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对脱贫攻坚工程项目进行大清理
2019-04-21孟盛龙在宇通讯员宛远波
文/本刊记者 孟盛 龙在宇 通讯员 宛远波
雷波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吉里列布与办案人员一起分析案情。
因在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中贪污国家扶贫资金,今年8月,雷波县卡哈洛中心乡党委委员、乡畜牧兽医站原副站长巫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该案还有6名村干部参与其中,共同犯罪,一并被查处。
在扶贫项目上动歪脑筋,终食恶果
2018年4月,雷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下达了2018年“短平快”农牧产业扶贫项目,确定由元宝乡打古村、拉租村、椅子村、迎丰村四个村共同实施该项目。项目共涉及贫困户694户3313人,计划资金331.3万元,包括采购猪、羊、牛、饲粮等6个项目。该项目由乡畜牧站负责人巫华牵头负责,同时也作为评审委员会中的采购人代表,负责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看着价值数百万元的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巫华感觉有利可图,于是动起了歪脑筋。2018年5月,巫华召集张三忠等6人商议投标及合伙做元宝山乡“短平快”项目的相关事宜。巫华当场提出个人要参与该项目,并约定7人每人出资20万元共计140万元共同实施该项目,所得利益由7人平分。
投标成功后,巫华再次召集人商议项目实施事宜。在明知未完全按照合同要求实施项目的情况下,巫华伪造6个项目的验收材料上报,获得县农牧局拨付项目款,扣除支出后剩余资金由7人进行平分。今年6月,县农牧局将该项目质保金划拨后,巫华召集6人将质保金进行了分配。在“短平快”项目中7人共涉嫌贪污扶贫资金121万余元。
巫华等人的精心算计,最终只是自作聪明。在雷波县开展的“明目行动”专项治理工作中,他们一伙人最终迎来法律的制裁。
“明目行动”
“扶贫项目岂能成为‘捞钱工程’!伸手者必被捉。”雷波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吉里列布介绍,巫华案正是该县在“明目行动”中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件。今年以来,雷波按照全州的工作部署,以开展“明目行动”为抓手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聚焦2016年以来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为做深做细做实“明目行动”,雷波县纪委监委在3月便提前启动调查摸底,清理出2016年以来涉及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扶贫开发局等17个部门项目1614个,涉及资金50.37亿元,为“明目行动”顺利推进打好了坚实基础。
为集中解决纠正扶贫工程项目中群众反映强烈、干部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问题,干部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问题,扶贫项目中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问题,雷波县纪委监委召集3个专项督查组,召开了3次联席会议,逐个分析督查出的突出问题。目前,各督查小组正加快进度,结合查出的问题,到实地了解,进村入户开展核查。
明确日期向纪委监委主动说清问题
“现在从州上到县上都在开展‘明目行动’整治活动,就是要集中解决纠正扶贫工程项目中的质量、进度、资金、贪腐等问题……”雷波县烂坝子乡纪委负责人扯起嗓子大声给村民做宣传。
据了解,雷波通过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发布了关于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明确要在9月30日前向县纪委监委主动说清问题,并公布举报电话0834—8821131。目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又开启了“明目行动”新一轮的集中宣传。
自“明目行动”启动以来,雷波县纪委监委赓即启动宣传攻势,瞄准扶贫工程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管理每一环节,以微信、短信、QQ、入户宣讲等形式,全方位多形式进行宣传,争取群众的配合与支持。
今年6月24日,雷波县“明目行动”第一案开庭审理。经查,2016年以来,柑子乡原党委书记兰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中咀坪村新建水泥路硬化工程项目中为施工方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并在工程项目实施中贪污公款。5月11日,雷波县纪委监委对兰波进行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5月20日,兰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确保“明目行动”实现扶贫工程项目合程序、明资金、保质量、促效益、大规范的五个目标。雷波县纪委监委紧盯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管不力的问题、整改不落实问题,强化问题线索处置,严查违纪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已立案12件12人,移送司法2人,形成强烈震慑。
“我们对专项清理行动中认识不到位、履职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乡镇、部门,将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吉里列布在“明目行动”推进会上掷地有声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