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医保基金监管的有效强化
2019-04-15杨舒涵
摘 要:医保基金作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其发展直接关系到民生建设成效,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在此过程中,科学合理的监管举措,是最大限度释放医保基金价值,突出其服务于民本质的重要路径。本文基于对新常态下医保基金监管现状的解析简述,就其有效强化进行了重点探究。
关键词:医保基金;监管现状;有效强化
自20个世纪80年代,我国就已经开始了对医疗保障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探寻,并取得了非凡成效,推动了全民医保时代进程。综合来讲,基于共享发展理念导向的医保基金建设,参保人之间并无直接的利益冲突,加之医疗机构的趋利性,导致其发展中问题层出不穷,建构长效监管机制势在必行,其相关课题研究备受学术界和社会各界关注。
一、新常态下医保基金监管现状
在国家医疗卫生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加之国家系列政策支持,医保基金的服务内容及对象不断扩大,进一步推动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赖。某种维度上讲,医保基金释放了群众就医需求,致使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应,构建完善的监管机制尤为必要,并逐步迈入了一种新常态。在此过程中,受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医保基金监管仍旧存在不少问题,包括制度缺失、组织不力、公众参与弱化等。具体而言,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战略,强调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现阶段国家虽然在法制层面上建构了医保基金监管框架,但是相应的配套制度尚未做出细化,加之地方缺失,难以为行为实践提供保障和支持,降低了此项工作实效。我国医保基金监管问题还集中表现在运行模式上,呈现出了碎片化的特征,即主管部门分割管理和中央与地方分割管理,无形中加大了成本投入,并且增加了基金运作风险。另外,医保基金設置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在公众参与不足的情况下,无法形成强大的聚合力,甚至影响了社会和谐。
二、新常态下医保基金监管的有效强化策略
(一)完善法律制度
法制是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基本保障,为医保基金监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支撑。纵观当今世界医保基金监管实施效果良好的国家,无一不把法律制度建设作为“先头兵”,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明确了该项工程发展方向,值得借鉴和学习。对此,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制配套,不断提升其结构层次,发挥重要的约束力和引导力。例如,在既有《社会保险法》的基础上,对相关医保基金监管的法规条件作为进一步细化,提高其可操作性。同时,各地各级政府还需在国家宏观法律条框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更加科学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明确各方参与全责,不断落实不断修正,及时发现问题,补充现有条款中的缺失,形成强有力的保障环境。
(二)创新工作模式
面对当前我国医保基金监管碎片化的格局特征,应当宏观调整规划,推行“精工简政”,在既有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探寻更加高效的医保基金监管组织结构,促进各层级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提升为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在实际践行中,依托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量化岗位要求,责任到个人,一切以解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核心,完善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同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面向服务群众,是新常态下医保基金监管的起点,要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加强内部治理,对整个工作流程进行再造和优化,提升人员专业素养,及时宣导国家政策制度,并促进其与上级主管单位的无缝沟通,进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取得更大成效。
(三)引导公众参与
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党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并赋予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其在医保基金监管中的参与,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基于公众参与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扩宽了行政监督的视角,削减了不法行为的生存缝隙。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技术应用推动了新媒体发展,为公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新常态下,各地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可依托网络平台,及时更新医保基金来源、管理、结余等信息动态情况,充分行使公众知情权、舆论权等,积极收集和听取公众意见,鼓励百姓对医保基金违规操作行为进行检举和举报,并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对违规操作行为予以严厉的打击。唯有将医保基金监管放置在阳光下,才是其发展的良方。
(四)加强人才建设
知识经济时代,人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对医保基金监管有效强化至关重要。新常态下,医保基金进一步释放了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其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相关工作人员负担,其专业化水平建设势在必行。因此,新常态下,应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因岗择人的原则,综合审查应聘者思想素质和能力素养,结合各岗位职责要求,择优录取,从根源上提升整个工作队伍水平。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活动,对既有工作队伍进行全方位审核,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不断补充其学识涵养,包括法律、医学、审计等,分享有效实践经验,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使之在本职岗位上大放异彩。对于个人而言,亦需不断加强自主学习,及时了解国家政策法律动向,持续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及方法,发挥最大效能。
结语
总而言之,新常态下,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十分重要和必要,其作为一项系统化工程,在我国的发展尚有不足,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法制配套,推进工作模式创新,并注重引导公众参与,在专业化的工作团队支持下,最大限度地发挥价值。作者希望学术界大家持续关注此课题研究,结合实际动态变化情况,针对性地提出更多有效医保基金监管强化建议。
参考文献:
[1] 宋进婉.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途径[J].纳税,2018,12(31):202+204.
[2] 牛 玲.医保基金监管问题分析[J].现代营销(经营版),2018(09):171.
作者简介:
杨舒涵(1987.3.19-),女,河北省秦皇岛人,慢性病管理科副科长,研究方向:医保基金及信息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