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利用情景教学法提升高中英语教学水平
2019-04-09姜勇
姜勇
【摘要】随着新课标改革的进一步推行,各个省份考试过程中对于高中生英语综合能力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在高中英语课堂中引入情景教学法,通过诸如话剧表演,电影赏析等方式的教育形式,能够提高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也能够提高英语课堂的趣味性。
【关键词】情景教学法 高中 英语课堂 趣味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08-0125-01
一、引言
隨着新课标改革的不断推进,各个地区对于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在高中学校里,英语不仅是学生的必修课程,也是高考的重要课程之一。在高中阶段的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为了让学生提高英语应试能力,掌握更多的考试语法知识,能够写出流畅易懂的英语作文,多采用背诵+题海战术的模式进行教学,然而这种方式很多时候并不能起到很好的激励效果。情景教学法是一种现代化的教育方式,教师往往根据学生的学习水平以及学习积极性为其营造一个与所学的课文相关的情景,希望借助情景来营造更好的学习氛围,从而吸引学生更加投入的参与到课程教学中来。然而,由于情景教学法更加看重教师的教学水平以及精力资源,尚且不能在中学得到普及,因此,在开展情景教学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二、情景教学法在高中英语教学中的意义分析
(一)激发高中生学习英语的欲望
在高中学生的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在上课之前结合书本的具体内容,提前将所有的新生词汇,短语短句以及应用模式进行整理,并及时根据教学内容来调整教学方案,引导学生主动发挥想象力,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教师应该帮助高中生树立正确的英语学习观念,学习英语不是一个简单的背诵、刷题过程,而是在反复的诵读中,在潜移默化的环境影响中,逐渐接受异国的文化以及风俗,从而更好的激发学生主动学习英语的兴趣。
(二)奠定英语学习过程中学生主体地位
在情景教学法中,教师关注的重点在于如何更好的结合课文内容来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模式。众多的教学实践表明,利用情景教学法有利于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的实践中来,在情景教学模式中,教师需要发挥充分的指导作用,而学生才是参与课堂的主要任务,在情景教学中,教师会采用多媒体、话剧等方式来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引导学生来主动学习英文知识。
三、高中英语教学中情景教学法的应用分析
(一)创建英语环境
对于绝大多数的高中生而言,英语课堂是学习英语语法以及练习口语的主要场所,在课后以及家庭的自主学习过程中,学生很少有机会接触到纯正的英语学习环境。因此,教师应该在课前思考如何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机会,从娱乐中学习知识,减少课后复习压力。例如,有能力的英语老师能够尝试采用全英文教学的方式进行教学。第一步,尝试将简单的命令用英语表达出来,逐渐减少英语课堂中中文出现的频率。第二步,鼓励学生在课堂是用英文开展交流。第三,在学习过程中,当学生遇到了重难点单词或者短语时,可以借助牛津词典进行查询,采用英译英的方式提高英文语感。最后,对于英语成绩优秀,听力以及口语较好的学生而言,教师可以鼓励学生每天有意识在生活中使用英语,采用英语进行日程安排等[1]。
(二)趣味游戏法
在传统的高中英语教学中,教师往往采用讲练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根据参考书籍以及教材的重难点内容进行PPT讲解、习题练习,学生需要集中注意力记录教师的重点语句,做好课堂笔记。在这种传统的教学方式下许多学生丧失了学习英语的兴趣,将英语作为了应试教育下不得不掌握的内容。结合高中生的心理特征,教师应该通过提高课堂趣味性的模式刺激学生参与课堂。例如,通过“摘苹果”的游戏能够帮助学生巩固英文单词,通过文章接龙的游戏方式能够鼓励学生参与到素材背诵中来[2]。
(三)道具学习法
在高中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适当使用外界的工具来为学生营造英语学习的氛围。例如,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多媒体设备已经是课堂教学的标准配置,教师可以为学生播放与教材内容相关的话剧片段,如泰坦尼克号,国王的演讲等经典电影,并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话剧的表演学习。同时,教师也可以借助网络媒体平台组织学生进行微课学习,将不懂的问题留在课内进行统一的处理。除此之外,英语老师也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额外的资源,包括BBC,CNN的新闻材料等,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学生的英文水平[3]。
四、结论
随着新课标改革的不断推进,高中英语教学需要注入新的教学思维,情景教学法能够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课堂体验,也能提升学生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应当在今后得到学校的重点关注与推广。
参考文献:
[1]潘冬美.探讨情景教学法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 中学生英语, 2014(11):60.
[2]徐红霞.浅谈情景教学法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 才智, 2011(35):188.
[3]李建霞.浅谈情景教学法在英语教学中的运用[J]. 新课程学习(中), 2011(6).