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文(4)
2019-04-20
一、关于建立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专项基金问题
资源型城市(地区)转型发展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凸现出来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要求,2008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分三批界定了全国69座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财政安排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支持有关地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已经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2009年安徽省淮北市、铜陵市被界定为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安徽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约80亿元,对有关地方传统产业升级、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关于建立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专项基金问题,财政部认为目前各级政府运用政府引导基金这一政策工具,已经设立了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先进制造业产业投资基金等,支持包括资源型城市在内的产业转型升级、新兴动能培育等,因此不宜再新设专项基金。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财政部等指导资源型城市地区用足用好现有政府引导基金、财政专项资金等政策,引导不同类型的资源型城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积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
二、关于加大资源型城市环境治理支持力度问题
采煤沉陷问题直接危害矿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国家发改委按照国务院有关会议要求,牵头制定了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牵头成立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中央适当支持历史遗留、危害严重、涉及人口多、影响范围广、治理难度大的重点采煤沉陷区治理。2017年起国家发改委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设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印发《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振兴规〔2016〕2739号),安排资金支持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试点,支持方向包括居民避险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建设等,并根据项目类型实行差别化补助标准。从目前各地工程实践情况看,专项确定的支持方向、补贴比例对有关地方加快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已经能够起到较好的支撑作用。此外,中央财政安排的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治理、土地整治工作等专项资金已向矿山矿坑治理倾斜,其中2017年安排资金9.11亿元,支持安徽开展搬迁安置、地质环境治理、生态恢复等综合治理工作。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还组织实施了资源枯竭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一些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已逐步得到解决。安徽省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统筹做好铜陵、淮北等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復相关工作。
三、关于加强资源型城市工业遗产遗迹保护利用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在《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中,都将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作为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中央财政通过国家文物专项保护资金及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等,对工业遗产保护予以了重点支持。国家发改委自2013年起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设立了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专项,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作为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之一。此外,国家发改委在向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推荐安排的专项建设基金中,也对各地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中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项目给予了重点支持。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继续加大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力度,在全国范围开展国家工业遗产认定,陆续发布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研究制定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鼓励支持各地依托国家工业遗产等工业文化资源,打造工业文化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符合条件的工业遗址(遗产)保护项目,可按照现有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申报中央财政支持。
四、关于支持资源型城市创建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市问题
近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正确领导下,以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为突破口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进展。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不仅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更重要的是引导和支持资源型城市未雨绸缪、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的指导意见》均提出“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地区)创建可持续发展示范市”。示范市立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拟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可持续发展基础好、代表性和示范性强、带动作用突出的资源枯竭城市(地区),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转型经验和模式,同时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先行先试有关政策措施。目前,国家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相关工作。支持安徽铜陵、淮北等创建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市的建议,国家发改委将在今后推动有关工作的过程中,统筹研究考虑。
(具体承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