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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氏父子处决过多少“台独”分子

2019-04-17汪幸福

百姓生活 2019年4期
关键词:调查局台独分子

汪幸福

台湾著名作家李敖在他的文章、著作和电视节目中,谈到蒋介石、蒋经国父子当年在台打击的“台独”分子时,说真正被枪毙的只有1人。据笔者考证,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台湾被处极刑的“台独”分子并不只1人,应为3人。

1962年“台独联盟”25人被逮捕,宋景松被判死刑

此案起源于“台独”分子陈三兴。陈系台湾高雄人,1956年进入高雄中学。还未成年的陈三兴无心向学,却十分热心社会活动,组织了一个政治色彩偏独的“学进会”组织。1958年7月,陈三兴辍学。离校的那天,他将“学进会”的主要成员召集拢来开了一个会,并宣布将“学进会”更名为“台湾民主同盟”。随后,陈三兴与其弟一道到台北市一家牙科医院当学徒。

到牙科医院不久,陈三兴发现经常到医院找他亲戚的宋景松与自己的理念相同,便动员宋景松加入他的“台湾民主同盟”组织。宋景松过去曾犯案,被警方抓捕过,并坐过多年牢,心里对国民党政权极其痛恨。他加入陈三兴的“台湾民主同盟”后,又将与自己交往密切的好友刘全狮、林辉强带入该组织。

1959年7月,宋景松、陈三兴又将在台湾大学法律系念书的学生苏祯和、董自得两人拉入“台湾民主同盟”。随后,台中市一中的“自治互助会”、高雄市中立中学的“亚细亚同盟”“台独”组织,与“台湾民主同盟”挂上了钩。其中,“亚细亚同盟”头目施明德、蔡财源与陈三兴系小学时期的同学。

经过几次聚谈,宋景松、陈三兴、施明德等人认为,3个组织理念相近,宗旨相同,应合并为一个组织,然后选出一个领导班子。

1959年12月,陈三兴、宋景松等人返回高雄,在施家父子开设的“明春旅社”与施明德、蔡财源及施明德的两位哥哥聚会,决定3个组织正式合并,组建成“台湾独立联盟”,并选举施明德、蔡财源二人为该组织的主要领导人。宋景松虽不是“台独联盟”的头目,却是该组织内活动积极的骨干分子。

此后,“台独联盟”快速发展,还将其触角延伸到了军队。

1962年,“台独”分子们经常在聚会中高喊要大干一场,尽快实现台湾独立的目标。他们正要开始行動时,当局就对他们采取行动了。原来,台湾当局的调查局特工早已盯住了陈三兴。他在高雄高中念书阶段发展的重要成员李植南,感到宋景松、陈三兴的行为系分裂国家,危险性大,不会有什么结果,便主动向台湾调查局自首。调查局考虑到该组织还在发展,叫他暂不暴露,继续在其内部做监视工作。

1962年5月,台湾调查局发现“台独联盟”将有大动作,决定对其下手。在蒋经国的亲自部署下,“台独联盟”在各地的成员陆续被逮捕。3个月后,“台湾独立联盟”案中的25名主要嫌疑犯,被警备总司令部军事法庭分3批起诉,宋景松因是再犯,被首批起诉,并被判处死刑,几天后就押赴刑场处决。该组织的主要头目陈三兴、施明德被判无期徒刑,其他案犯分别被判处2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

1963年,“台独”分子陈智雄被枪决

陈智雄系台湾高雄人,早年在台湾念书,后到日本留学,通晓日、英、法、西班牙语,思想深受日本右翼的影响。二战期间,陈曾被日军征调到印尼、菲律宾当了两年多的翻译。日本投降后,陈智雄留在日本,一面从事对印度尼西亚的贸易,一面从事“台独”活动。

陈智雄是日本境内最早的一批“台独”分子,系多个“台独”组织中的“外交员”,负责对外联络。1955年,台湾当局通过外交途径,与日本、印尼交涉,要求将陈智雄逮捕起来,交给台湾处理。台湾与印尼一交涉,印尼很重视,决定扣押陈智雄。由于陈智雄经营的公司总部在日本,按照印尼的规定,陈智雄必须先被遣返到日本,但此事遭到日本政府的拒绝。

印尼、日本都不欢迎陈智雄,陈无处落脚,被迫在各地飞来飞去,而且时间长达半年,成为闻名国际的“空中飞人”。1955年年底,一瑞士议员在媒体上看到此消息,对陈智雄产生同情之心,决定帮他取得瑞士国籍。陈智雄考虑加入瑞士国籍可进入日本,便很快办理了入籍瑞士的手续。

哪知,陈智雄重新进入日本后,继续在日本大力开展“台独”活动。台湾调查局决定收拾陈智雄。1960年12月,台湾当局与日本政府交涉,提出用交换“日本贩毒犯”的方式,换取日本逮捕、遣返陈智雄。日方同意了,唯一的要求是不得判陈智雄的刑。1960年12月12日,日本政府将陈智雄遣返回台湾。

陈智雄被遣返回台湾之初,当局确未关押他,只对他跟踪、监视。1961年年底,台湾调查局特工发现陈智雄又在筹组“台独”组织“同心社”,十分震惊,决定将其逮捕。经蒋氏父子同意并批准,1962年,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事法庭将其起诉,并判处死刑。

1963年5月28日,陈智雄被绑赴刑场枪决。

1973年,多名“台独”分子被逮捕,为首者郑评被判死刑

郑评系台湾高雄人,生于1934年。20世纪60年代,郑评的妻子患了乳腺癌。为了救妻,郑评变卖了所有家产,最后还是未救活其妻。1969年,他带着两个年幼的儿子从高雄来到台北谋生,投靠基督教教徒游进龙。1971年,郑评因积极参加教会活动,被台湾基督教教会推选为“基督教赴日参访团”团员,前往日本参加基督教“反共联合会”举行的国际大会。

进入日本的第三天,郑评认识了“台独”组织“独立台湾会”的主要头目、著名“台独”分子史明。“独立台湾会”已成立4年,史明正在考虑实施“主战场在岛内”的行动计划,迫切希望在岛内找几个具有“台独”思想的人作为帮手。

史明将自己的想法告诉郑评时,郑评表示愿意加入。两个月后,郑评回到台湾。根据史明的指示,他将游进龙及柯金钟、黄坤能、赖锦桐等人吸收进“独立台湾会”组织,并经常召集他们举行秘密会议,学习日本总部的指示,研究如何扩大组织,如何开展爆破、暗杀活动。几个月后,“独立台湾会”在台湾的人数达20余人。

组织扩大了,“独立台湾会”的“台独”分子几经讨论,决定在台湾搞几个大行动,如暗杀蒋经国及国民党高官。他们甚至计划夺取军械库,攻占装甲部队军营,再以装甲部队为主力,攻打台北的主要据点,推翻蒋氏政权,向全世界宣布台湾独立建国。

正当郑评等“台独”分子蠢蠢欲动时,台湾调查局的特工打进来了。他们首先策反了赖锦桐,然后顺藤摸瓜,弄清了郑评“台独”组织的所有内情。

从1973年7月10日起,20余名“台独”分子有10余名到警方自首,未自首的均被抓捕。

蒋介石、蒋经国指示下属对此案要重处,对为首的“台独”分子郑评要处重刑,把“台独”分子的嚣张气焰彻底打下去。1974年4月11日,郑评被判死刑;黄坤能、林建中、洪维和被判无期徒刑,游进龙被判10年有期徒刑;到警方自首的“台独”分子均免予刑事处分。

1974年8月13日,郑评被押到台北县新店安坑刑场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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