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式闺蜜独董,你们比刘姝威“聪明”
2019-04-12马传刚
马传刚
闺蜜成为独董
中央财大的刘姝威女士自称是格力电器董明珠女士的闺蜜,在微信朋友圈晒了晒:“飞抵珠海,与我的闺蜜——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相聚!”这引起许多人的围观。该旧闻与新闻叠加在一起后,使人感觉有些地方不大对劲,很有必要再捋一捋:2019年1月,刘姝威、董明珠分别当选为格力电器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此时,尽管董明珠仍旧没有回应刘姝威的闺蜜一说,但这已经无关紧要了,事实明摆着放在那里。
其后,许多人围观,不乏市场中的重量级人物。中国政法大学的刘纪鹏撰文《刘姝威该怎样帮董小姐?》,指责董明珠“对中国股市以文盲加不感兴趣自居、自豪”,批评刘姝威“大张旗鼓高談闺蜜,有公开挑战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法律之嫌”。经济学者韩志国发布《倾心护主的人能不能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刘姝威是中国上市公司独董中的一朵奇葩,她不具备成为独董的必备素质,而且根本不懂得独董的职责所在。财经专栏作家朱邦凌提出疑问:刘姝威与董明珠关系如此密切,当董事长、管理层与中小投资者发生矛盾时,当这家上市公司陷入内部人控制时,她能真正作为独董为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发声吗?身为董明珠闺蜜的刘姝威能成为真正的独立学者、独董吗?
今年1月,董明珠违规地披露了业绩信息,收到警示函;2月,刘姝威把矛头指向美的集团的同时,还不忘批评监管机构的选择性执法行为。
利益交集弱化独立性
在成为格力电器独董之前,刘姝威与董明珠已经有了许多交集。2015年,刘姝威和董明珠同时亮相,刘姝威在格力新品发布会上表示:“要和董总探讨,推动格力和航天科技集团合作,做技术转移。”2016年董明珠以个人名义投资珠海银隆,刘姝威称赞:“董明珠投资珠海银隆之后银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既有技术又有一个可以说国际一流的企业家,相信银隆会是第二个格力。”董明珠2017年在一个论坛上讽刺美的百亿收购时,刘姝威批评这是一件很糟糕的收购,称“人家会以为中国企业有钱,给其他企业造成很大困难”。2018年4月8日,刘姝威发文《宝能的“颜色革命”》,指责宝能用空手套白狼得来的钱掠夺南玻、万科和格力的股权。次日,董明珠称:宝能伤害过格力。
诚然,2019年之前,作为学者的刘姝威与作为商人的董明珠,在某些话题上产生一些共鸣,确属无可厚非之事,因为二者仅仅是情感上的“闺蜜”,并无利益上的交融。然而,2019年之后,作为格力电器独董的刘姝威与作为格力电器董事长的董明珠,这对情感上的“闺蜜”有了利益上的交集,这一交集无疑弱化了独董的独立性。在独立性大打折扣的情况下,刘姝威恐怕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难有作为。作为格力电器董事长的董明珠,有一个明显的缺点,就是轻视投资者的作用。例如2016年10月,董明珠在格力电器股东大会上对投资者发飙:我5年不给你们分红,你们又能把我怎么样?格力人从1个亿、从1%利润都没有甚至亏损的企业做到今天,达到13%的利润,是靠你们来吗?正是基于董明珠的这个缺点,作为格力电器独董,应更多地承担起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使命。作为董明珠的闺蜜,刘姝威能承担起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使命吗?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只能是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对上述问题,不妨反过来分析。那些不是董明珠闺蜜的独董,难道一定能够承担起保护格力电器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使命吗?以格力电器十届董事会的三位独董为例,他们在面对2017年度格力电器不给投资者分红的分配预案时,并未站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表达意见。试问,这样的非闺蜜独董能承担起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使命吗?如果把范围扩大一些,看得会更加清楚。像长生生物、乐视网以及康得新这样的上市公司,对于它们严重侵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那些不是老板闺蜜的独董们的表现又是如何?答案只有一个,令投资者十分失望。
由此看来,非闺蜜独董和闺蜜独董在保护中小投资利益方面,并不能说谁好谁差,也许前者不如后者,或者后者不如前者。当然,可以肯定的是,利益交集会弱化独董的独立性。
潜水式闺蜜大量存在
除了闺蜜独董,还有一类不在少数的潜水式闺蜜独董。
潜水式闺蜜独董的特点有二。首先,与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监高有着各种各样的闺蜜关系,师生之情、同窗友谊、沾亲带故;其次,这些关系并没有公之于众,圈外的人尚未知晓。潜水式闺蜜独董,比刘姝威“聪明”多了,他们就像领导们的司机一样,在饭桌上只吃不喝、只听不说,从面上看是独立的,从质上看是关联或从属的。这样的独董从来都不像刘姝威那样直白,经常冒泡泡,主动说自己是某某的闺蜜,以至于引火烧身、成为众矢之的。所以,潜水式闺蜜独董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层属于同一条船上的人,如果指望这类独董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话,无异于痴人说梦。
闺蜜独董以及潜水式闺蜜独董的大量存在,与监管机构的放任不无关系。以刘姝威为例,其就任格力电器独董之前和之后,均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其独立性受到了市场的高度质疑。然而,面对市场的关切,监管机构始终没有给投资者一个明确的回应。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董制度的指导意见》,独董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是由监管机构负责把关的。监管机构对众多潜水式闺蜜独董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时,未能尽心尽力,形式审查往往大于实质审核,使得整个市场充斥着诸多的闺蜜独董和潜水式闺蜜独董。对独董的独立性审查都如此敷衍,让独董们“懂事”就更无从谈起了。
刘姝威成为格力电器独董一事,暴露出现行独董制度的重大弊端,即上市公司独董的人选由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上市公司管理层决定。如此一来,独董自然就会看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层的脸色行事,而不是为中小投资者代言和谋利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这是上市公司建立独董制度的初衷。此制度希冀独董能够与广大中小投资者心连心、手拉手,时刻把中小投资者当成自己心目中的“闺蜜”,这才是制度的原本之义。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现实已经严重跑偏,以至于偏到了理想的对立面。因此,眼前的独董制度确实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作者系瑞益资本董事总经理,“金圆桌奖”最具影响力独董奖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