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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政策效果持续释放

2019-04-20王阳

中国经贸导刊 2019年4期
关键词:就业人数失业率城镇

王阳

2018年,在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以及各项稳就业、促就业政策持续发力的大背景下,我国就业延续总体平稳态势,就业质量有所提升。

一、2018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一)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近年来同期的历史新高

城镇新增就业人员自2013年以来首次在三季度提前完成了全年预期目标1100万人。截至12月底,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361万人,比2017年同期增加10万人,连续6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完成全年目标的123.7%,达到近年来的历史新高。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586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3419万人。2018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1万人。全年农民工总量28836万人,比上年增加184万人,增长0.6%。其中,本地农民工11570万人,增长0.9%;外出农民工17266万人,增长0.5%。

在就业总量增长的同时,就业结构继续优化,一、二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下降,三产就业人员比重稳步提升。在三产内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新兴服务业就业人员数量增速较快。

(二)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创近年来新低

2018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延续2017年的表现,连续4个季度都保持在4%以内,4个季度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3.89%、3.83%、3.82%和3.80%。2004—2018年4个季度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变化如图1所示,2018年四季度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是自2004年以来的最低水平。2018年各月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4.8%—5.1%之间,实现了低于5.5%的预期目标。10—12月,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4.9%、4.8%和4.9%。其中,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4.9%)比2017年12月下降0.1个百分点,比2018年11月微升0.1个百分点,连续4个月稳定在5%以下。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7%,比2017年同月下降0.2个百分点。

2018年1—12月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变化如图2所示,除7、10月份与2017年同期持平外,其他月份均低于2017年同期水平,11、12月份均比2017年同期低0.1个百分点。分年龄看,25—59岁劳动年龄人口作为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主力军,其调查失业率继续稳定在4.4%的较低水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总体好于往年,20—24岁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员失业率比上年同期下降2个百分点。

(三)就业质量有所提升

一是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继续稳步增长。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829元,增长8.3%。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3721元,比上年增长6.8%。二是劳动力市场活跃度提高。人社部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市场供求数据显示,2018年第四季度求人倍率达1.27,比2017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表明劳动力市场供求保持动态平衡,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增长快于求职人数的增长。三是工作时间保持稳定。2018年,周工作时间不足35小时的就业不充分人员比重较2017年有所下降。四是就业人员的工作稳定性增强。2018年,城镇企业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较高比例,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长期劳动合同的占比有所提高。

二、汇集政策合力促进就业增长

(一)经济总量扩大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

2018年,我国加强经济政策和就业政策协调,着力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的能力,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时,把是否有利于就业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经济增长为就业增长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支撑。“十三五”时期以来,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1个点,对应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已达到190万人,比“十二五”时期平均增加了30万人。比较2013—2018年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如图3所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向好势头。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6.9%,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12万人,但是到了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小幅降至6.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已经攀升至1361万人。虽然三年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下降了0.3个百分点,但是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却增加了49万人。

(二)经济结构优化带动就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具有强劲的就业吸纳能力,其就业容量平均高于第二产业20%左右,在提供就业岗位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2018年,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达46.96万亿元,比2017年增长了7.6%,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2.2%,比2017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与第二产业相比,服务业劳动密集程度高,吸纳就业能力更强,从而使经济增长拉动就业的能力不断增强。这意味着,吸纳同样数量的就业人员,经济的高增速不再是最必须的,反而是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重要。

(三)简政放权激发创业热情和市场活力

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各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落实,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场主体大量增加,民营经济活力增强,成为拉动就业增长的重要力量。2018年12月,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业人数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7%和6.7%,增速分别高于城镇就业人员3.4和4.4个百分点。2018年,我国新增企业达670万户,全国新登记企业比2017年增长了10.3%,平均每天新登记的企业1.84万户,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持续显现。

(四)積极就业政策效力进一步发挥和就业工作大力推进

2018年,围绕稳就业、促就业,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18〕100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18〕13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提升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18〕1433号),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培训,强化就业服务,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此外,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和支持技能提升。2018年,共有68.1万户企业享受到了197.7亿元的稳岗补贴,惠及职工6445万人。

三、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稳就业政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2019年“稳就业”依然是“六稳”宏观政策的首位。我国将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和落实各项稳就业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运用“互联网+”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多渠道就业,进一步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向好。

(一)进一步巩固制造业对稳就业的基础性作用

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等高技术制造业,促进新技术、新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推动互联网企业与生产制造业企业共同发展。加大力度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负担,进一步降低金融涉企经营性收费,严肃查处各种相关乱收费,取缔非法的中介收费。

(二)更大力度实施减税降费行动

落实和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技术企业扶持等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严肃查处针对民营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切实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提高劳动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加强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就业服务同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大力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继续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深入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统筹做好去产能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去产能企业职工等重点人群的职业培训行动计划。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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