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仰的正典化与现代化
—— 以宜兰大福补天宫的女娲娘娘信仰为例
2019-04-23刘惠萍
刘惠萍
一、前言
在中国古代的神话中,女娲是一位显赫的古老女神,且也是上古时期最负盛名、且最具影响力的女神。其名称与事迹,最早见于《楚辞·天问》与《山海经》的记载。在《天问》中,屈原对“楚先王之庙”上所绘的女娲壁画提出了“女娲有体,孰制匠之?”这样的疑问,可知战国时期,已有女娲“造人”之说。到了汉代以后,随着神话的演变与传说的逐渐丰富,女娲“抟土造人”“炼石补天”“通婚姻”“制笙簧”的说法已非常普遍。几千年来,“女娲”作为华夏民族的始祖女神形象,一直被人们崇拜与歌颂着,后来还成了发明创造各种文明业绩的“文化英雄”(Culture Hero),①所谓的“文化英雄”是指那些给人类带来有益的、意义深远的发明和发现的人物。学者普遍认为“文化英雄”是一种较原始的神话人物,他为人类取得各种文化物品,如火、各种可栽培或可吃的植物;制造各种工具;教人类狩猎捕鱼等技艺;制定某种社会制度,如婚礼、祭典、节庆等。有的民族则把造宇宙之事,如从宇宙到陆地、制定天上的星球、安排昼夜或四季、潮汐涨退、造人、培养最早的人等事功也归因在文化英雄的身上。并厕身于上古圣王的“三皇”之列。②关于“三皇”的来源与传说的演变,顾颉刚、杨向奎曾合撰了一篇长达十五万多字的《三皇考》,文中对于“三皇”的形成与演变做了极为详尽、深入的分析与考察。参见顾颉刚、杨向奎:《三皇考》,《古史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重印版,第七册中编,第20—282页。到了汉代,更与另一始祖神伏羲联姻,共同成为华夏民族的始祖神。女娲在古代中国人的心目中,其地位或正如《淮南子》所载:“考其功烈,上际九天,下契黄垆,名声被后世,光辉重万物。”③刘文典撰:《淮南鸿烈集解》,《新编诸子集成》第一辑,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6卷,《览冥训》,第208页。
相关典籍文献中关于女娲的记载,其事迹包括有:化生人类、抟土造人、孕育人类、补天、置神禖、制笙簧等。然据学者杨利慧的考察,在全国各地的女娲信仰中,比较基本和突出的还是作为“人祖之根”“老母娘”“送子娘娘”而受到民众的尊奉和祭祀。①杨利慧:《女娲的神话与信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77—78页。因此,目前在大陆,仍有不少地区保存有对女娲这位古老女神的信仰,并有许多奉祀女娲的祠庙,如在河北涉县中皇山上的“娲皇宫”,迄今已有1450多年的历史,是目前全国知名的女娲信仰中心之一。据传当已婚妇女希望能获得生育上的帮助时,往往会来到娲皇宫,祈求女娲给予她们孕育生命的力量,她们往往会通过如拴娃娃、吃子山②亦称“吃土”。旧时庙会前,管庙人在娲皇像前摆放一些泥娃娃,求子的妇女多在婆婆或嫂嫂的陪伴下前来,如想生男孩,在泥娃娃生殖器上抠一小块泥巴吃下去,此即吃子山。这一现象可能与女娲抟土造人的神话传说有关。、垒石子、石洞求子、石磨求子等多种方式来祈求女娲娘娘,以获得生育子嗣的力量。③新文:《中皇山的女娲民俗》,《今日中国》,1995年12月,第40页。另在河南西华县还有个“女娲城”,每年的腊月十七到二十三日及正月的十二到二十日,都要举行庙会,④当地相传腊月二十一是女娲的生日,正月十五是她补天完成的日子。人们都会来向女娲求子祈福。⑤张翠玲:《生殖崇拜 母性天职的强化——女娲城庙会祭祀禁忌初探》,《广西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7卷第2期(2001.05),第12—20页。还有像陕西郦山的人祖庙会、河南淮阳的人祖庙会,都有与女娲相关的始祖母崇拜和生殖崇拜。此外,像在山东济宁的任城县、山西太原的镇城村、山西交城的覃村、江西赣州的雩都县君山等地,也都有奉祀女娲的庙宇。而在陕西的平利还有一座“女娲山”等。由此可见,女娲这位神话人物至今仍普遍受到各地人们的崇奉。
以上全国各地的女娲祠庙与信仰崇拜活动,大多强调女娲是华夏民族繁衍人类、创育万物的创始女神,并常将女娲娘娘奉为掌管繁衍、生育的“送子娘娘”,因为人们相信女娲娘娘既能“造人”,当然就能“送子”。故在一些山乡、农村常有供奉“人祖奶奶”女娲娘娘的“人祖庙”或“老母殿”等。因此,凡有一些婚后不育,或缺儿少女的,便会到女娲娘娘庙祭祀女娲。此外,由于相传女娲曾炼石补天、止淫水,因此,民间也相信女娲娘娘能“补天穿”与“祈晴”,如在陕西临潼一带,人们会在“天穿节”这天,将煎饼掷上房顶以“补天”;有时还会将煎饼扔于井中,谓之“补地”;⑥(明)扬慎《词品》载:“宋以正月二十三日为天穿节,言女娲以是日补天,俗以煎饼置屋上,名曰补天。”此俗目前仍保留在台湾的客家族群中。另在河南农村还有挂“扫天娘娘”的风俗,若是天久雨不止,妇女们便会扎一个手持扫帚的“扫天娘娘”,并将其挂在树上,据说这样就可以扫除天空乌云,雨过天晴。⑦梅联华:《画说中国传统民俗:农耕习俗》,南昌:江西美术出版社,2011年,第26—27页。
像女娲这样一位曾经在中国历史上占有一定分量,并普遍为人们所崇奉的古老女神,在跨越海峡的中国台湾,虽然其中许多汉族早期皆是来自福建、广东,却罕见奉祀女娲的庙宇。由于早期的台湾宗教研究者多将女娲视为“九天玄女”或“地母”,故对于19世纪9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以前台湾地区祭祀女娲的庙宇,较难有精确的掌握。如按增田福太郎在20世纪30年代的统计,以“九天玄女”或“女娲娘娘”为主神的寺庙仅7座,包括:台北(宜兰郡)1座,台中(大甲镇)1座、台南(虎尾郡1座;北港郡3座)4座,高雄1座。⑧增田褔太郎原著,江灿腾主编,黄有兴中译:《台湾宗教信仰》,台北:东大图书,2005年,第10 —l22 页。而到了1979年,根据钟华操的统计,以“九天玄女”或“女娲娘娘”为主神的寺庙则共有17座,包括:云林3座,基隆、台北、苗栗、嘉义、台南、屏东等县市则各有2座,另在宜兰、高雄也各有1座。①钟操华也认为女娲娘娘与“九天玄女”为同一神灵,参钟操华:《台湾地区神明的由来》,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79年,第238—239页。但其中究竟哪些是以“女娲”为主神的,则不得而知。
目前台湾地区已登记主祀女娲娘娘的庙宇共有7座,包括宜兰壮围乡的“补天宫”、基隆市安乐区的“护天宫”、新北市板桥区的“天秀宫”、台南白河镇的“灵山寺”、云林莿桐乡的“无极补天宫”、嘉义新港乡的“补天宫”、嘉义太保市的“保福宫”。而在这7座主祀女娲娘娘的庙宇中,除嘉义太保市的“保福宫”和台南白河的“灵山寺”外,其他各地供奉女娲娘娘的宫庙,几乎都是自宜兰大福补天宫分香出去的分灵庙。②魏淑贞总编辑:《台湾庙宇文化大系·天地诸神卷》,台北:自立晚报文化出版部,1994年,第134页。此外,据黄美丽的调查发现,除以上7座登记主祀神为女娲的宫庙外,台湾现还有几座以祭祀女娲娘娘而闻名,或实主祀女娲娘娘,然却登记其他神灵的庙宇。其中包括:花莲丰滨乡的女娲娘娘庙的主祀神登记为保生大帝;嘉义县中埔乡天凤宫主祀女娲娘娘,主祀神登记为池府主爷;鹿港渔寮天和宫以祭祀女娲娘娘闻名,主神则登记为观音菩萨。黄美丽:《宜兰大褔补天宫女娲信仰研究》,台北:台北教育大学语创系硕士论文,2012年,第62页。而在以上这几座主祀女娲娘娘的庙宇中,也以位于宜兰县壮围乡大福村的“补天宫”历史最悠久,且最知名。
不过,从一些文献记载可知,由于大福补天宫的开基神像是从海上漂来的,并非是由先民渡海携来的香火,故早期宜兰壮围乡大福地区的村民并不清楚历代典籍文献中所记载的女娲相关神话传说与事迹,且应是将女娲娘娘视为祈求出海捕鱼者及航海平安的地方保护神。但自20世纪80年代海峡两岸加强交流以后,该庙便积极赴大陆“寻根”“认祖”,想让“壮围女娲娘娘回家”。除了在神祇的历史渊源上寻根外,更从传统经典中寻找扩建庙宇的“经典”资源,并开始了一连串“正典化”(canonization)③正典(canon)是从希腊文 kanon 而来,其原意为“量尺”,转意为“准则”,后来引申为正典。因此,“正典”可说是代表一种标准或者准绳,信仰者公认为信仰准则的著作称为“正典”,通常用以指如《圣经》《古兰经》等宗教经典。由于正典的形成过程是透过长时间的编写、研究及讨论而完成,后用以指称那些代表民族文化精髓并包含人类普遍价值观的文学作品。相关讨论可参Harold Bloom, The Western Canon: the Books and School of the Ages(New York: Harcourt Brace,1994)和Frank Kermode, Pleasure and Change: the Aesthetics ofCanon(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等。其中Harold Bloom的书有高志仁中译本《西方正典》(台北:立绪文化公司,1998),而Frank Kermode(1919-2010)的书则有张广奎的中译本《变革与愉悦》(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的改变过程。另一方面,由于近年来各种“情人节”为时下青年男女所重视,人们又从典籍文献中记有女娲“置婚姻”、是“皋媒之神”等说法中延伸出,相信去祭拜女娲可以求得好姻缘。后来又在网络传播等媒介的推波助澜下,大福补天宫成为人气颇高、可求得好姻缘的“月老庙”“爱神庙”。
笔者撰写博士论文《伏羲神话传说与信仰研究》之际,对女娲神话与信仰多有涉及,惟受限于论文主题及篇幅,无法深论。近年来,对于民间信仰在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为证明自己的“正统”,重新去传统文献中寻找“证据”;另一方面又为了适应现当代社会的转变以及信众们的实际需求,而有各种“现代化”的创新与改造,以及这些所谓“传统”的“本真性”等问题,颇感兴趣。④相关讨论参见刘惠萍、黄景春、钟宗宪、宣炳善、刘晓峰:《在“传统”与“发明”之间:当代民间文化研究的反思》,《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3期,第1—13页。故不揣浅陋地拟以女娲这位中国最古老的婚姻女神为例,探讨传统中国神话人物在台湾现当代的节庆民俗文化中是如何地变迁及“被发明”,⑤关于“被发明的传统”此一概念,详参霍布斯邦(Eric Hobsbawm)等著《被发明的传统》(台北:猫头鹰出版社,2002)。希望能藉此分析由于社会文化变迁、人们的需求改变,而使得传统神话或信仰被“再神话”与“再发明”的现象。
二、台湾宜兰县壮围乡的大福补天宫
台湾宜兰县壮围乡的“补天宫”,因位于该乡的大福村境内,故当地人普遍称其为“大福补天宫”。关于补天宫的建庙源起,该庙网站载:
道光八年(1828)岁次戊子,五月间村童数人在海边游玩,忽见波浪间金光闪闪,漂来一尊神像,乃现奉祀之大娘神像,神像底刻有“浙江女娲娘娘”六字,经过众议,奉祀于大福村14邻126号附近草寮内。经过二三年,神灵显赫,香火日盛,乃在8邻45号之地,兴建木造庙宇奉祀。
清咸丰元年(1851),岁次辛亥春,头城康曜及本村陈东立捐献现有庙地(面积六分余地),由士绅陈歪、陈庚及陈东立等筹建坐东朝西,土墙木造庙宇一座三间,是年五月九日落成入庙。……①大福补天宫官网:http://www.nvwa.org.tw/p01.htm,浏览日期2015/8/31
可知该庙最早是因有村民于海边捡到到底部刻有“浙江女娲娘娘”的神像,故将其奉祀于附近的草寮内,后来因神灵显赫,香火日盛,村民乃兴建木造庙宇奉祀。其后,又分别于清咸丰元年(1851)、民国十一年(1922)、1964年、1975年、1980年多次修建,才有今日的规模。(图1)
从相关的文献记载可知,补天宫所在的宜兰县壮围乡大福村,位于壮围、头城、礁溪三个乡镇的交界处,东邻太平洋,开发甚早,早在清朝即已成庄。②大福,古称“大堀”“大窟”,原隶头围堡(头城),19世纪末改名“大福”,1920年划归壮围堡(壮围乡)。关于“大福”之名的由来,一说源自地理环境的特征,因在汉人入兰垦拓之前,大福村北边有打马烟社、南边有哆啰美远社二处平埔族社,各倚沙仑傍河水而居,而汉人则在两个番社之间开垦。这个垦地因地势低洼、容易积水,所以称为“大堀”。另一说则以为此地原来有一水深可覆竹竿的水窟,故称为“大窟”,后因“大窟”不雅,改为“大福”。此外,当地还有传说:荷兰人至台,疑将龟山岛视为基隆屿,欲靠岸停泊,船只因此搁浅于大福海滨。当地居民靠近,荷兰人害怕逃逸,留下满是珠宝的船只,当地居民因此发了财,故称“大福”。参见施添福、翁佳音等:《台湾地名辞书·卷一·宜兰县》,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印,2000年,第116页。早期村民多以农、渔为生,而宜兰北方正位于北太平洋环流上,受季风影响,村民于海边捡获由东南沿海一带漂来的神像,这是极有可能的。③这种现象在台湾沿海地区颇为常见,或有研究者称为“漂流神”。而从庙方所保留的清咸丰元年(1851)补天宫老照片(图2)来看,早期的补天宫只是一座村落型庙宇。
虽然早期台湾大部分的汉族住民都是从东南沿海的福建、广东等地前来移垦的。壮围乡,旧名“民壮围”“民壮围堡”,乡名的由来便是为了纪念清嘉庆七年(1802)由福建漳州人吴沙率众进入开垦兰阳平原有功的青壮乡民的。但是,从宜兰早期文献的记载来看,当时前来移垦的福建漳州人可能没有从原乡带来女娲的信仰。因此,大福的补天宫应是台湾最早的一座女娲庙。
不过,对于早期大福村的村民来说,他们对于流传久远的女娲神话传说,似乎也并无太多了解。大概在1942年左右,日本研究者西缘堂曾亲自前往大福补天宫调查,他在《寺庙游记》中这样写道:
“补天宫”在头围庄大福,据说是祭祀女娲娘娘的庙。因为这种庙不多,我便从宜兰恶战苦斗二小时,以脚踏车疾驶在刚下过雨的恶路上。……
女娲娘娘是右手执着瓶子,左手捧着金瓢的女神像。在很早以前,有一女神木像漂流到大福海岸来,拾起来一看,有中国浙江省的铭。认为会有灵验而把她祭祀的便是这女娲娘娘。根据中国古老传说,昔者共工氏与祝融起了斗争,……
于是女娲便用五彩石来补天,所以这座庙便称作补天宫。在台湾一般人的信仰里,此神是造伞业的职业神。……
正月六日与五月九日是这座庙的祭祀日。据说祈求这附近出海捕鱼者的安全与一般航海安全的为多。①西缘堂:《寺庙游记》,林川夫主编:《民俗台湾》第三卷,台北:武陵出版社,第243—244页。
由西缘堂的叙述可知,大福地区的人们对于补天宫女娲娘娘的崇拜与信仰,初始是为祈求附近出海捕鱼者与一般航海安全的为多,并没有受到传统典籍与文献中所记载的女娲“补天”“治水”及“造人”“制婚姻”等神话传说的影响。
此外,我们从庙方采集乡野传闻,并撰文登载于宜兰县大福补天宫的“简介”来看:
清光绪二十年岁次甲午大福补天宫庙方简兰县城,本宫女娲娘娘出乩指点不准本村村民参加攻城,后来本村村民幸免于难。
清光绪二三年岁次丁酉,土匪结队猖狂,到处抢劫。本村陈文班家,听说土匪要来劫事,赶快建造防御设备,未完成之元月十五夜,土匪计划来劫,半途枪支走火,误伤自己人不吉,退返贼堀,望日再来抢劫时,防御设备已造完成,以致土匪受伤大败而逃。后来据土匪说,有一位女神作对,才不成功,此为女娲娘娘圣驾保护良民之一斑。
……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宫有日军占住,四月三日被盟军爆击机发见,投下炸弹二三枚,全部落在沙滩上,一弹都不爆发。据外村目击者说,分明炸弹命中村的中心地点,有一道彩云从西扫来,此事托神祇佑幸免于难云云……传说女娲娘娘以裙摆一挥,炸弹即往他处飞去,使全村无一人伤亡。②大福补天宫:《大福补天宫简介》,宜兰:大福补天宫出版,出版年月不详,第6页。
亦可知早期大福地区的人们对女娲娘娘的崇信,更多是因为她能出乩指示村民不参加攻城、防御土匪、接炮弹等保卫乡里安全的灵验事迹有关,也与传统文献中记载的女娲各种神话传说和事迹完全无关。
据佛光大学乐活生命文化学系的研究生简秀帆在大福村所做的口述调查,整理出补天宫女娲娘娘还有出神奇的药签、抓鬼降妖显神通及庇佑大福村民补鱼、捞鱼、养殖事业等灵验传说。③简秀帆:《宜兰壮围女娲庙——补天宫之研究》,宜兰:佛光大学乐活与生命文化学系宗教所硕士论文,2013年,第112—114页。可知在村中耆老的记忆中,也没有受到中国古文献中女娲神话传说记载的影响。
另一方面,大福补天宫以农历的五月初九为女娲娘娘诞辰日,这与大陆其他各地不尽相同。河北涉县娲皇宫认为女娲的诞辰日是农历三月十八、河南西华县的女娲城则认为是腊月二十一是女娲的生日、陕西骊山的人祖庙认为是农历正月二十、山西交城县覃村则称女娲娘娘的生日是农历五月初九……等,①山西省交城县覃村因生产琉璃制品,村人尊女娲为琉璃匠人的祖师。当地人说农历的五月初九是女娲生日,也是女娲炼石补天的日子。每到这一天琉璃匠人们都要祭祀、纪念女娲,称这天为“琉璃节”。另也有地方以正月十五日是女娲完成补天的日子,并将这天定为庙会。②如河南西华县的女娲思都岗村等地相传腊月二十一是女娲的生日,正月十五是她补天完成的日子,因此,每年的腊月十七到二十三、正月十二到二十,都要举行庙会。张翠玲:《西华女娲城庙会文化价值雏议》,《民间文学论坛》,1996年第3期,第51页。其中,山西交城县覃村的女娲娘娘诞辰日与大福补天宫相同,但事实上,两间庙宇并无交流。而大福补天宫之所以选定五月初九为女娲娘娘的诞辰日,纯粹是因为这一天是新庙的建成日。
此外,按文献所记,早期大福补天宫于每年农历五月初九女娲娘娘诞辰时举行庆祝仪式。从目前庙中女娲娘娘诞辰的活动表(图3)来看,在每年的农历五月初六到初九,大福村的村民都会为女娲娘娘举办“圣诞祝寿大典”,包括从初六开始诵经礼赞;初八宫庙祝寿、艺文表演、颁赠仪式、高空烟火;还有初九子时的“祝寿大典”,作“操兵练将”“过火”“谢江”等仪式,并聘请梨园演出数日的酬神戏。③因宜兰是早期台湾“歌仔戏”的发源地,自清朝以来,相关的戏剧活动即相当兴盛。当地的耆老回忆,自1938年的大福大拜拜开始,一直到目前为止,每逢女娲娘娘诞辰,当地居民都会在庙前搭起三四个戏棚,让当地的职业戏班“拼戏”。据简秀帆访问村中老人说,1938年的大拜拜,曾在五月初九当天有五棚戏同时开演,即四棚子弟戏、一棚大戏,即今日所谓的歌仔戏。当年曾为了防止因拼戏而引发事端,村长召集村民开会决议,只要发现其中一棚戏,看戏的人较少时,则以吹号角及摇黑旗方式,让戏班停止演出,以防戏班因怕输戏而吵架。简秀帆:《宜兰壮围女娲庙——补天宫之研究》, 第82—83页。其中,“操兵练将”④所谓“操兵练将”是指由主神女娲娘娘中的大娘(即当年村童在海边拾获的开基娘娘)、二娘、武大娘分三条路线,在村内各个角落巡视一圈,这个仪式受到村民的特别重视,因为村民深信凡娘娘武轿经过之处必能扫除恶煞。和“踩踏火盆”⑤“踩踏火盆”,即一般民间信仰中的“过火”。“过火”又称“踏火”,是一种常见的民间洁净仪式。民间信仰者认为通过这个仪式可以达到除秽、祛邪、解厄的效果,一者驱除神明身上被妖魔所附的邪气而增加神威;二者参与的信徒可藉此避邪、改变运势。“谢江”⑥“谢江”,即祭水神,主要目的在感谢水神保佑人民平安,并有感谢供给饮用、洗濯等效用。同时,也要安抚那些溺死、枉死的水鬼冤魂,以免水鬼来“捉交替”。花松村:《台湾乡土全志》,台北市:中一出版社,1996年,第12卷,第341页。则是整个活动的重头戏。从“踩踏火盆”“谢江”这类早期大福补天宫于女娲娘娘圣诞所举行的各项活动来看,最初补天宫女娲娘娘的职能,可能较接近村落的保护神及江海神。
综上可知,或由于补天宫的开基神像是由海上漂来的,而非由早期汉族移民所带来,当地居民并不清楚“浙江女娲娘娘”的由来及信仰内容,同时大福村是一个临海的渔村,早期村民多以农耕或打渔为生,而流行于中原地区的女娲神话及信仰内容,亦与大福先民所处的环境及所需不符。因此,在早期的大福地区,补天宫的女娲娘娘信仰与职能,比较像是一般的村落守护神,并没有受到中国传统的女娲神话与信仰的影响。
三、女娲娘娘信仰的正典化
经由前面的讨论可知,虽然,早期大福村的村民对于中国古代神话与民间信仰中的“女娲娘娘”并没有太多的认识,但从大福补天宫的《简介》及《联合报》等媒体的报道可知,补天宫的建庙是因当年由村童从海边拾得的庙中开基神像底部刻有“浙江女娲娘娘”六个字的关系,故自20世纪80年代海峡两岸加强交流以后,庙方主事者便积极“寻根”“认祖”,想让“壮围女娲娘娘回家”。
据《联合报》的报道,大约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补天宫由于扩建庙宇之需,庙方的主事者曾冒着当时两岸仍未通航的禁令,搭乘渔船从头城镇梗枋渔港直航至福建省,欲求取120余尊神像回台供奉。
壮围大福补天宫奉祀的女娲娘娘,由于底部刻有“浙江女娲娘娘”六个字,……补天宫副主委陈益春、祭典组长陈传成等人曾组团前往大陆浙江探寻祖庙,但当年飘洋过海的女娲娘娘祖庙已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毁损,仅只知道那座山在当地被唤为娘娘山。
随后补天宫的管理委员会仍不死心,陆续前往大陆五六次,再继续追踪并查阅大陆资料才知道,浙江女娲娘娘的祖庙是在陕西华清池附近的娘娘山,但庙基规模已不若大福补天宫,寻亲的计划才作罢。①《台湾真奇庙,壮围女娲娘娘要回家》,《联合报》,1998年04月22日第17版“乡情”。
另,当时的《联合报》及《中国时报》更分别以“补天宫信徒福建直航——大陆去朝迎娶神像回来补天”“一心拜女娲 捕鱼作幌子,陈荣宗‘风’向大陆演出认祖记”的斗大标题报道此事。②《女娲信徒寻根 迎驾场面热闹,渔船从浙江载来百余尊神像 绕境祈安轰动宜兰》,《联合报》,1990年04月15日第4版;《一心拜女娲捕鱼作幌子 陈荣宗“顺风”向大陆演出认祖记》,《中国时报》,1979年4月8日,第十四版。可知自20世纪80年代,大福补天宫的管理者开始积极地为补天宫的女娲娘娘“寻亲”,并寻找中国文化的“根”。
除了在神祇的“由来”上寻根外,庙方更从“经典”中寻找资源。补天宫自20世纪80年开始进行大规模增建工程,除远赴福建及杭州采购增建用的石雕、石堵、木刻浮雕、九龙网、石龙柱、神龛等外,庙方更在新庙的门柱上以古籍文献中所记女娲“补天”以及“行嫁娶”“正人伦”“作笙簧”“制渔网”等“娲皇”功迹为内容的匾额与楹联。(图4、5)
除了正殿的各匾额、楹联外,在正殿后方、面中庭的墙壁上,更有一幅面积颇大的“女娲补天”壁画。画中女娲长发披肩,上身穿大袖袍,下着及地长裙,长脸细眉,姿态婀娜,左手上举,作补天状。右侧则有“第六届管理委员会监察委员、委员敬献”的墨书题字。(图6)
此外,庙方更在2008年10月,于补天宫前主委游松阵率干部10名参访湖北省竹山县女娲铜像及广东蛇口石雕神像后,筹建一座11.6米的“女娲补天”石雕神尊,耸立于香客大楼楼顶,成为补天宫的地标。(图7)
除了在宫庙建筑上大量运用传统经典中女娲神话传说的素材外,近年来,该庙更用心架设专有网站,①大福补天宫网站http://www.nvwa.org.tw/index.htm除介绍该庙发展沿革外,在网页的“本宫导览”部分,则是一篇《女娲娘娘略传》,简述传统文献中记载的女娲事功:
女娲娘娘是我国上古时代,一位神通广大的女神,又称为娲皇、地母。在古老传说中,有女娲造人的故事,她是全中国人共同最早的母亲。是伏羲氏的妹妹,俗姓风,人首蛇身。曾制嫁娶之礼,订下同姓不婚的制度。女娲娘娘“炼石补天”的事迹广为流传……女娲决定炼五色石补天,于是先砍断鳌的四足立成石柱,然后前往竹山山顶,按石的颜色分为五排,当刮起东南风时,就点火烧石,并令童男、童女各一人,持巨扇煽火,经过十七日后,产生五种颜色的浓烟,随风散布在空中,驱走阴气笼罩的天空,完成补天的工作。
虽然,最后几段叙述,有明显的神仙道教化色彩,但基本上是以《淮南子》等典籍文献中所记女娲的伟大功迹为主。
此外,在补天宫网站的“神迹发威”“影像女娲”两个栏目中,更大量征引如《国宝档案》2009年12月10日的《伏羲女娲图麻布画》影片,以及上海电影制作的动画版《女娲补天》,试图以正统的、主流的、典范性的记载叙述,来形塑本庙供奉的女娲娘娘的悠久性与神圣性,并突显其“文化感”。
由此可见,大福补天宫通过神祇由来及身分的追溯、新庙建筑的布置与装饰,以及近年来网站的建置,充分结合了中国古代经典中女娲神话的传统内涵,并在现代宫庙建筑中赋予该庙更多的历史意义,而使得补天宫成为“全台唯一渡海来台”的女娲信仰中心及“正宗”。②大福补天宫网站首页http://www.nvwa.org.tw/index.htm
从以上对大福补天宫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改造”过程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大福补天宫从清道光八年(1828)间因村童数人在海边游玩,“忽见波浪间金光闪闪,漂来一尊神像”,经过众议,奉祀于附近草寮内,后因“神灵显赫,香火日盛”,开始建庙。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后,从宫庙空间意象的营造,到网站相关介绍的改写经典,将原本较偏向“地方保护神”的女娲娘娘,打造成“全台唯一渡海来台”的女娲信仰中心及“正宗”,并以建筑、图像、文字与影像等形式系统,集中地表达出该庙的神祇是“我国上古时代一位神通广大的女神”“全中国人共同最早的母亲”①大福补天宫网站http://www.nvwa.org.tw/p03.htm这样一位具有悠久历史的神灵,更透过历代“经典”中对女娲事迹的相关记载与如《国宝档案》等影片的历史重量,把原来只是大福地区的一位地方俗神改造成一具“权威性”“历史性”的经典大神,而随着女娲娘娘的“圣化”,大福补天宫完成了其“正典化”的过程。
四、女娲娘娘信仰的现代化
除了在传统华夏文明中寻找、确认原可能只是地方保护神的女娲娘娘信仰的源远流长与神圣性之外,近年来,大福补天宫的女娲娘娘更成了全台最灵验的“爱神”与“月老”之一。据台湾学者洪淑苓教授的考察,在1979年间,由于台湾的国华广告公司为推广业务,将“七夕”订名为“中国情人节”,并推出了一系列相关活动之后,台湾各地开始过起“中国情人节”。②洪淑苓:《台湾民间文学女性视角论》,台北:博扬出版社,2013年,第205—206页。之后,又在各种商业的炒作及媒体的传播下,各式各样的“情人节”已成了时下台湾青年男女一年中最重视的节日之一。每逢西洋情人节或七夕这个“中国情人节”,甚至是这几年流行的“白色情人节”,除了鲜花、巧克力、烛光晚餐的广告外,网络及各媒体都会开始出现各种类似“最灵验月老庙”“必访爱神庙,求天赐良缘”“求良缘必去天后宫月老、女娲娘娘 保佑桃花朵朵开”之类的报导,③《求良缘必去天后宫月老、女娲娘娘保佑桃花朵朵开》,欣台湾,2014年5月21日,高宜汝报道,http://solomo.xinmedia.com/taiwan/11690-wedding而大福村的“补天宫”更经常名列求姻缘必去的“台湾十大月老庙”④《情人节没人陪!台湾十大月老庙求姻缘》,MOOK景点家旅游生活网编辑部整理报道,2015-02-04,https://www.mook.com.tw/article.php?op=articleinfo&articleid=11126“全台五大爱神庙”⑤《七夕情人节单身不孤单 全台五大“爱神庙”出炉》,ETtoday 东森新闻云,2013年8月11日,东森新闻旅游中心台北报道,http://travel.ettoday.net/article/254768.htm;《各地月老庙报告 转来的“北部东部版”》,pchome个人新闻台,2009年2月14日,记者邱绍雯专题报道,http://mypaper.pchome.com.tw/powang4/post/1312082439的热门名单之中。其中,宜兰的大福补天宫,更于2013年yam地瓜藤轻旅行频道及yam地瓜藤pk吧举办的“全台五大必拜爱神庙&必访浪漫景点大PK”网友票选中,荣获 “全台十大必访爱神庙”的第三名。相关新闻如下:
爱神降临!!!! 全台十大必访爱神庙与浪漫景点大公开!!
由网友票选出“全台五大必访爱神庙&浪漫景点”:
爱神庙排名依序为:1.台北艋舺龙山寺 2.台北霞海城隍庙 3.宜兰补天宫 4.台北长春四面佛 5.彰化鹿港天后宫。……必拜庙宇第三名则是全台唯一的女娲娘娘庙——宜兰补天宫,……。⑥《爱神降临!!!!全台十大必访爱神庙与浪漫景点大公开!!》,yam地瓜藤轻旅行频道,2013年8月8日,https://travel.yam.com/article.aspx?sn=45800
且在相关的网站中,多会特别加上这样的介绍:
宜兰补天宫主要奉祀女娲娘娘,据传女娲娘娘不只补天,也建立了婚姻制度,并充当人类的第一个媒人,将男女配合起来“造人”,因此后世又尊奉为天下第一媒人,亦称婚姻之神。补天宫跟月老庙不同,不给红线只给佛珠,供品是瓦片和水泥,若不知怎么参拜也可以跟着庙中指示做。①《情人节没人陪!台湾十大月老庙求姻缘》,MOOK景点家旅游生活网编辑部整理报道,2015-02-04,https://www.mook.com.tw/article.php?op=articleinfo&articleid=11126
虽然,关于女娲掌管男女姻缘,为“婚姻之神”的说法,早在《风俗通义》中即已记载:
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行媒,始此明矣。②《绎史》卷三引《风俗通义》。
此外,在宋人罗泌的《路史.后纪二》中也有:
女娲少佐太昊,祷于神祇,而为女妇。正姓氏,职婚姻,通行媒,以重万民之判,是曰神禖。……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媒之神。③(宋)罗泌著,王云五主编:《路史》,台北市:台湾商务印书馆,1971年,卷11,第1—2页。
另在许多民间的口传中也提及女娲是最早让人间男女各自婚配的神人。④如河北抚宁县的《女娲造人》,杨利慧:《女娲的神话与信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引《中国民间文学集成·抚宁民间故事卷》第1卷,第19页。及四川凉山的《女娲娘娘造人》,杨利慧:《女娲的神话与信仰》引《中国民间文学集成·凉山州德昌县数据集》第2卷。由这些典籍文献的记载与民间口传可知,女娲为人间设立了最初的“婚姻制度”,是最古老的“神禖”,故后世多奉祀她为“皋禖之神”。但到了后来,随着父系社会制度的发展,以及唐人李復言所作《续幽怪錄·定婚店》⑤关于《定婚店》的故事,有学者考辨原是牛僧孺(779—847)《玄怪录》中的篇文,并非李复言的作品,列入李复言的《续玄怪录》,是后人分错了。王梦鸥:《玄怪录及其后继作品辨略》,收入《唐人小说研究》四集,台北:艺文印书馆,1978年,第48—50页。故事中那位白发髯髯、面泛红光、手持婚牍及红线,能为未婚有缘男女谱定姻缘的“月下老人”形象的深入人心,女娲“创制婚姻制度”的说法早已为人们所遗忘。如在台湾各地的月老庙,或各宫庙所奉祀的灵验“月老”,几乎都是以《定婚店》故事中的“月下老人”为原型。此外,据笔者目前所掌握的信息,在今大陆各地主祀女娲的祠庙,也没有把她当成“月老神”或“爱神”的。但到了21世纪的中国台湾,女娲娘娘竟又重新再获得许多青年男女的青睐,并则将祂视为灵验的“月老神”“爱神”,这实在是颇为有趣的现象。
首先,近年来台湾民间称女娲娘娘庙为“月老庙”“爱神庙”,可能都只是一种现代语汇的使用。由于古代中国人的婚姻多是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故无论是女娲;抑或是后来的“月下老人”,在掌理、促成人间姻缘之前,大概都不会把男女二人的“爱情”考虑在内。⑥在中国传统的礼教社会,青年男女之间,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了唯一的缔结婚姻关系的途径,而媒人便成了沟通男女双方的唯一媒介。从《诗·齐风·南山》中便有“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管子·形势解》:“自媒之女,丑而不信。”《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可知媒妁是婚姻的首要条件,即使男女相爱,没有合适的良媒说和便不能成婚。且无论是女娲或是月下老人,他们的主要职能皆在掌管“婚姻”,而非“爱情”,因此,将女娲庙视为“爱神庙”,其实并不适当。
其次,所谓“皋禖”,“禖”即“媒”也。郑玄《礼记·月令》注云:“变媒言禖,神之也。”此外,也有人认为禖来自“腜”。如《说文解字》云:“腜,妇始孕,兆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则云:“按高禖之禖,以腜为义。”《广雅·释亲》也说:“媒,胎也。”可知“媒”亦有“胎孕”的意思。另如《月令章句》也说高禖是“所以祈子”“以祈孕妊也”。可知“高禖”是主掌生育的,而祀高禖、拜女娲娘娘多有“求子嗣”的目的。①如《诗·大雅·生民》有“克禋克祀,以弗无子。”一语,《毛传》便解释为:“弗,去也,去无子求有子,古者必立郊禖焉。”(清)阮元审定,卢宣旬校:《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毛诗注疏附挍勘记》,台北:艺文印书馆,1965年据清嘉庆二十年[1815]南昌府学刊本,卷17,《大雅·生民之什诂训传第二十四》, 第587页。因此,亦与“爱情”无关。
当然,从前面的叙述可知,早期大福地区的村民是将女娲娘娘视为祈求出海捕鱼者及航海平安的地方保护神,相关记载及口传中都没有提到她创造制婚姻制度、是最早的“媒神”等说法。至于何时开始将女娲娘娘视为“姻缘神”“月老神”?由于此说广泛流传于电子媒体及网络,具体出现时间已不可考,而据笔者目前所见的有限资料,最早提及来补天宫“求姻缘”非常灵验的,可能是陈安茂于《台湾灵验寺庙全纪录》一书中曾言:补天宫内格局的布置中,最得利的即是金炉的位置藏在虎边,位置虽不明显,但却是在最得利的地方,加上补天宫是以女神为主,而此金炉又盖成四四方方的形状,宛如女人藏私房钱的口袋一样,所以这个金炉让补天宫的七位神明显化更有力量,来此求姻缘、求生意求钱财都会非常地灵验。②陈安茂:《台湾灵验寺庙全纪录》,台北市:葳森文化,2003年,第140—152页。由此或可推知,将女娲娘娘视为“姻缘神”“月老神”,应该是近二十年的事。
不过,在近十年来相关的报道中,大多更多地引用古代典籍文献中的说法,说:“据传女娲娘娘不只补天,也建立了婚姻制度,并充当人类的第一个媒人,将男女配合起来‘造人’,因此后世又尊奉为天下第一媒人,亦称婚姻之神。”③“情人节没人陪!台湾十大月老庙求姻缘”,MOOK景点家旅游生活网编辑部整理报道,2015-02-04,https://www.mook.com.tw/article.php?op=articleinfo&articleid=11126此外,从许多的网站中也可以看到:如至庙中求姻缘,补天宫不给红线只给加持过的佛珠,另外想祈求的人也不用准备甜食,反而要准备瓦片跟水泥,再依庙方的指示进行。使用水泥、瓦片等作为祈求姻缘之物,(图8)似亦与相传女娲曾“抟土造人”及“补天”有关。
综上可知,在史前部落时期,源于原始初民与大自然抗争及基于种族繁衍的需求,创造出了女娲“补天”“造人”“置婚姻”等神话。然时代发展到了21世纪的今天,抵御洪水与祈求子嗣的愿望,已逐渐被日新月异的科学工程及医疗技术所满足与完成,因此,女娲娘娘作为“高禖”管理生育的功能与目的,可能就没有那么地符合现代人的期待。在讲求自由恋爱的现当代台湾,因深刻体会爱情往往是可遇不可求,人们仍愿意相信姻缘是“天注定”的,因此,女娲这位最古老的“高禖”,除了主掌“生育”外,司人间“婚姻”的性质,开始被自觉和不自觉地借用,而成为一种“被发明的传统”①霍布斯邦(Eric Hobsbawm)等著,《被发明的传统》,台北:猫头鹰出版社,2002年。的文化资源。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女娲神开始被赋予了创新性的变化,相关的民俗与信仰功能,更在快速的商业化与市场化背景下被重塑了。同样地,女娲娘娘被视为现代“月老”“爱神”这一新“传统”的产生,在功能上不但跨越了原始女娲神话与信仰的内涵,更已被时代赋予了更多元且丰富的功能,其“意义”也被进一步地扩大了。
法国社会学者布迪厄(Bourdieu, Pierre, 1930—2002)认为,文化的变迁本身即是在既定时空之内各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在社会进步的同时,文化的推陈出新和创造力也是适应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②邱天助:《布尔迪厄文化再制理论》,台北:桂冠图书,1998年。而文化最根本的特点就是它的自我创造性,也就是文化生命,更具有自我超越、自我生产、自我创造的特征,即文化的自我更新能力。③同前注。由以上的讨论可知,原僻处东台湾海滨的大福补天宫,本来是没有与华夏民族上古创世女神“女娲”相关的信仰背景,但在特殊的机缘下,与渊远流长的女娲信仰汇流,并获得了系统表述的资源,而使得其信仰内涵有了更多的参照及进一步传播的条件,开始了正典化的过程,并从这些“传统资源”中找到了新元素,充分利用它们而形成一种新民俗,遂在21世纪的今天,创造出不同的文化与经济价值。
五、结语
美国人类学者詹姆斯·沃森(Watson, James L.,1943-)在论述社会主流意识与民间宗教的关系时曾指出,在民间宗教信仰中,主流意识会积极地“引导大众”。④詹姆斯·沃森:《神的标准化:在中国南方沿海地区对崇拜天后的鼓励》,收入韦斯谛编:《中国大众宗教》,陈仲丹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82页。也就是说,社会主流意识会引导民间宗教的选择,而民间宗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顺应社会主流意识的影响。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化,主流意识的转变,加上现在的网络媒体在宣传上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使得过去民间信仰与文化倚赖村落传统及口耳相传的传承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这些在地方精英与社会需求作用下所催生的“文化再生产”,进一步使得女娲信仰的传承与发展环境产生了新的变化。故而到了21世纪的中国台湾,通过形象的人格化塑造、功能的多功利性要求和情感的伦理化投射,华夏民族的创世大神女娲走下了神坛,走进了信仰者的世俗生活,充分地展现了民间信仰的世俗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