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防腐治腐对策研究
2019-04-21金飞宏
文/金飞宏
现场督查作风效能建设。
随着企业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更加开放的经济格局逐渐形成,国有企业在加快发展、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国有企业腐败问题特点明显,大案要案窝案急剧增多,涉及金额越来越大,更具复杂和多样性,出现了向职位低且有处置权的岗位发展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制度机制建设不完善,思想认识水平不够高,监督管理方式不健全。对此,应建立相应措施防腐治腐。
夯基础,切实从严管党治党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国有企业党委要切实拉起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防线,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扛起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这把尺子管党治党,衡量党员的日常行为,才能使每一个党组织和党员都受到纪律的约束。
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国有企业都要完善党的组织、配齐党务工作人员,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建制度,将权力关进笼子
建立完善国企纪检上级领导制度。进一步增强上级党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国企纪委书记由上级直接任命,或实行上级纪委派驻制,突出监督主责,明确职责权限,破除同级监督困难的问题。
建立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各种审计制度,实现“审计先行,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协同作战”的思路。
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加大对掌握人、财、物等部门与岗位实行定期轮换的力度,注重对用人情况的考察和监督,特别是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
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从速、从严、从重查处,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创机制,为干事创业“开前门”
完善激发活力的薪酬激励机制。加快提高薪酬激励制度的市场化水平,将薪酬分配制度与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战略发展等统筹策划,并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业绩考核测评体系。
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内部竞争机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符合的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内部竞争的筛选作用。
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从选人导向、考核评价、教育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着手,不断完善容错纠错配套制度机制,确保容错纠错精准落地,让干部消除顾虑敢作为、愿作为。
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治理机制。合理界定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责权利边界,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制定完善议事规则。
严管控,为防腐治腐“堵后门”
加强对职务消费的管控。把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同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试行年薪制等相结合,进行大胆的改革和实践。企业监事会、职代会和内部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纠正。
加强对风险的防控。强化流程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并购等行为必须按规范流程运行,特别是在投资并购过程中,对一些国有持股但不控股的企业,混改后国有持股比例较小,应严格按照程序,由企业董事会决定并报上级国资委批准。
加强对一把手的管控。要从多方面来考察一把手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完善领导分工负责制,强化监管力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财产按期公示,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年薪经考核后由政府国有股份分红或财政奖励。
加强追责问责力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侵害员工利益的问题,对于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