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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文(10)

2019-04-20

中国经贸导刊 2019年5期
关键词:双创企业

一、关于强化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创新源头供给中的重要作用

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大量的创新要素和资源,在创新创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针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出了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和专利等无形资产价值市场化、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推动科研院所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科研院所创新创业共享行动等若干具体的政策举措,有力推动了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创业,提高了创新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等领域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出台了多项专项政策文件。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将大力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继续完善制度设计,在促进重大科技项目向社会开放、进一步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深化产教融合、认定高校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創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等领域持续发力,充分激发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

二、关于充分发挥大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充分发挥大企业的龙头带动引领作用,实现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是推动创新创业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有关部门和企业推出了系列举措。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制造业大企业创新创业,出台《制造业“双创”平台培育年行动计划》,提出培育制造业“双创”平台的总体要求、主要行动和保障措施,明确了未来三年制造业“双创”平台的发展路径,同时组织试点示范,2017年围绕要素汇聚、能力开放、模式创新、区域合作等4个领域,遴选116个制造业“双创”平合试点示范项目。截至2018年1月底,制造业骨干企业“双创”平台普及率超过70%,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已经成为解放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动能的重要途径。二是中央企业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积极利用自身科研、技术、产业等资源,打造专业孵化平台,为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专业化服务,有效促进中央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联动。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将大力落实《制造业“双创”平合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一是实施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专项,支持建设制造业“双创”公共服务平台和制造业“双创”技术转移中心,提高制造业“双创”公共支撑能力。二是围绕制造业“双创”、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信息物理系统等领域,遴选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培育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三是推动中央企业搭建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促进中央企业创意创新产品和社会资本、民营经济有效融合,深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局面。

三、关于构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机制

为充分激发各类型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积极推动相关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努力构建适应创新创业需求的人才激励机制。一是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对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作了全面部署。二是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在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和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方面提出了支持科研人员创业、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等若干具体的政策举措。三是国务院印发《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在完善人才流动激励机制方面提出了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绩效考核办法、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灵活的引才引智政策等具体措施。四是教育部推动高校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改革,印发《关于高校进一步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91号),强调髙校要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五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启动企业新型学徒试点,出台《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27号),面向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将大力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以构建评价体系、打造研究智库、开展重大活动、推动试点示范等为切入点,构建多层次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的长效机制,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更好发挥企业家作为“关键少数”和特殊人才的作用。同时,大力开展“大国工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弘扬“工匠精神”,形成广泛关注和支持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关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为充分释放金融支持创新创业的重要作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设立运作各类创新创业基金,丰富融资渠道,着力破解种子期、初创期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推动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该基金由国家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按照市场化模式运营并已投入实质运作,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截至2018年6月底,引导基金已支持设立340只创业投资子基金,累计支持了3500余家创业企业。二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设立运作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该基金目前已设立4只基金实体,总规模195亿元,截至2018年3月底,共完成投资项目150个,投资金额近44亿元,其中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项目121个,投资金额29.06亿元。三是国家发改委积极支持企业发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融资,2017年共核准双创孵化债券2支,规模20.7亿元。四是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新创业,截至2017年底,保险业直接或间接投资中小微企业资金规模超过100亿元。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一是继续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进一步发挥创业投资在中小企业发展阶段的扶持作用,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强化效用。二是发挥好各类基金作用,督促已设立的实体基金加快投资,尽早发挥政策效益,继续推动新的实体基金设立工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三是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融资。四是积极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新创业,推动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股权交易市场,畅通科技型创业企业上市融资渠道,探索设立优质创新创业企业IPO快速通道,解决创业投资退出机制问题,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基金规范发展。

五、关于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为构建支撑创新创业的服务体系,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各类平台载体建设,形成全社会创新创业示范。一是推动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2017年先后印发了《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和《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54号),在全国统筹布局120个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分为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和企业示范基地三种类型,分别由在创新创业领域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地方区域、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构成。各双创示范基地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结合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等因素,制定了针对性、差异化的建设方案,充分发挥了支撑当地创新创业的重要作用,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并探索形成了一批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二是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5年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以来,分三批遴选了297家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三是提升创业孵化载体服务能力,科技部发挥专业化众创空间的核心作用,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科技型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推动专业化众创空间开展科研条件平台的建设及共享、线上资源平台的搭建、创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创新创业服务的输出等,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四是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和培训。教育部推动高校聘请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建立了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首批遴选4600多名导师入库。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是加快推动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提升相关载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力争早日再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复制推广。二是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加强培养机制、教师队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六、关于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的主导作用,近年来国家出台实施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发﹝2016﹞28号),推进产权保护走向制度化法治化。截至目前,完善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规范涉企业和涉企业家执法行为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二是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在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方面提出了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等若干具体的政策举措。三是国务院印发《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方面提出了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等若干具体的政策举措。四是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深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等登记制度改革,简化企业办事程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应用,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问题和企业、群众需求為导向,一是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高整体便利化服务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二是持续抓好产权保护各项举措的落实,大力推进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政务诚信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举措,稳定社会预期,切实保护创业创新者的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三是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鼓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制定相关评价指标和评价办法,通过评价发现亟需改进的薄弱环节,加大相关领域改革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具体承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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