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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写卷S133补考

2019-04-21王雨非

文教资料 2019年36期
关键词:左传

王雨非

摘    要: 英藏敦煌写卷S133是《群书治要》中的《左传》节本,之前学者在研究其版本来源、抄写年代等相关问题时,从未将金泽文库藏写本《群书治要》与S133写卷进行对比研究,本文从这一角度出发,试对S133写卷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探析。

关键词: 敦煌写卷S133 群书治要 左传

英藏敦煌写卷S133号是《春秋左氏经传集解》的节本,背面为《秋胡变文》和一种失名类书。该《左传》写卷首部残缺,起自《襄公四年》“兽有茅草”之“草”,至《襄公二十五年》“今吾见其心矣”,中间节抄襄公九年、十一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二十一年、二十三年内容,大字为传文,双行小字为杜预注,无经文。

王重民《敦煌古籍序录》将此写卷命名为“春秋左传抄(?)杜预注”,疑似《唐书·经籍志》记载的《春秋左氏抄》①(56-57)。陈铁凡驳斥王说,并将写卷与《群书治要》中的《左传》部分对校,发现“除少数文字的异同以外,其余体例、行款、以及传注的起讫和删节的字数,两者完全一样”②(284)。我们认为他的结论是正确的。后向达、郝春文等学者仍将此写卷著录为《春秋左传杜注》的节抄本,似乎并不重视陈铁凡的意见。而许建平《敦煌经部文献合集》则将S133定名为《群书治要·左传》③(1271)。

陈铁凡、李索、许建平等学者在考校写卷S133时,使用的皆是日本天明七年(1787)尾张藩国刊行的《群书治要》(以下简称“尾张本”),暂时还未见到将前金泽文库藏《治要》钞本(以下称“金泽本”)与写卷S133相互比对的研究。金泽本抄写于镰仓时代(1185-1333),今藏日本宫内厅书陵部,是各传世足本《群书治要》的共同祖本。而尾张本《治要》中有大量文字被日本学者根据所引原书的通行版本校改过,实际上和早期的《治要》已有许多差异。通过比较,金泽本的书写习惯、文本内容与写卷S133更为接近,因此本文将金泽本《群书治要》与写卷S133相互比勘,对陈铁凡的结论作一些补充,并对写卷的性质和年代问题作一总结。

一、S133为《群书治要》补考

经陈铁凡考证,S133和尾张本的异文不超过二十余字,且大多是写本文献中通假字、讹俗字的差异。许建平先生已用尾张本与写卷S133对校,发现了不少文字差异,并做过详细的校记。我们将该写卷与金泽本《群书治要》比对,认为二者间的差异远少于前人的认识。

首先写卷S133与金泽本《治要》在用字习惯上高度一致,试用表格呈现敦煌写卷S133、金泽本《治要》与尾张本《治要》中对于正俗字、异体字的使用情况:

S133与金泽本在异体、俗体字使用上的相似性正表明了二者在文本流传脉络中应当存在某种联系。

其次在文字内容上,写卷与金泽本《治要》也有许多相同的特征。今逐条列举于下,大字为正文,括号内小字为杜注。

(1)公曰:然则莫如和戎。

金泽本《治要》“戎”误抄作“我”。尾张本《治要》及《左传》(中华书局影印阮刻《十三经注疏本》,下同)在“和戎”后有“乎”字,金泽本与写卷俱无。

(2)小人展力以事其上。

展,金泽本同,尾张本及《左传》作“農”。

(3)小人伐其技以憑君子。

憑,金泽本同,尾张本及《左传》作“馮”。馮、憑为古今字。

(4)奉其君,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眀神。

眀神,金泽本同,尾张本及《左传》作“神明”。

(5)以縱其傜。

縱,金泽本同,尾张本及《左传》作“從”。從、縱为古今字。

傜,金泽本作“滛”,尾张本及《左传》作“淫”。滛是淫的俗字。写卷作“傜”,字形上与金泽本作“滛”相近,当是抄误。

(6)何以止吾盗?(吾盗,谓国中也。)

吾盜谓国中也,金泽本同,尾张本及《左传》无“盗”字。

(7)(乐王鲋,乐桓子也。)

乐桓子,金泽本同,尾张本及《左传》“乐桓子”前有“晋大夫”三字。

(8)臧孙曰:季孙之爱我,美疾也。

美疾,金泽本同,尾张本及《左传》作“疾疢”。

(9)美疾不如恶石,疾之美,其毒滋多,孟孙死,吾亡无日矣。

两“疾”字,金泽本同,尾张本及《左传》皆作“疢”。上述三“疢”字S133与金泽本《治要》同误作“疾”。

通过对校,我们发现陈铁凡所言S133与尾张本《治要》间的多数异文和用字差异,在金泽本中都是不存在的。我们推测S133与金泽本《治要》拥有共同的文献上源,可以证明S133的文字毫无疑问就是《群书治要》中的《左传》部分。同时还可以看出,《群书治要》自传入日本,经过四五百年的传抄仍然比较忠实地保留了唐代文本的面貌,因此金泽写本《群书治要》是非常可信、可贵的文献资料,有着重要的文献学价值。

二、S133写卷的校勘价值

在对校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两处比较有意义的异文,可以补充大家对于《左传》早期版本面貌的认识。

(1)君子尚能而让其下,小人展力以事其上。是以上下有礼,而谗慝黜远,由不争也。(襄公十三年)

写卷S133及金泽本《治要》中“展力”,尾张本及《左传》作“農(农)力”。尾张本作“農”来源于日本学者依据《左传》对原写本《治要》的校改。实际上除了S133和金泽本,初刻唐石经《左传》中此处亦作“展力”。

历代研究中支持作“農力”者较多。魏了翁《鹤山渠阳读书杂抄》云:“農力乃‘農用八政之‘農,厚也。”竹添光鸿《左氏会笺》赞成此说。洪亮吉《春秋左传诂》云:“宋本作‘展力,石经初刻亦作‘展,皆后人臆改,不足据。”④(527)王引之《经义述闻》曰:“《广雅》:‘農,勉也。言勉力以事其上也。農力犹努力,语之转耳。”⑤(43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王叔岷《左传考校》赞成王说。

亦有认可作“展力”者。如陈树华《春秋经传集解考正》曰:“石经本作‘展,后改刻作‘農,非是。”李富孙《春秋左传异文释》曰:“《石经》作‘展,即小人尽力之意。”又朱骏声《春秋左传识小录》则认为二说皆可:“作‘展是也。若执误字,则《书·洪范》‘農用八政,‘農读为‘襛,犹厚也,亦可通。”各说可参看许建平《敦煌经部文献合集》在此处所作的注释⑥(1280)。

我们认为S133、金泽本《治要》此处作“展力”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文字讹误。其一,历史上的初刻唐石经与S133敦煌写卷和金泽本《治要》皆作“展力”并非巧合,应当有它的版本依据;其二,各家将“農力”解为厚力、努力,都是为了与前文“尚能”二字形成对文,而“展力”意为尽力、努力,和各家所解释的“農力”在意义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其三,“展力”一词常在古书中出现,如《三国志·杜恕传》“此自熊虎之士展力之秋也”、《水经注》“帝躬自掘土,率群臣三公已下,莫不展力”等等,相反以“農力”为努力仅见于《左传》这一处。因此作“展力”很可能是唐时期《左传》的一种通行版本的面貌,在意义上也没有不通。至于展、農二字之间的形讹关系,依现有的证据来看还不能下定论,但是S133和金泽本《治要》无疑是初刻唐石经作“展力”可信的有力支撑。

(2)臧孙曰:季孙之爱我,美疢也;孟孙之恶我,药石也。美疢不如恶石,疢之美,其毒滋多,孟孙死,吾亡无日矣。(襄公二十三年)

S133和金泽本中“疢”字全误作“疾”,这可能是《群书治要》写本系统的讹误,我们这里对写卷文字做了径改处理,以便接下来问题的讨论。前一处“美疢”,尾张本及《左传》作“疾疢”。

《大广益会玉篇·疒部》“疢”下引《左传》云:“季孙之爱我,如美疢也。”胡吉宣《玉篇引书考异》认为:“‘疾疢之‘疾当依《玉篇》引证作‘美,《传》下文云:‘美疢不如恶石,疢之美,其毒滋多。可证上文本为‘美疢。”⑦(100)许建平也同样主张此处作“美疢”⑧(1285)。

我们认为此处仍作“疾疢”更妥。胡吉宣以下文有“美疢不如恶石”为上文亦作“美疢”的证据,实际下文中“美疢”當与“恶石”相对,如果上文作“美疢”,则是以“美疢”与“药石”相对。《左氏会笺》云:“药石为疗疾病之石,专指一物言之,非分石与药为二物。”⑨(1395)所以此处“药石”是一个名词,不添加任何修饰语,相对的,前一句也应该是“疾疢”这样的名词,并不需要“美”这样的修饰词。《吕氏春秋》高诱注引《左传》正作:“季孙之爱我,疾疹也。”疢、疹二字通用。S133及金泽本《治要》与《玉篇》引文同作“美疢”,只能说明作“美疢”者可能是一个早期较为常见的错误版本。

另外,我们还可以借助S133写卷补正传本《群书治要》。如S133写卷中襄公二十一年的这一段文字:

其人皆咎叔向。叔向曰:“必祁大夫。”祁大夫,祁奚也。室老闻之,曰:“乐王鲋言于君,无不行,求赦吾子,吾子不许。祁大夫所不能也,而曰必由之,何也?”叔向曰:“乐王鲋,从君者,何为也?……”

在金泽本及尾张本《群书治要》中,第二处“叔向”皆脱漏,可能是漏抄重文符号所致;“赦”皆作“救”,因字形相近而误;皆缺少“而曰必由之何也叔向曰乐王鲋从君者”十六字,十六字大约正是古写本《治要》中一行的字数,这里的脱文很可能是《治要》在传抄过程中抄漏了一行。基于我们对S133写卷内容为《群书治要》的定性,完全可以把S133也视为《治要》的一个版本,来校订其他版本《治要》的文字讹误。在将来的《群书治要》整理本中,就应当依据S133写卷订正、补足传本《治要》此处的讹字和脱文。

三、S133写卷年代及性质问题补述

关于S133写卷的年代问题,王重民认为因该写卷“唐讳不避”,故定为六朝写本;至于其中一节“民”字有缺笔,他认为是唐人所补。⑩(56-57)陈铁凡则表示该写卷中间没有任何割裂痕迹,王重民所言六朝写本经唐人后补其中一节,并不现实;而文中只要有避唐讳,就绝非六朝遗物,而是唐初写本。{11}向达详细分析了写卷中避唐讳的现象,除了有“民”字缺笔现象,还有将“民”改成“人”或“民”改“人”再误作“仁”的情况。{12}许建平认为写卷“虎”“世”“民”“治”诸字多不讳,而偶然出现的“民”字避讳现象当是写卷长期传抄、回改造成的,因此他推测该写卷极有可能是盛唐以后写本。{13}(264)金光一根据《集贤注记》中“天宝十三载十月,勑院内别写《群书政要》,刊出所引《道德经》文”的记载,猜测《左传》节本也很可能是由集贤院据《群书治要》抄出而单行的。{14}(48)若确实如此,则将写卷断代在盛唐以后的结论就是正确的。

王重民、陈铁凡都认为S133写卷是儿童学习《左传》的课本。王重民认为该写卷“取嘉言懿行,盖用以讽诵或教童蒙者”;陈铁凡说此节本是“当时民间学塾根据《群书治要》传抄,作为蒙童的课本”。实际上《群书治要》长期只流传于皇室,民间学塾不会接触到足本《治要》,基于这样的流传方式,我们认为S133写卷不会是由民间学塾直接从《治要》中抄出的,同时也不可能是民间传抄《群书治要》的残存卷帙。《治要》所引《左传》节本最初应当由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自皇室藏书中抄出,而S133写卷既有可能是上层人士直接从《群书治要》中节抄的段落,也有可能是由有机会接触上层社会书籍的人从一种自《群书治要》析出的《左传》节本转抄而成。至于此节本如何流入西域,则难以考证。

S133写卷中襄公九年:“秦[景]公使[士雃]乞师于楚。”其中“景”、“士雃”三字在写卷上补于正文右侧。在其他《治要》版本中,这句话作“秦景公使乞师于楚”。三种版本《群书治要》皆无“士雃”,说明很可能在《治要》中本来就略去了“士雃”二字,这也符合《治要》的编纂时节略文字的体例。“景”、“士雃”三字,无疑是当时为帮助读者理解历史细节而后补的。因此该写卷最可能是用作研习《左传》或了解历史的选读本。

注释:

①王重民.敦煌古籍叙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

②陈铁凡.左传节本考——从英法所藏敦煌两残卷之缀合论《左传》节本与《群书治要》之渊源[J].大陆杂志语文丛书(第三辑第三册).

③张涌泉主编、许建平撰.敦煌经部文献合集(第三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8.

④洪亮吉.春秋左传诂[M].北京:中华书局,1987.

⑤王引之.经义述闻[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0.

⑥敦煌经部文献合集(第三册)[M].

⑦胡吉宣.《玉篇》引书考异[J].吴文祺主编《语言文字研究专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⑧敦煌经部文献合集(第三册)[M].

⑨竹添光鸿.左氏会笺[M].成都:巴蜀书社,2008影印本.

⑩王重民.敦煌古籍叙录.

{11}陈铁凡.左传节本考——从英法所藏敦煌两残卷之缀合论《左传》节本与《群书治要》之渊源[J].敦煌本《礼记》、《左》、《谷》考略[J].孔孟学报,1970(21).

{12}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M].北京:三联书店,1987.

{13}许建平.敦煌经籍叙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6.

{14}金光一.《群书治要》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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