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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与对策

2019-04-15胡虹

安徽农学通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绩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对策

胡虹

摘  要:近年来,绩溪县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在建设思路、职能定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推进速度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存在人员数量与素质、设施设备、机制体制等不完善的问题。该文介绍了绩溪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监管工作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对策;绩溪县

中图分类号 F32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731(2019)04-0066-02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第一道防线,是从源頭上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管的中坚力量。近几年来,在绩溪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绩溪各乡镇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围绕农业投入品,重点监控农作物、畜禽产品质量,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以确保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为目标,在各自辖区内协助县农委农业执法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测体系,大力推进辖区内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使得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逐年稳步提高。

1 工作现状

1.1 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都成立了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落实监管经费,不定期研究部署各项监管工作。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对乡镇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乡镇政府是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县11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于2011年年底全部建设完成,并配备了专兼职监管工作人员,截至2017年底,各监管站全部配备了检测设备,能正常开展检测工作。在村级聘用了8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监管网络基本形成。

1.2 加大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自《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为了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和法规家喻户晓,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培训途径,结合送科技下乡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且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不少于2次,逐步提高了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同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辖区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对农民进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做好农产品生产的田间指导工作。

1.3 协助执法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 以农产品生产销售档案和农资经营档案为监管重点,对辖区内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资经营户进行全面监管。一是全力协助县农业执法队开展日常检查、抽检等工作,大力开展辖区内农资市场整治,建立健全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一户一档,实行动态监管。二是加大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力度,督促各生产经营户严把质量关,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工作,杜绝来源不明、无检疫检验、证照不齐的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三是明确各生产经营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与各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1.4 加强检验监测,提升监管实效 2017年,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一步充实了检验检测设备,开展了以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工作,严格控制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和畜产品兽药超标。自2018年以来,先后对大白菜、豆芽、西红柿等蔬菜水果速测样品7500个,监测规模养殖场“瘦肉精”200份,检测屠宰场肉猪2000余头。

2 存在问题

尽管绩溪县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已经做了不少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部分农户对发展无公害农业存在认识不清、目标不明、信心不足,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对农产品认证工作积极性不高。目前农资价格过高,农产品价格相对偏低,投入与产出比例失调,为了农产品生产利润的最大化,部分农户只注重产量而忽视了农产品的质量,缺乏自律诚信和规范管理,在生产经营中没有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的现象依然存在。

2.2 农产品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低 目前,绩溪县农产品生产仍以分散种养的传统种植模式为主要方式,农业规模化程度小,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率、覆盖率都还不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带来了较大压力。与此同时,不少新农药与添加剂物质的出现,并应用于农产品生产处理过程,也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新的隐患。

2.3 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不足 一是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专业检测人员少,基本上都是兼职检测人员,未配备专业化定量分析实验设备,不具备实验室认证基础,目前仅能开展部分农产品的快速检验工作,无法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不能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依据。二是大量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没有自律性的检测能力,部分企业和合作社虽然建成了检测室,但自检意识不强,检测项目单一,普遍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的问题。三是市场准入检测尚未完全实施。

2.4 经费严重不足 目前,绩溪县还没有将乡镇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乡镇日常监管经费严重短缺。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正常开展检测工作费用没有完全保障,无法保证检测工作的稳定性、长期性。

2.5 基层监管队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源头在基层,重点也在基层,但现实情况是镇、村级监管力量不足,存在缺位现象,监管职责没有落实到实处。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求每个站定编定岗不少于2人,目前虽然大部分乡镇都落实了2人,但都是兼职,个别乡镇只有1人,无法满足农产品质量技术推广指导、监管、检测工作的需要。各村虽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协管员,但多为兼职,且无工作经费,无人员工资,使其无法全身心投入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去。

3 对策建议

3.1 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 结合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实际,组织对以辖区内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从事农产品生产主体为重点的所有农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引导和督促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利用日常检查、指导科技示范户、扶贫工作、农业技术指导等工作,向群众大力普及农产品安全知识,及时曝光辖区内农产品违法典型案件,不断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3.2 进一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 在全面摸清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基础上,加强对各生产主体拟上市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实施安全监测,对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一律就地处理,并溯源追责,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

3.3 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农产品质量检测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要不断加强乡镇检测室软硬件检测能力建设,建成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乡镇为补充,生产基地、大型超市及主要农产品市场为网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实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能够开展县内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定量检测),乡镇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能够开展本乡镇范围内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定性检测),村级和农业企业自检机构能够开展企业内部农产品自律性检测(定性检测)的检测网络。

3.4 落实监管经费,健全监管体系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经费要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建立健全县、乡镇、村3级监管队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开展专项整治及日常工作,督促农产品生产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规范档案记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托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动物防疫员队伍,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全县81个村(居委会)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各乡镇要加强对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员管理,制定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员主要职责,要求按照职责抓好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要落实好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员的工资待遇。

3.5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始终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以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體引领示范带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引导新型主体改善生产和科技条件,鼓励并支持生产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建立“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和证后监管、退出机制,积极培育区域品牌,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政策,完善品牌服务体系,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参与农业地方标准制定和修订,积极引进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健全覆盖优势产业和主导产品的农业标准体系。突出以茶叶、蔬菜、中药材、粮油、畜禽产品等大宗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责编:张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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