不理我,白眼狼。”
我条件反射地回道:“嘁,多大点事儿。等我去了美国,买一打給你寄回来补偿。”
话是我无意识脱口而出的,宋朗却愣了,徐茵梦也不例外,包括时意。
“你要去美国?什么时候?度假?”
惜字如金的人难得发出三连问。
我被幸福冲昏了头,该说不该说的都一股脑地说了:“哎哟,你们知道啊?我成绩平平,考国内的好大学估计悬。幸亏英语还不错,于是,我爸妈琢磨着将我送出去镀镀金。”
真正的离别没来临前,我没什么感觉,只是偶尔想起来会惆怅。
可当那人的目光突然直直地、毫不遮掩地定在我的脸上,我竟蓦然心慌。
Five.
“把桌子拉过来。” 冬令营回到学校后,时意对我说。
我迷茫地望着他,看他眼神似乎躲闪了一下,很快又摆正头,严肃地问:“林思亭,你想去美国吗?”
实不相瞒,我想去的。
美国多好。大街小巷都是我爱吃的油炸食品,随便逛个商场就可能碰见好莱坞明星,还有热闹得不像人间的圣诞游行,那会儿谁还管有没有苹果,只想着香喷喷的烤鸡。
然而,当时意那种过于认真和微妙的眼神,像探照灯的光打在我的脸上时,我脑子里只有那么一句:可美国没有他啊。
于是,我答:“我不想去。”
我听见自己肯定的声音。
我没想过时意会主动给我补习,然后,我发现自己与智障无疑。
听说注意力不集中是种病,但显然时意不打算体恤我这个病入膏肓的患者。
“X约等于几?”放学后,空荡的教室回响着他的声音,“等于几?!”
他一下把走神的我拉回来:“林思亭,你到底在想什么?”
我心一急:“我、我在想你……”
“你……”
其实,我的完整话是我在想你刚刚解释的那道题,可时意截断的时机恰好,画风顿时变得暧昧。
男孩脸一赧,快成型的喉结滚动不已,最终只憋出来一句:“想我做什么?多想想你的考试成绩行不行!”他几近恼羞成怒,细看却又不像怒,反正恼是肯定的,我突然觉得有意思。
“时意,要是我们俩考到同一个地方,每年生日,你都唱首歌给我听吧?”有些东西只要够细心,是能察觉到的,我开始自作多情地讨价还价。
他吸气又呼气,吸气又呼气:“等你考过去再说。”
“那我们去广州?那里我熟!考中山大学?嗯,全校学生的颜值都很高,适合我们俩……”
我夸夸其谈,被男孩一下子摁住脑袋,往试卷上压:“就你这状态,还考中山大学?待到山中去吧。”
时意的冷笑话水平不高,但被他捏住脖子的我就是想笑。
我越笑越开心、越笑越开心,对高考的铁蹄似乎也一点不畏惧了。
老祖宗说过,天道酬勤。
可老祖宗还说过,力尽神危。
高考前夜,我为了能每年听到生日歌而过于紧张,半夜爬起来做习题,希望能多拿点附加题的分,直到凌晨四点才昏昏沉沉地睡去,结果败在迟到上。
第一门考的是语文,和英语一样,这是我的强项。我分明应该能拿下高分,却根本没时间做完阅读理解题,也没时间写作文。
后面经时意补过的数学、物理、化学等,我都发挥得不错,可偏偏在语文这门科目白丢了五六十分。志愿填报上去了,分数还没出,我已知考到中山大学无望,在教室里哭成傻子。
人果然不能太得意,再实之根必伤。
时意来的时候,我连话都讲不出来了,整个人抖得跟筛子似的。我以为他会骂我,像以往每次那样戳我的头,说:“林思亭,你压根没把这么重要的事放在心上。”
可他没骂我,他安慰性地拥抱了我——在教室倒数第三排,靠窗的地方。在那里补习的每个晚上,我都能看见忽圆忽缺的月亮。
“又不是不见了。” 男孩很肯定地说。
就那样简单的一句,我的眼泪止住了。
Six.
其实,比起中山大学,我爸妈还是更倾向于让我去美国。
考上就不说了。没考上,志愿还只填了那么一个,最后我还是只能乖乖地被送出国门,美其名曰“长见识”。哪承想,暑假我在大使馆拿签证时,竟遇上了宋朗。
看了看他绿色的Visa(一种信用卡的品牌)和Offer(录取通知书),我目瞪口呆,“不是吧,又要和你做校友?!”
他从鼻孔里哼出一声:“以为就你喜欢美利坚的炸鸡啊。”
自然地,送别会的主角就变成我们俩,让他分走了我一半光芒。
那一整晚,时意都没怎么说话,后来去KTV,才迫于我的淫威,唱了首陈奕迅的歌,唱得我潸然泪下。
我一边假装矜持地流泪,一边警告身旁的徐茵梦:“喂,徐茵梦,君子协定。我走了以后,你可千万不能乘虚而入,要竞争,等我回国以后光明正大地PK。”
她失笑,大概不知道我哪儿来的自信:“万一时意先对我告白呢?”
“怎么可能。”我不屑一顾。
她扯了一下嘴角,没说话。
得知我和徐茵梦的对话后,宋朗难得正经:“对啊,你怎么就确定人家时意心里的想法,万一是‘郎有情,妾有意呢。”
“我又不是白痴!”
那日离别的机场,我捅了捅宋朗的胳膊:“时意什么人,你不知道?他要对我完全没意思,怎么可能多管闲事地给我补习,还唱歌给我听。”
——以及那个似是而非的拥抱,虽然打着安慰的名义,但我就是知道,它不一样。
不过,说完,我又有点忐忑:“我就怕缺席的这三年,徐茵梦会近水楼台先得月。”
宋朗像找到了重点,又像没有,忽而眉峰一斜,问我:“近水楼台真的能先得月?”
“……”
“我也这样觉得。”
“……”
接下来就是没什么值得提起的纽约生活。
一开始,我是真心想來感受异国的氛围的。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它对我来说,成了个繁华的容器,没有跳动的心。
值得安慰的是,果然如我所料,时意没打算就此和我断了联系。
我经常会算着时间给他的寝室打电话,要不就是他给我寄信,手写的长篇大论,字写得越来越好看。连他们导师都说,现在的大学生还有多少能离开键盘存活?!
好在国外乱七八糟的假期多,我一逮着机会就飞回广州,嘴上说想见外公外婆,实际上大部分时间都混迹在中山大学里装在校生。
有次,我突然出现,时意同寝室的哥们问:“你女朋友?”
他撇嘴无奈:“你看我像有时间谈恋爱的人?”
我一听,不高兴了,转身就走。
他没追来,估计追上也不知道说什么,反正气得我第二天就回了美国。
那时的我不知道,时意并非矫情推托,而是说的真心话。他一进大学,就四处打零工,发传单、推销试用品,都做过,所以才经常接不到我打去宿舍的电话。
有一年,我趁他生日的时候,要送他手机,被他直接拒收,并义正词严地将我教育一番,然后我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等到了大三,他才省吃俭用地给自己买了部二手手机,其余的钱都寄回家里补贴弟弟的学费。
反正,那次我们冷战了许久,我不找他,他也不找我,直到那年圣诞,我收到从国内寄来的一个礼盒。
盒子里是只玩偶,戴着圣诞帽,嘴巴弯弯的。我将它捧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肚子是硬的,有根绳结。我打开绳结,发现里面是个苹果。
突然,一桌子美味佳肴,包括火鸡,都没法再得到我的视线一秒。
后来还是我打去电话,他果然在寝室里等着。
“丑死了。”我得了便宜,还不情不愿地说。
那头的人好像轻笑了一下。
“圣诞快乐。”
他说。
Seven.
国外大学三年制。
赶毕业论文的时候,我归心似箭,连熬了三个通宵,提前交了作品,就往广州跑,连行李都是宋朗帮我邮寄的。
我去的第一站,不出意外是中山大学。雾蒙蒙的清晨,我将轮廓越来越深刻的男孩堵在宿舍楼下,不由分说地跳到他的身上挂着,树袋熊似的。
“我回来啦!”
后来,再细想,我才发现这些暧昧的动作根本不适合我与他。
可时意估计也被我弄蒙了。
明明前晚我还给他打电话说帝国大厦亮起的紫色灯究竟多么壮观,今儿早上就活生生地出现,一个小动作弄得他心猿意马,大庭广众下抱也不是,推开也不是。
结果,因为我连续熬夜加上长途航程,免疫力被彻底破坏,我发起高烧,甲状腺肿大。
他开了间小宾馆给我休息,整夜忙前忙后地看我退烧没有。等我清醒了,他又在隔壁床睡了,眼圈发青,累得不行。
那日晨曦中,我做了一件很煽情的事——偷亲他。
我知道他发现了,因为男孩那长长的睫毛很剧烈地抖动着。我甚至觉得下一秒那双眼睛就会睁开,然后一潭静水起波澜,他化被动为主动,但最终没有。
可有的话,已经心照不宣。
我在广州没留多久,因为我妈在她朋友的公司替我谋到一个不错的职位——外企文秘,月薪以万起跳,多少毕业生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我必须尽快回去落实。
我兴致勃勃地对时意讲,可他兴致不高,反而对那堆药比较感兴趣。
“糖浆润喉,烧退了也可以适当吃几勺。”
我撇撇嘴,还是很乖地表示知道:“那你毕业会回来吗?”
他默不作声地想想:“看情况吧。”
接下来,大家似乎都很忙。
我忙着熟悉新环境,他忙着应付毕业季。
外企的福利好,工作强度也相对高,有好几次我坚持不住了,给他打电话想充充电,他却还是时而接、时而不接的状态。我有些恼火,以为在美国的时候是因为时差。可现在我回来了,他还是无法随传随到。
终于有一天,我连续加班到快晕倒,他千载难逢地主动打来一通电话,有些高兴的样子。
可一听他的声音,我立马哭了。
“时意,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知道自己的语气像个怨妇,可我控制不住。
他斟酌一下词句:“思亭,我可能留在广州……”
一听,我炸了,也不知哪儿来的脾气,高声扔下一句:“不回来就不要再联系了!”吼完,我就摔了手机,哭得失声。
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时意冤枉。他没做错什么,只是不该在这个当口和我通话。在我发现我爸出轨,并在外面有一个比我小不了多少的女儿时,我的心理防线几乎溃堤。
我很希望有一个人能安慰我,如果那个人是他最好,可他对我说,他不回来了。
我终于还是病倒了,迷迷糊糊地被我妈从公司弄到医院,再弄回家。
我大汗三天三夜,醒来用人才告诉我,手机坏了,有同学往我家里打了电话。我翻身下床,按捺住紧张,回了电话过去,发现是宋朗。他被宋家摁着读完研究生才放回来。
“行不行啊你。”他在那头叫嚣,“哥们儿回国了,要树洞吗?”
我觉得家丑外扬很难堪,所以连对时意都没讲,就只有徐茵梦知道。她还是回来探亲,无意间撞见我去找那女人的麻烦,才知道的。
“谁告诉你的?”我情绪很低,无意识地问。
“废话!”他回答得牛头不对马嘴,“徐茵梦喜欢时意多少年了啊?现在终于搞定,还不满世界宣扬,两人的情侣照,都在同学群传疯了!”
于是,我本来沸腾的血,冷了。
Eight.
我和宋朗的订婚宴在广州举行。
宋朗特意选的地点,说方便时意和徐茵梦参加,然后当着众同学的面狠狠地打他们这对狗男女的脸,打散我被玩弄感情又被抛弃的流言。
“既然是面子工程,那一定要大,要有他们这一辈子都想象不到的场面。”宋朗表情神往地说,好像真的要跟我结婚似的。
天知道我是脑袋抽了,才会同意他的提议。或许真是偶像剧看多了,腹黑地期待着一场轰轰烈烈的抢婚戏码。
我不愿相信,青春里最好的六年,都是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
“你确定他会来?”
惶惶不安间,我看见徐茵梦。她的确变漂亮了,却只有她一个人。
“放心。”宋朗笃定地说。
然后Party正式开始前,外卖小哥踩着点就进来了。他戴着头盔,似乎不在状态,差点摔倒,食物撒得满地。
宋朗率先迎上去:“没事儿。”他拍拍对方的肩,“兄弟今儿办喜事,你给表演个节目助兴,去去晦气?”说着,他顺便将话筒递过去。
然后,那人将头盔取下,我的瞳孔地震。
不知过了多久,全场默契地安静着。
几乎想都没想,我抢过那个话筒用力地往地上砸。我穿得像公主,却全无公主的风度,甚至用力踩了几脚话筒,令其嗡嗡作响:“时意,你坚持留在广州就是为了送外卖?”
我已经气到不知自己在说什么。
骂完时意,我又去骂宋朗,他分明是知道时意会来送外卖,故意用这样的方式叫他来让他难堪。
“你干吗要来?”我推时意,差点将他推到台下去,“为什么?!”
他无所谓地笑了一下:“我在平台兼职,客人指定送单,不来会被扣五百元。再说,为什么不能来?既不耽误工作,还参加了老同学的订婚宴,两全其美。”
他一身黄衣,问住了我。
——真的问住了我。
或许潜意识里,我都拒绝看见时意不完美的一面。
一开始,我受不了他粤语不标准,刻意去改变他,还美其名曰“伯乐擦亮了顽石”。
紧接着,我为了在圣诞收到一个莫须有的苹果,宁愿骗他和我一起去偷。
不久前,我知道以他的背景留在广州也难有大发展,才替他偷偷物色到一个旱涝保收的职位,要他回来。现在他这样出现……矫情点的说法就是——
我感觉自己心痛得快死了,比知道他和徐茵夢在一起时还难受。
后来,那首助兴歌,时意还是唱了,用我无比喜欢的声音,算完成了对我的诺言。至于歌词是些什么,我根本没听,全程眼泪在眼眶打转着。
一曲完毕,我终究没福气被抢婚,却鬼使神差地追了出去。
“时意!”我叫。
看他装箱的动作一顿,背脊笔直。
叫完,我就完全崩溃了,可他没回头。
“对不起……”我喘不上气说。
——不管是为了那几句不标准的粤语,莫须有的苹果,还是为替他私下做决定的工作。
或许我最应该道歉的,是那通决裂电话,尽管我并不知道它的重要性。不知道它的出现,是为了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他接到了广州IT龙头企业的面试通知。复试,三千选一,只有两个人通过了。
可他没去,凭空把机会让给了别人,因为我在电话里的泣不成声。
“不回来就不要再联系!” 我歇斯底里道,便真的再也联系不上。
之后,时意将电话打到徐茵梦那里,才从她口中得知我爸的荒唐事,于是着急忙慌地买了张机票飞回南城,那样节俭的一个人竟然舍得买机票。他照着同学给的地址,走到我家小区门外,看着林立的洋楼,仿佛闯进外星球。
一时间,什么没听过名字的奶酪、帝国大厦的灯光……统统在脑子里闪了一遍,令他窒息了。
End.
那天,有人站在清一色的小楼间怔忡许久,直到面试主管发来短信对他的失约加以斥责。
他这才回神,扭头,慢慢往来时路走,清瘦的影子拖得路灯照过去都嫌不够。
我或许永远都无法理解那天的时意经历过什么。
我更不明白徐茵梦为什么要将我一场简单的发烧说成抑郁自绝。
或许是她清楚,尽管进入那个华丽的世界很艰难,但有人在不断努力向它靠近着。一旦得到进入企业工作的机会,那么,他只会离别人更近,然后一辈子都不可能与自己变得合适了。
若再重来,说不定认真思考后,徐茵梦不会以毁掉时意的人生为代价那样做。
但人性复杂,那一刻,她就是做了,并无法重来。
她恨透那个女孩永远自信的笑容。
她讨厌我任何事都胜券在握,即便考差了也能去美国见识风情万种。
她更厌恶我口口声声地说公平竞争,却一副男孩已属于她的口吻。
她与我,与时意,本就身处不同的星球。一个异类造访者,驱逐有何不可?!
可徐茵梦总不能忘记,高二晚自习下课,一个叫林思亭的女孩和一个叫宋朗的男孩互相做斗鸡眼,攀比谁做得丑。
她与时意跟在后头,一转眼,不小心发现少年的轮廓过于温柔。我在闹,而少年不自觉地扬起嘴角。
于是,当天的路,仿佛都因男孩专注的目光跟着被延长了。
那夜的晚风也很妙,扑在一个少女嬉笑的脸上。
陪我讲,陪我讲出我们最后何以生疏……
她用极其标准的粤语轻轻唱。
犹记得旁边还有一片会随歌声沙沙作响的野果林,林下曾漏月光。
编辑/夏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