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显实效
2019-04-20张宇华
方圆 2019年6期
张宇华
2018年实行“捕诉一体”以来,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共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提起公诉593件850人,分别占同期起诉数的57.4%和54.8%,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3%。
一是实行快速启动。推动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对于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在提请逮捕的卷宗上加盖“认罪认罚”标识。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审查逮捕阶段加盖“快速办理”标识,建议10个工作日内移送审查起诉。
二是简化办案流程。发挥承办人熟悉案情的优势,在审查起诉阶段制定简化版讯问笔录、审结报告和起诉书模板,侧重讯问到案经过、是否自愿认罪以及侦查过程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行为,突出适用认罪认罚的理由和从宽量刑情节的分析,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具化量刑過程。针对量刑情节运用、量刑计算步骤、调节基准刑、确定宣告刑等操作难点深入探讨学习,研究制定“常见罪名量刑菜单”,涵盖量刑起点、加重情形、从轻减轻情形,并将认罪认罚作为认定从宽的独立情节,实行阶差化评价,通过精准化量刑建议增强制度的正向导向效果。
四是丰富从宽方式。修改完善盗窃、寻衅滋事等常见罪名相对不捕、相对不诉适用规范,衔接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认罪认罚的盗窃数额不大、轻伤害等犯罪嫌疑人相对不捕77人、相对不起诉70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106人,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