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章进入高速公路被撞,机动车驾驶人员是否承担责任
2019-04-25
妇女 2019年3期
黄某开车正常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突然一男子出现在路中间,黄某来不及刹车,将男子撞飞,该男子当场死亡。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认定死者冯某系当地村民,事發时正准备抄近路回家,于破损处进入高速公路,被撞身亡,冯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黄某是否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黄某可以减轻责任,但不能免除全部责任。本案中,冯某抄近路回家非法进入高速公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其本身存在过错。第七十六条同时也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身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