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视点
2019-04-10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进行全流程优化,压缩办理时间,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通知》提出,2019年底前,流程精简优化到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通知》提出了三项主要任务。一是推动信息共享集成。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强协同联动和信息集成,2019年底前实现互通共享。能够直接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的材料或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加快存量数据整合与质量提升,开展地籍测绘等补充调查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政府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有序衔接。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二是推动流程集成。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业务流程,在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实现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将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中,公示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精简申请材料,优化测绘成果获取方式。能够直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的,不得另行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三是推动人员集成。不能马上实现信息共享集成和流程集成的,可通过集中办公实现便民快捷。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人工分发各相关部门分别办理,同一个窗口发放办理结果。《通知》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市县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对改革情况的跟踪指导,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地方及时督促整改。
2018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出炉
3月11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8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8年全国共完成造林707.4万公顷,森林抚育851.9万公顷,治理退化草原666万公顷以上,新增“国家森林城市”29个,修复退化湿地7.1万公顷,国土绿化工作为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公报共分为全民义务植树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积极推进,林业生态工程稳步实施,草原建设有效加强,部门绿化工作亮点纷呈,森林城市建设扎实推进,乡村绿化建设步伐加快,防沙治沙稳步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持续开展,保护地体系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持续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成效明显,林木种苗与森林旅游发展持续向好,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加大,国土绿化政策机制逐步完善等14部分。公报指出,2018年,各地、各部门(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建设美丽中国为总目标,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态需求为总任务,以增绿增质增效为主攻方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国土绿化事业取得了新成绩。今后仍需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补齐短板,努力实现应绿尽绿;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之路,落实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方针,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不断提高国土绿化的质量效益。
广西: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整改和补划工作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联合转发了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立工作。 据了解,1月3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对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统筹生态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机制进行了全面部署。 根据通知精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对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求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意,将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素,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致力于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二是要求立即行动,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立工作。尽快组织开展本辖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面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建立工作,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市级论证审核工作。各地要找准划定不实、违法占用等问题,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并按照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开展整改补划工作。
福建:今年安排补充耕地3万亩
3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向各设区市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下达2019年补充耕地任务3万亩(其中补充水田面积1.5万亩)、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0.75万亩;并要求各地及时将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所辖各县(市、区),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通知明确,补充耕地任务包括补充耕地面积、补充水田面积和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面积等三项指标。各地政府要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充分统筹利用各类资金,通过科学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实施土地整治、生态修复要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区域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对一定区域内田、水、路、林、村等统筹规划、科学设计,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在实现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同时,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提升原有耕地质量。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实施土地平整,将拟建设区域周边零星非耕地地块纳入建设范围,对区域内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并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等别。拟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新增和改造耕地,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核实认定,确保补充耕地的真实性、准确性。通知要求,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严格补充耕地项目质量要求,排灌设施、道路林网、地块平整、生态防护等必须严格执行规定标准;新增和改造耕地要尽量利用建设占用耕地剥离的耕作层表土,改善耕地土壤条件。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项目建成后及时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或村集体签订项目移交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通知强调,严格任务考核奖惩。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地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在整改到位前,除省及省以上重点项目外,暂停受理该地区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申请。超额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超额部分可结转用于下一年度考核,并在下一年度相关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超额完成补充水田任务的,超额部分可用于冲抵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的,追加相关地区下一年度相应补充耕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