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转身”为哪般
——台山市大江镇人大探索“票决制”工作侧记
2019-04-24本刊通讯员沈丽琴
本刊通讯员 沈丽琴
乡镇(街道)人大篇
华灯初上,微风轻舞,大江镇公益埠沿江路散步的人如今越来越多……“公益埠环境综合整治很有成效,圩镇主次干道和沿街景观美化、绿化、净化,面貌焕然一新,很好地提升了群众的生活品质。看来我投的赞成票确实没有错!”台山市大江镇人大代表刘达华欣喜地说。
公益圩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是台山市大江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全体代表投票决定的政府重大项目之一。其中,沿江路和新上海街的改造提升,更是让群众满口称赞。这是大江镇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积极探索的成果,也为2019年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打下了基础。
制定“两办法”
大江镇自2017年开始探索重大事项票决工作。
为将这项工作做实做细、依法依规,2018年,经镇委批准,大江镇出台了《大江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和《大江镇重大事项投票表决办法》,将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票决工作纳入重大事项讨论决定范畴予以规范。
“两办法”明确要求,由镇政府每年度将拟实施的3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预估算,提交给镇人代会进行审议。然后由镇人大主席团听取和审议镇财政所关于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由镇政府负责人在人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通过全体代表票决方式最终确定实施项目,并作出相关决议,交由镇政府实施,再由镇人大主席团跟踪监督。
大江镇主席团会议审议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坚持“三问两决一评”
大江镇人大主席团在跟踪监督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形成了“三问两决一评”的监督方式。
“三问”,是事前问计划,事中问进度,事后问效果,坚持跟踪监督,确保实效。重大事项立项前,镇人大主席团进行多次走访调研,跟镇政府多次磋商,研讨重大事项决定的可行性,直至项目确定。项目通过后,组织全体代表对各项目进行集中视察和开展小组活动促项目进度,对各项工程进行图纸会审、现场项目部会审、改造现场视察,参与研究解决改造过程中涉及的材料用料、线路改造、设计等问题。镇人大主席团还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听取镇分管领导关于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反馈在调研过程中收集到的建议,使设计方案更加合理、切合实际。
“两决”是在项目实施前,由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团会议上审议表决;项目通过后,再提交镇人代会由全体代表进行审议表决。
“一评”就是年底对重大项目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通过“三问两决一评”,促重大事项项目如期建设,落地生效。大江镇人大代表李超林表示:“大江镇实施的‘三问两决一评’制度,确保了人大代表的有效决策。特别是参与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现场考察,使人大代表真正深入了解项目,为表决提供详实依据,改变了过去临时了解当场表决的做法,让人大代表能够更好地代表人民的意志进行表决。”
“票决”民生实事项目
2019年,大江镇根据江门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台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重大建设项目票决探索的基础上,将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纳入重大事项进行票决,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差额票决制。
实施过程中,先由大江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公开征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对征集来的项目情况进行前期调研,再提交主席团会议审议,最终将群众和代表对候选项目的建议和意见归集到镇政府,镇政府按程序提出候选项目建议方案(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相关要求等),经党委相关会议研究,按20%的差额比例确定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大江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差额票决。经代表审议和票决后决定正式项目,交由镇政府组织实施,镇人大主席团进行监督。
2019年2月21日,大江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全体代表对大江镇2019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了投票表决。经大会代表票决,“明珠路、新联西路道路升级改造”“公益人民路、环湖路道路升级改造”“新建公益圩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渡头污水处理设施”,最终入选大江镇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
“会前,主席团组织我们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了前期调研;大会期间分组审议时,代表们也各抒己见,讨论热烈。这些都让我们民生实事项目有了充分的了解,投起票来也容易多了。”代表汤素华如是说。
大江镇镇长伍影娜承诺:“民生实事重在落实,这次人代会代表票决出来的4个民生实事项目,都与群众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镇政府一定会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将实事办好!给全体代表和大江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大江镇人大主席团将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通过视察、代表小组活动、听取专项报告、工作评议等方式跟踪监督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继续采用“三问一评”监督方式全程跟踪,在年终听取相关部门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大江镇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并由最初重大事项票决的探索顺利过渡到民生实事项目票决。整个过程,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最大程度地把人民的意愿体现到代表票决制工作各个环节中,使民生实事项目成为“民有所需、我有所应”的民心工程,推进政府重大决策民主化,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